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2013年第四批农村公路通畅工程招标公告
鹤峰县2013年第四批农村公路通畅工程招标公告
鹤峰县2013年第四批农村公路通畅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2013年第四批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已由恩施州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公路建设管理所,建设资金来源为车辆购置税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鹤峰县公路建设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鹤峰县2013年第四批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分布在容美镇、邬阳乡、燕子乡、中营乡线路里程40.4公里。要求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厚12cm、15cm、18cm,混凝土标号为C30。具体项目如下:
(1)山崩村通畅工程 4.8公里
(2)凤凰村村通畅工程 7.0公里
(3)大岩村通畅工程 1.2公里
(4)咸盈村1通畅工程 10.8 公里
(5)咸盈村2通畅工程 6.0 公里
(6)三家台村通畅工程 2.0 公里
(7)铁匠坪村通畅工程 2.3 公里
(8)棕园村通畅工程 6.3 公里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预计工期为:五个月。
招标编号:ZGHFZB*******。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的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如下:
要求投标人最低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最低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二级建造师证)。
3.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办理恩施州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登记。
3.4投标人需具备近三年在恩施州内参与农村公路通畅工程施工累计100公里以上业绩。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中标单位可以分包,分包单位或个人必须具备近三年在我县实施通畅工程10公里以上业绩,且有质量监督站出具的质量合格证明,且不得再次转包。
3.7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28日至2013年5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地点:湖北中广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鹤峰办事处)购买招标文件。
“经办人”必须为单位介绍信中的被介绍人本人。不同单位不能授权同一个经办人。
4.2 每套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售价 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5月17日15时00分, 地点为鹤峰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湖北省鹤峰县容美镇连升路1号,县住建局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峰县公路建设管理所
地 址:湖北省鹤峰县九峰大道22号
邮政编码:445800
联 系 人: 郑平华
电 话: 152*****699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广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鹤峰县车站路22号
邮政编码:445800
联 系 人:唐女士
电 话: 135*****246
传 真: ****-*******
鹤峰县公路建设管理所
湖北中广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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