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四合苑综合整治)2021年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四合苑综合整治)项目设计

2021年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四合苑综合整治)2021年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四合苑综合整治)项目设计

2021年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四合苑综合整治)2021年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 (四合苑综合整治)项目设计

2021-03-30

2021年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 (四合苑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 (四合苑综合整治)项目设计已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行审项建2021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正建设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锦街道苏锦一村四合苑

规模:建筑面积约1433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8818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021年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 (四合苑综合整治)项目设计
2021年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 (四合苑综合整治)项目设计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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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1年03月30日9:002021年04月07日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13日 13时4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建筑师职称;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参与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在内的所有费用; 四、招标范围:2021年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 (四合苑综合整治)项目设计,共涉及43幢房屋,1368户居民,建筑面积约143300平方米。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市政道路设施、绿化景观、管线、立面线路梳理、智能化、路灯、公共配套设施、环境整治等项目的全部设计内容(含不仅限于各项深化设计工作)、工程初步概算;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 五、设计周期:方案设计:20日历日,初步设计:20日历日,施工图设计:20日历日;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无; 七、备注: 1、资格预审申请事宜须由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人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2、资格预审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3、取消本公告“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条款; 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5、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6、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名定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采用集体议事法确定中标单位。 7、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侯选人进行补偿,排名第二的中标侯选人补偿费3万元,排名第三的中标侯选人补偿费2万元,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所产生的的全部费用; 8、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 号)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八、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0%);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十、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均须原件扫描上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中正建设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苏州市金阊区干将西路699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徐工
联 系 人:
王辉、岳杰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9@qq.com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2021年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四合苑综合整治)2021年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 (四合苑综合整治)项目设计

2021-03-30

2021年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 (四合苑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 (四合苑综合整治)项目设计已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行审项建2021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正建设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锦街道苏锦一村四合苑

规模:建筑面积约1433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8818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021年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 (四合苑综合整治)项目设计
2021年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 (四合苑综合整治)项目设计 招标
6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1年03月30日9:002021年04月07日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13日 13时4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建筑师职称;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参与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在内的所有费用; 四、招标范围:2021年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 (四合苑综合整治)项目设计,共涉及43幢房屋,1368户居民,建筑面积约143300平方米。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市政道路设施、绿化景观、管线、立面线路梳理、智能化、路灯、公共配套设施、环境整治等项目的全部设计内容(含不仅限于各项深化设计工作)、工程初步概算;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 五、设计周期:方案设计:20日历日,初步设计:20日历日,施工图设计:20日历日;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无; 七、备注: 1、资格预审申请事宜须由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人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2、资格预审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3、取消本公告“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条款; 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5、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6、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名定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采用集体议事法确定中标单位。 7、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侯选人进行补偿,排名第二的中标侯选人补偿费3万元,排名第三的中标侯选人补偿费2万元,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所产生的的全部费用; 8、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 号)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八、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0%);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十、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均须原件扫描上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中正建设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苏州市金阊区干将西路699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徐工
联 系 人:
王辉、岳杰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9@qq.com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整治 提升 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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