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小南门储蓄所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小南门储蓄所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信息:CDJZHS[2013]2-005
工程名称:汉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小南门储蓄所装修改造工程
业主名称:汉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建设地点:汉寿县龙阳镇小南门
总投资额:约76.46万元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标汛类别:国内招标信息 所属行业:房屋工程
所属地区:湖南省 资金来源:自筹
1.招标条件
汉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小南门储蓄所装修改造工程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招[2013]62号文核准,项目业主为汉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资金来源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质的企业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汉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小南门储蓄所装修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汉寿县龙阳镇小南门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汉寿农村信用社装饰工程,对营业部进行升级装修改造,改造面积286.8平方米。
2.4计划工期: 60 日历日 ;
2.5招标范围:安装装饰等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须按照招标文件之规定截止日期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并注明工程项目名称,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代理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详见招标文件16.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外省企业必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要求办理入湘手续。开标时,外省企业的法人代表必须到场。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信誉良好,经济实力雄厚。
3.3 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职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并无在建工程。
3.5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配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招标文件获取及澄清答疑方式发布。
4.1 获取时间:2013年4月27日至2013年5月6日,截止时间2013年5月6日17:00时(北京时间正常工作日,节假日除外,4月29日至5月1日不予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4.2获取方式:本工程将取消各种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到汉寿县龙阳镇小南门55号(汉寿县建设局办公楼四楼)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办理。
4.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投标文件发售后五天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将疑问送交(或传真) 汉寿县龙阳镇小南门(汉寿县建设局办公楼四楼)。(FAX:****-*******)
招标代理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5 个工作日前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澄清,投标人须自行下载,不另行通知。
5.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17日09: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汉寿县国土资源局三楼(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 址:龙阳镇龙阳大道
联系人:曾召祥
电 话:(0)136*****05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原常德工程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寿县龙阳镇小南门(汉寿县建设局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肖啸
联系电话:(0736)2856016 (0)137*****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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