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2020年税收法治建设招标公告
税务局2020年税收法治建设招标公告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省局2018年12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及修改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文件要求,对于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方式,统一改为纳税人申报勾选即享受、并留存资料事后备查,
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提高办税效率。我局实行“非必须,不窗口”原则,辅导宣传吉林省税务局印发《办税缴费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 13类226涉税事项网上,全面落实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等多种方式,开展“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服务方式,在资料齐全的前提下,落实“最多跑一次”办税服务清单,减少纳税人等待时间,提高纳税服务质效。
大力推行权力清单。一是把握好“工作准则”,建立职责科学、权责法定、权责一致、违规必究的工作准则。二是把握好“监控链条”,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考核清单—追究清单”环环相扣的监控链条。三是把握好“职权法定”,将法律、法规、规章和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等作为行政职权的依据。四是把握好“点面结合”,既全面清理又突出重点,把税务行政审批改革作为突破口。五是把握好“权责一致”,在确权的同时明确责任主体。六是把握好“动态管理”,建立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动态调整机制。
完善宏观调控。净月区局积极研究税收政策效应分析,根据市局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各项税收分析工作,上半年重点完成复工复产专项分析报告,从政策着手,聚焦企业复工复产步伐、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问题,向企业详细讲解疫情期间国家出台的税收优惠减免政策,并将复工复产报告报送给地方政府和市局,让政府和市局及时了解我局复工复产的情况。下半年则重点分析房地产业、汽车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专题分析,从近几年数据看这三个产业的发展趋势,以及关于三个产业的政策情况。按照“宏观与微观、全面与重点”的关系,逐月做好各税种收入分析工作,特别是提炼有关行业数据、开展分税种、分类型宏观税负分析工作,为微观税收分析提供数据。落实疫情期间税收优惠减免工作,统计税收政策对企业经营效应的各项影响指标,助力企业全面开工复产,恢复经济活力。
加强市场监管。按照总局征科司《关于摸清税源状况服务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税总征科便函〔2020〕31号)精神和7月16日总局征管司全国视频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开展“摸清未办税户经营情况”核查工作,同步开展纳税人统一信用代码补充采集工作;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按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办法,为辖区内260户A级纳税人、3691户B级纳税人,为纳税信用良好的纳税人,开通绿色通道。坚决落实“多证合一”,市场监督部门共享登记信息,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利用综合办公系统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
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按规定认真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切实了解和掌握地方政府是否制订涉及税收执法权力事项的地方法规,确保清理工作不留死角。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经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重大事项审理委员会讨论,由党委书记、局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会后及时形成会议纪要与会议记录并完整存档。
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税收规范性文件在出台之前,必须要经过法制机构统一审核把关。将自行制定或牵头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所有涉税规范性文件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未经审查不得对外签发。2020年,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等方面工作机制,根据市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市局要求对市局下发的风险任务以案头审核分析方式进行应对,案头审核分析方式可以核实确认结果的,通过金三系统直接反馈,如不能确认的可申请延期,非必要情况不接触纳税人。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按照省局制订的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依法依规行使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以《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准则,遵循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合理原则,规范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不得有越权或者擅自作出处罚决定的行为。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依据总局视频会议和省局《加强税务稽查和税收管理互动实施办法(试行)》及《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加强税务稽查和税收管理互动实施办法》开展查管互动工作,有效打击偷逃税和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活动;通过执法公示平台,定期公示准予行政许可结果,激发社会活力。全年累计公示非正常户认定信息157条,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9条,准予行政许可结果2325条。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从依法决策、健全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等环节入手,建立区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机制。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对重大问题、重大决策或税收重大案件均采取集体讨论决定。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税总发(2017)157号的通知要求对区局执法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加强执法监督方面:全年国家税务局、省局、市局共11次下发疑点核查,涉及问题105项、疑点2781条。
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加强对局内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教育,提高局内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建立推行局内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综合运用考核结果,纳入指标体系,将考核结果综合运用在局内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和奖励惩戒等相关工作中。
加强行政执法保障。(1)加强对预算执行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预算执行责任制,加强与经费使用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计划及资金需求,提前准备。(2)依托用款计划,规划支出预测。制定全年支出预测,并按月依据实际支出情况进行调整。动态分析规划,积极查找影响预算执行进度的主要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措施,确保严格按序时进度执行。(3)突出抓好项目经费执行工作。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加强对税收专项经费、纳税服务经费等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和监控,查找项目经费预算执行进度慢的主要原因和关键环节,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加快项目经费预算执行进度。(4)科学编报2021年预算,充分与征收管理科、税源科等业务科室沟通,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投入的预算。(5)坚决做好收入风险防范工作统筹做好组织收入与减税降费的相结合,了解税源增减变化,科学调度收入。坚决杜绝提前征收税款、多缴税金未及时办理退税、企业有留底税额或多缴税款的情况下入库大额税款、人为调节税款、虚收空转等违反组织收入纪律的行为发生。充分利用减税降费风险提醒平台,有效应对省局统一推送的疑点排查数据,及早发现并解决企业提前申报纳税等潜在问题,切实化解收入风险。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1)健全权力制约机制,不断深化内控制度机制建设。深化应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提高内控信息化水平,推进科技防控,促进权力依法运行。(2)充分发挥税收执法督察职能,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按照市局关于执法督察的文件要求,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日常督察工作。通过开展内控风险排查工作,全面摸排内控风险,查找出单位内控风险点及薄弱环节,形成风险排查记录,有力推进内控机制建设。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我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先后召开专题党委会议4次,认真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大工作部署,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齐抓共管、具体任务落实到岗到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点工作,党委书记与各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税收收入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严格“一岗双责”,明确由分管领导对分管的工作和个人直接负责,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会全精神,坚持“一二五”工作思路,贯彻落实全市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聚焦主责主业,按照市局纪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纪检工作“一公里工程”任务清单、专项整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任务清单做好落实,按时向市局纪检组及区纪检监察工委上报《履行监督责任工作情况的报告》。积极协助区局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加强行政监督。(1)按照总局《税务系统行政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的内容执行,完成上级机关工作任务;开展专项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清理资产,做到账实、账卡、账账相符,进一步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强化资产处置管理,根据清查结果对达到报废条件的资产及时处置,推行资产瘦身,闲置资产按文件及时处理,严格控制杜绝资产配置超标准;根据清查结果统一修改资产名称、资产分类等资产卡片信息,整体提升管理水平,规范基础数据。(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要坚持依法采购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严格执行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依法选择政府采购方式,切实履行政府采购法定程序,认真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评审专家抽取、采购文件编制、项目评审、采购合同等相关规定,不断规范采购行为,防范政府采购风险。(3)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管理。要坚持无预算不采购、无计划不实施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提高预算和计划的准确性,增强执行刚性,强化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执行三者间的统一和衔接。(4)房屋及其他维修费用,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必须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招投标。工程款结算必须取得合法凭证。维修项目确定后,结算时提供采购材料明细、人工费明细、修缮项目明细等相关资料。(5)明确岗位职责,建立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制度,定期进行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
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办公室办公电话********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按照区政府要求,完成税收管理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公开事项信息编制工作,统一将梳理出的事项逐项上传至全省统一开发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对2017年-2019年辖区内A级纳税人名单进行了公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完善纠错问责机制。从严抓监督检查,强化了作风建设。突出依法执纪,坚定惩治腐败决心。突出源头治理和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形成“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工作合力,区局党委全力支持纪检组各项工作任务的展开和实施,落实了执纪安全各项制度,全方位提升纪检组执纪审查安全环境。年初以来,纪检组对各项工作跟进监督,严把关口,坚决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要坚决惩治对纳税人服务态度不好、欺瞒、刁难纳税人以及发生在纳税人身上的吃拿卡要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和行政应诉工作。切实转变观念,从消极等诉向积极应诉转变,认真研究税务行政应诉问题,有诉则认真应诉,不断总结经验;无诉则积极借鉴税务行政败诉案件经验教训,引以为戒。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的手段,有效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收争议主渠道作用。
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妥善处理好市局交办的各类信访案件。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从严抓思想教育,强化了理论武装。区局党委始终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不断强化政治理论武装。通过狠抓党委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党委委员“四个意识”进一步强化,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日常中,坚持好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同时,还坚持学习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总局党委、省市局党委有关要求,认真抓好《准则》、《条例》的学习,做到每次学习有计划、有签到、有记录、有影像,确保了学习效果。一年来,共组织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人均撰写心得体会3篇。
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从严抓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了良好的党内政治文化。认真开展党规党章党纪教育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每季度至少集中开展一次,采取走出去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请进来进行法纪知识辅导等方式方法开展教育,使教育入脑入心,真正使受教育者心灵受到一次洗礼,灵魂得到一次净化,规范了自身言行,自觉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目前没有发生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行为,没有出现重大问题不请示报告行为。积极开展党内政治文化教育和税收文化建设,坚决抵制庸俗腐朽文化侵蚀,营造了良好的同志关系、税企关系。一年来,干部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验收测试2次,开展学习体会交流2次,开展干部职工思想情况调查1次,开展警示教育3次,组织开展廉政教育5次,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节日廉政教育7次,开展专项问题查摆和专项问题整治2次。
九、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税务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局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确保考核取得实效。做好考核评价和各项检查工作,发挥好考核评价的作用,坚决查处违法行为,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2020年7月21日根据市局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相关要求,法制科协同服务科开展作废代开发票外调的自查工作。并抽调业务骨干人员开展作废发票自查工作。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22日共代开发票7326张,作废541张,其中539张联次齐全,2份由于办公场所搬迁,暂时未找到。代开发票收缴税款方式均为POS机终端划卡缴纳,税款直接进入国库,不收现金,也不存在任何偷盗税款及税款流失等现象。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