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除雪工程机械设备及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招标第1标段
2021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除雪工程机械设备及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招标第1标段
【发布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发布时间 :2021-03-30】【浏览:次】 【我要打印】
1.招标条件
2021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除雪工程机械设备及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由于本项目第1标段第一次招标失败,故招标人现发布本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除雪工程机械设备及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主要是对目前现有的除雪工程机械设备及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其中除雪机械设备及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除雪设备、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除雪期结束后设备的封存保养;除雪期前的设备检修;除雪设备和车辆日常故障检修和应急维修等内容。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台安综合管理站和北镇综合管理站除雪机械设备定点维修和除雪机械设备定点保养。
服务周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 等级 |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
企业 业绩 | 近3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投标人独立完成过1个车辆机械及相关设备维修业绩。 |
注:为保障除雪防滑作业以及车辆定点巡逻紧需要求,中标人须在锦州北镇市内设置临时维修站点并派专人负责项目管理(联络)工作。因对除雪工作的时效性及高速公路通行的安全性考虑,中标人在收到指令后,机械设备及车辆维修服务人员应于两小时内到达指定基地参与作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述报名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形成下述①~⑥个单独文件,直接作为邮件附件,不需汇总成压缩包,邮件主题命名为:2021盘锦定点维修1标段+单位名称)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招标代理接受本项目投标资料的唯一指定邮箱(lngsjzb_hj@163.com),并电话招标代理公司确认报名情况,获取招标文件:
①填写完整的Word版《招标文件获取记录表》(投标人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表格,下载链接为http://www.huajie.com.cn/sofo_Show.asp?InfoId=236&ClassId=34&Topid=0,下条④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招标文件获取记录表》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Pdf格式);
③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Pdf格式);
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Pdf格式),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
⑤“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的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Pdf格式);
⑥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凭证(银行电子回单,Pdf格式);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一律采用现金(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由投标人单位或其本项目授权代理人一次性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户 名: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体支行
行 号:105100004122
账 号:11001102700052503412
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信息(2021盘锦定点维修第1标段文件费)。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0.5万元,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19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时至10: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红色楼)五楼开标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6.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京沈高速入口处
联 系 人:姚先生
电 话:0427-5809064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张先生 李先生
电 话:024-31230886(转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lngsjzb_h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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