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龙韵豪庭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香江·龙韵豪庭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香江·龙韵豪庭前期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项目)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采购部(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安徽香江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香江·龙韵豪庭前期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3CGFZ0815

2、项目名称:香江·龙韵豪庭前期物业服务

3、项目概算:180万元

4、项目内容:

香江?龙韵豪庭前期物业服务。详见招标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物业管理企业三级(不含暂定资质)及以上资质;

3、外地企业须已在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备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3年05月20日9:00

2、开标地点: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2楼1号开标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05月20日9:00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04月27日上午08:00至2013年05月08日下午17:30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会员办理网址请参见(http://www.hfztb.cn/hfzbtb/hyzq/)栏目中“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会员注册流程”,联系电话:****-********,联系人:杨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会员报名程序请登陆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www.hfztb.cn)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栏目--“会员报名操作手册”);

(3)会员报名成功后直接采用网上支付系统支付标书费用,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六: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采购部(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四楼

本项目联系人:李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2号窗口)

电话:****-********

传真:****-********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址:www.hfztb.cn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www.hfzfcg.gov.cn

七、其它事项说明

1、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可在报名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网银支付,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3、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请在报名成功后打印回执码页面并携带至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财务窗口办理;

4、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5、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弃标未予告知的,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将在诚信会员库系统中自动记录次数,并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

八、保证金缴纳账户:

徽商银行

户名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8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服务需求(仅供参考,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付款方式: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物业管理费由中标人向购房业主依据其与购房业主签订的服务合同约定方式收取。服务期限:合同期限暂定自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如甲乙方无异议,合同自动延续至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止。服务需求一、项目简介1、物业名称:香江龙韵豪庭。2、项目地址:经开区始信路与卧云路交口东南角。3、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34004.3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约120625平方米(地库18600平方米),4幢18层,5幢26层。其中住宅:91240平方米,商业:9675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310平方米,社居委350平方米,社区卫生站150平方米。项目的容积率是3.0。4、本建筑区划于2012年12月开工建设, 计划于2014年12月 全部建成竣工。5、物业类型:住宅、商业。 二、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按照《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标准》(甲级)规定,由中标人提供甲级标准的前期物业服务。(一)物业服务内容1、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本体、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及维修养护;2、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3、公共区域、共用部位的日常保洁,及环境卫生的维护,门前三包;4、物业管理区域内门前车辆停放管理及地下车库管理;5、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专业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6、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安全巡查服务;7、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8、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管理服务;9、社区文化建设。(二)物业服务标准基本要求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6、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7、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半小时内,其他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8、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9、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10、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1、定期向住用户发放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征求意见单,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达95%以上12、建立并落实便民维修服务承诺制,零修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不高于1%,并有回访记录。房屋管理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3、每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6、小区主出人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1、公共部位:(1)房屋结构:每年二次以上对房屋结构进行检查,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每季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2)门窗:每天巡视楼内公共部位门窗,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门、窗开闭灵活并无异常声响。(3)楼内墙面、顶面、地面:墙面、顶面粉刷层无剥落,面砖、地砖平整不起壳、无缺损。(4)管道、排水沟、屋顶:每月一次对屋面泄水沟、楼内外排水管道进行清扫、疏通,保障排水畅通(6月至9月每半月检查一次),每半年检查一次屋顶,发现防水层有气臌、碎裂,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应及时修理。(5)围墙:每半月一次巡查围墙,发现损坏立即修复,铁栅栏围墙表面无锈蚀,保持围墙完好。(6)道路、场地等:每周一次巡查道路、路面、侧石、井盖等,发现损坏及时修复,保持路面平整、无破损、无积水,侧石平直无缺损。(7)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每日一次对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等进行巡查,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持原有面貌,保证其安全使用。(8)室内健身设施、儿童乐园等:每日一次巡查,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证器械、设施的安全使用(如需要更换的除外)。 (9)安全标志等:对危险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每月检查一次,保证标志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2、供水系统:(1)对供水设备每月检查,每季节一次对管道等进行除锈、油漆,保证供水正常。(2)每年定期二次清洗、消毒水箱和蓄水池,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用水标准,并有卫生监督部门对供水的水验报告。(3)高层房屋每年二次对减压阀进行测压并做好记录。(4)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口必须安装金属防护网并完好,每年秋、冬季对暴露水管进行防冻保养。3、排水系统:(1)每天检查污水泵、提升泵、排出泵,每季1次润滑加油。(2)每年二次对污水处理系统全面维护保养。(3)控制柜电气性能完好,运作正常。(4)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周边基本无异味和明显噪声,过滤格栅无堵塞,污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5)每年清洗曝气机空气滤网二次,如有破损立即更换。4、公共照明:(1)公灯:及时修复损坏的灯座、灯泡、开关等,保持灯具完好,小区内楼道灯、街坊灯亮率在99%以上。(2)景观灯、节日彩灯、大堂吊灯等保持灯具完好,亮灯率在99%以上。5、公共电气柜:每日一次巡查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每月一次保养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每年一次电气安全检查,保证电气设备运行安全正常。6、消防系统、消防设施、设备:(1)消防泵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保证其运行正常。(2)消防栓每月巡查一次,消防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3)每天检查火警功能、报警功能是否正常。(4)每年试验一次探测器,并对全部控制装置进行一次试验,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全部清洗一次,不合格的应当调换。(5)每半年检查一次消防水带、阀杆处加注润滑油并作一次放水检查。(6)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临近失效立即更新或充压。7、避雷系统避雷设施:每年二次检查避雷装置,10层以上的楼宇每年应测试一次,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8、弱电系统:(1)楼宇对讲系统(可视):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其24小时运行正常,对讲主机选呼功能正常,且选呼后的对讲(可视)功能正常,语音(图像)清晰,对讲分机开锁功能、门体的闭门器自动闭门功能正常。(2)住户天然气泄露报警: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其24小时运行正常,中心报警控制主机应能准确显示报警或故障发生的信息,并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3)周界报警:24小时设防并正常运行,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该系统的警戒线封闭、无盲区和死角,保证中心控制室通过显示屏、报警控制器或电子地图准克地识别报警区域,收到警情时,能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4)监视系统: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各项监控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能清楚显示出入人员的面部特征和车辆的车牌号,录像功能正常。(5)电子巡更:根据需要设定巡更路线、时间,不定期地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期正常运行,保持巡更时间、地点、人员和顺序等数据的显示、归档、查询和打印等功能正常,巡更违规记录提示功能正常。9、业主报修:(1)接到业主报修后,工程维修人员接到指令后五分钟内到达现场,由业主在《维修调度单》上签认到场时间。(2)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30分钟内开始施工,维修结束前不得撤离现场。经业主书面同意并与业主约定下次维修时间后,维修人员方可提前撤离。协助维护公共秩序1、人员要求(1)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男性身高,170公分或以上,女性身高160公分或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专业培训。(2)处理和应对小区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3)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洁。(4)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2、门岗(1)出入口24小时值班看守,其中主出入口双人值勤,6:30-20:00立岗,并有详细交接记录和外来车辆的登记记录。(2)外来人员进入小区,通过对讲系统联系住户,决定是否放行。(3)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对大型物件搬出实行记录。3、巡逻岗(1)安保人员手持巡更采集器,按指时的时间和路线每二小时巡查一次,重点部位应设巡更点。监控中心有巡更记录(如无巡更器,巡逻时二人一组)。(2)警情发生后五分钟内到达现场,协助保护现场,并报告管理处与警方。(3)遇到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时,五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相应措施。4、技防设施和救助(监控岗)(1)小区设有监控中心、应具备录像监控(监控点覆盖、小区主要道路停车场及出入口)、楼宇对讲、周界报警、住户、天然气报警等5项以上技防设施,24小时开通,并有人驻守,注视各设备所传达的信息。(2)控制中心接到报警信号后,保安人员五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中心应接受用户救助要求,解答用户询问。(3)小区有火警、警情应急预案,并在监控中心控制室内悬挂;每年应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防火应急预案演习。5、车辆管理(1)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和地标,车辆行驶有规定路线,车辆停放有序。(2)专职人员24小时巡视和协助停车事宜。(3)收费管理的车库应24小时有专人管理,车辆停放有序,车库内配置道闸和录像监视,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和地标,照明、消防器械配置齐全,车库场地每日清洁一次,无渗漏,无积水,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存放。保洁服务楼内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和小修,执行《房屋及其设备小修服务标准》。楼内公共区域:(1)地面和墙面:每日清扫一次,其中门厅每日清扫二次,地面每日拖洗一次以上;大堂、门厅花岗石、大理石每二个月保养一次,保持材质原貌,干净、无灰尘。(2)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隔日擦抹一次,保持干净、无灰尘。(3)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周擦抹二次,目视无灰尘、无污渍。(4)天花板、公共灯具:每月除尘一次,目视干净,无蜘蛛网。(5)门、窗等玻璃:每半月擦拭一次,其中门厅玻璃每周一次,目视洁净、光亮、无灰尘。(6)天台、屋顶、保持清洁、无垃圾。(7)垃圾收集:按楼层设置垃圾收集点,每日清理二次,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楼外公共区域:(9)道路地面、绿地、明沟:地面、绿地每日清扫二次以上,广场砖地面每半月冲洗一次;目视地面干净,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一小时;明沟每日清扫一次,明沟无杂物、无积水。(10)公共灯具、宣传栏、小品等:每周擦抹二次,目视无灰尘、明亮清洁(2米以上部位每半月擦抹、除尘一次)。(11)水景:每周二次打捞漂浮杂物,保持水体清洁,水面无漂浮物;定期对水体投放药剂或进行其人处理,保持水体无异味。(12)垃圾厢房:有专人管理,生活、建筑封闭存放,垃圾厢(房)每日清理、冲洗二次以上,垃圾厢(房)整体清洁、无异味、灭害措施完善。(13)果皮箱、垃圾桶:合理设置,每日清理二次,擦拭一次,箱(桶)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14)消毒灭害:每月对窨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一次,每半年灭鼠一次。绿化养护管理1、草坪:(1)修剪:草坪保持平整,95%面积草高不超过8㎝(视品种而定)。清杂草:每年清除杂草七遍以上,并维持杂草面积不大于5%。(3)灌、排水:常年保证有效供水,有低洼及时整平,基本无积水。(4)施肥:按肥力、草种、生长情况及时施肥,每年二遍以上。(5)病虫害防治: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6)其它:草地生长正常,斑秃黄萎低于5%,完好率达到90%及以上。2、树木:(1)修剪:乔、灌木修剪每年三次以上,基本做好无枯枝、萌孽枝;蓠、球、造型植物及时修剪,每年不少于五遍,做到枝叶紧密、圆整、无脱节;地被、攀援植物修剪及时,每年不少于三次,基本无枯枝。(2)中耕除草、松土:适时中耕除草,做到基本无杂草,土壤疏松。(3)施肥:按植物品种、生长状况、土壤条件适时施肥,每年普施基肥不少于一遍,花灌木增施追肥一遍。(4)病虫害防治:防治结合、及时灭治,主要病虫害发生低于5%。(5)扶正加固:树木基本无倾斜。(6)其它:乔灌木生长良好,树冠完整;花灌木按时开花结果;球、篱、地被生长良好,无缺枝、空档。3、花坛花景:(1)布置:一年中有三次以上花卉布置,三季有花。(2)灌、排水:保持有效供水、无积水。(3)补种:缺枝倒伏不超过五处。(4)修剪、施肥:及时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每年施基肥一次,每次布置前施复合肥一次。(5)病虫害防治:适时做好病虫害防治。(七)水景(动力):(1)每天一次巡视检查喷水池、水泵及其它附属设施,损坏部位及时修复,保证其正常运行。(2)每周一次对园区喷泉、雕塑小品进行水处理,确保水质清洁。(3)每月一次对园区中心湖进行水处理,确保水质清洁。(4)重大节日前应对景观设施进行安全、功能检查,保证节日期间各项设施运行正常。装饰装修管理标准(1)制定严格执行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具体措施。(2)有专人负责装饰装修管理工作。(3)与业主或使用人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装饰装修的各种手续齐全。(4)每天巡查业主或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的现场,及时发现、劝告和制止违章违规行为。(5)对已造成事实后果或拒不改正的违章行为,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6)小区内严禁违犯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六、七、八、九条规定行为。(7)保持小区建筑物外观和小区景观的原始风貌,无严重违章行为。三、管理人员配置共计(61人)1、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物业管理师,五年物业管理相关工作经验(有工作单位出具证明)。管理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保洁人员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保安人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2、管理人员具有五年以上管理项目经验(以上岗证为准)。3、管理人员年龄30岁—45岁,保洁、保安人员年龄20岁—45岁。4、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不得以使用40、50人员为由不予核算。配备总人数不低于 61人(管理人员 10人、保安 20 人、保洁 20人、绿化 6人、工程人员 5 人)。注: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学历、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及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余各项要求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之前验证。四、报价说明:1、投标总价的计算过程为:住宅部分91240平方米×a元/平方米?月×12月=A元; 商业部分:9675平方米×b元/平方米?月×12月=B元; 投标总价=A+B2、a/平方米?月即为住宅交付后中标人实际向业主收取的物业综合服务费单价,按照购房人的产权面积计算;b元/平方米?月为商业交付后中标人实际向业主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单价,按照购房人的产权面积计算。3、上述报价中住宅部分包含电梯电费、公共区域水电及其它设施、设备运行等公共能耗费用,商业部分物业服务费不包含电梯电费、公共区域水电及其它设施、设备运行等公共能耗费用。五、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说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具体时间、地点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中心出示中标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合同期限暂定自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若期满后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双方协商是否续约;若期满后业主委员会已成立,则由业主委员会决定续约或选聘新的物业服务单位,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中标价的10%。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依据。 六、补充说明:1、如中标单位违反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各岗位人员数量,工资水平低于同类型标准,造成服务不达标,业主投诉达2%,招标人可解除合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2、连续两个月考核在95分(不含95分)以下的或一年平均考核在95分(不含95分)以下的的,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履约保证金不退还。考核办法如下:(一)考核形式1、每日巡查。由采购人组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不少于2人)负责,并做好巡查记录。2、全面检查。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每周一次,对照《评分细则》,现场评分、亮分,并由中标单位对检查结果认可签字。3、暗查。由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组成,一般一月一次。4、班子集体检查。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班子成员进行检查,一般两个月一次。5、若承包单位拒不签字,按照考核检查照片和现场考核人员两人签字为准,作为考核依据。上述考核的结果,均计入当月总分。(二)分值评定考核分值为100分。每次考核按照《评分细则》规定进行扣分,作为对中标者兑现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依据。(三)考核措施每月考核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为合格。受到国家、省、市、区、工业区(街道)表彰的(凭证书或文件),随后每月在得分中分别增加10分、8分、6分、4分、2分。处罚1、每月考核得分在95分(不含95分)以下、每低1分扣中标人履约保证金2000元。履约保证金余额不足50%时,由中标人补齐。2、被省、市、区媒体曝光,确属本职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在当月总分中扣4分。3、在法定节假日和省、市重大活动期间,因管理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的,在当月总分中扣3分。4、连续两个月考核在95分(不含95分)以下的或一年平均考核在95分(不含95分)以下的的,招标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扣除履约保证金。5、合同到期自动终止时,招标人将履约保证金余额返还给中标人(无息)。《考核评分细则》(一)基本要求 (25分)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1分)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2分)3、小区经理及各部门经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有全国物业经理上岗证;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4分)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3分)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3分)6、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15分钟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5分)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2分)8、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2分)9、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基本满意率90%。(3分)(二)房屋管理 (18分)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3分)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2分)3、每3日巡查1次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3分)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与业主(使用人)、装修管理企业签订协议,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2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5分)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3分)6、住宅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2分)(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6分)1、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2分)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1分)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1分)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1分)5、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2分)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2分)7、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1分)8、住宅区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1分)9、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8%。(2分)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3分)(四)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20分)1、住宅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勤,其中16小时立岗。(3分)2、住宅区内按规定线路巡逻,每2小时巡查1次,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实施24小时监控。(4分)3、对进出住宅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3分)4、对进出住宅区的装修等劳务人员实行登记管理。(5分)5、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5分)(五)保洁服务 (10分)1、每幢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2分)2、住宅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1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1次,半月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3次;共用部位玻璃每月清洁2次;路灯、楼道灯每季度清洁1次。及时清除区内主要道路积水、积雪。(3分)3、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2个月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2分)4、二次供水水按规定清洗。(2分)5、根据住宅区实际情况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1分)(六)绿化养护管理 (11分)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2分)2、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3分)3、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2分)4、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2分)5、适时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2分)考核形式1、每日巡查。由招标人组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不少于2人)负责,并做好巡查记录。2、全面检查。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每周一次,对照《评分细则》,现场评分、亮分,并由中标单位对检查结果认可签字。3、暗查。由考核小组成员组成,一般一月一次。4、班子集体检查。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班子成员进行检查,一般两个月一次。5、若中标单位拒不签字,按照考核办法检查照片和现场考核人员两人签字为准,作为考核依据。上述考核的结果,均计入当月总分。(二)分值评定考核分值为100分。每次考核按照《评分细则》规定进行扣分,作为对中标者兑现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依据。(三)考核措施每月考核得分在95分(含95分)为合格。受到国家、省、市、区、工业区(街道)表彰的(凭证书或文件),随后每月在得分中分别增加10分、8分、6分、4分、2分。(四)处罚1、每月考核得分在95分(不含95分)以下的扣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10000元。2、被省、市、区媒体曝光,确属本职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在当月总分中扣4分。3、在法定节假日和省、市重大活动期间,因管理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的,在当月总分中扣3分。4、连续两个月考核在95分(含95分)以下的或一年平均考核在95分(含95分)以下的,招标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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