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需求I、II、III标段招标公告
库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需求I、II、III标段招标公告
丹江口库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需求I、II、III标段招标公告根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批复的《丹江口库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需求分标方案》(国调办环保[2013]20号),受项目法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的委托,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对本项目Ⅰ标段(丹江口库区生态环境监测、调查与评估研究项目)、Ⅱ标段(丹江口库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研究)、Ⅲ标段(丹江口库区水环境管理研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其中:
第Ⅰ标:丹江口库区生态环境监测、调查与评估研究项目(合同编号:ZSY/K-ZX(2013)001),包含以下三个课题:
课题1-丹江口水源区生态环境综合监测与评估技术体系研究;
课题2-水源区重金属等潜在污染源调查与处理方案研究;
课题3-丹江口水库水生态评估与水生生物资源管理对策研究。
第Ⅱ标:丹江口库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研究(合同编号:ZSY/K-ZX(2013)002),包含以下五个课题:
课题1-库区新增淹没区污染风险评估及对策研究;
课题2-库滨带生态屏障构建技术体系及综合示范研究;
课题3-基于下游生态安全的水库生态调度技术与方案研究;
课题4-丹江口水源地纳污红线技术体系与实施方案研究;
课题5-丹江口水源地水资源保护工程技术示范研究。
第Ⅲ标:丹江口库区水环境管理研究(合同编号:ZSY/K-ZX(2013)003),包含有4个研究课题。
课题1-库区水环境信息系统与综合管理平台构建研究;
课题2-库区水资源保护综合管理机制与环境信息共享机制研究;
课题3-库区生态补偿机制与法律保障政策研究;
课题4-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与保护立法论证研究。
二、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预算内拨款。
三、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在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大专院校。
2、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仅第Ⅰ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
3、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生态环境监测、生态调查等研究项目[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以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或协议书)及已完项目成果验收意见证明材料复印件]。
4、按照国务院南水北办《关于在南水北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综建管函[2012]74号)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内容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第七条规定的有关内容。
5、本项目各标段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符合以上资格条件。同一标段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在该标段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招标标段中投标。
6、投标人必须针对项目的全部课题的进行投标,只对项目的某一或某些内容响应者,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发售招标文件
投标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持本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查验原件,留复印件)于2013年5月2日~5月6日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代理人办公楼(地址附后)购买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5月27日9:00,地点为湖北省丹江口市龙山宾馆8号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丹江口市丹江大道553号
招标代理人: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丹江口市丹江大道551号
联系人:李信涛
开户名称: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北省丹江口市农行大坝分理处
电 话:****-*******
传 真:****-*******
邮 编:4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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