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花源教育生态颐养小镇建设征地拆迁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挑花源教育生态颐养小镇建设征地拆迁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采购单位 |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宝积镇人民政府 | ||
采购方式 | 邀请招标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联系人 | 王志鹄 | 联系电话 | 138*****208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03-26 08:30: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03-30 18:00:00 |
资格审核开始时间 | 2021-03-25 18:19:01 | 资格审核结束时间 | 2021-03-30 18: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1-03-31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1-03-31 18:00:00 |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标段类别 | 最高限价 |
---|---|---|---|---|
1 | 平川区挑花源教育生态颐养小镇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评估服务采购项目-001标段 | 001 | 服务 | 5.20(元) |
平川区挑花源教育生态颐养小镇建设项目
征地拆迁评估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2018】168号文)的有关规定,现对平川区挑花源教育生态颐养小镇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评估服务采购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白银市)进行邀请招标。
(一)项目编号:BJZ-2021-003
(二)采购单位:白银市平川区宝积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名称:平川区挑花源教育生态颐养小镇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5.2万元。
(五)采购内容:该项目服务主要对位于宝积镇墩墩滩村预征收的350亩土地及房屋(具体位置为东至750KV 高压线,南至省道308线,西至沙河,北至储备土地)进行价格评估。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4、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商须具备资产评估资质;
6、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或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或“ 信用甘肃” 网(www.gscredi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网页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报名及资料提交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6日08:30至2021年3月30日18:00止
竞价时间:2021年3月31日8:30至2021年3月31日18:00止
资料提交: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理解公告要求,在线报名,填写报名联系人信息;在系统中提交招标公告中要求投标人的资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扫描件或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文件),等待业主方评审,经业主方评审合格,电话或短信通知后方可在竞价时间内进行竞价(请投标单位在资格审查时间保持电话畅通);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按照工程量清单提交报价金额,投标人应对报价及竞价负责,最终竞价为固定价,中标后不做递增或递减的调整。
(八)投标人报名竞价须知
1.不提供竞价所需的终端设备,投标人自行准备。
2.请意向投标人按规定要求自行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账户注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竞价。
3.投标人有以下行为的竞价无效:
(1)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资质要求报名的(上传资料不合格的);
(2)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竞价时间、竞价方式进行竞价的;
4.由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系统故障或因网络中断、停电、死机、受到攻击等原因造成网络系统服务器故障,或因网络及系统原因导致数据传输有误,致使网络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报价活动中止,当影响网络报价因素排除后,由组织方通知各投标人重行网络报价。
5、投标竞价结束后合格中标人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同业主方签订合同等相关事宜。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白银市平川区宝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志鹄
联系电话:138*****208
白银市平川区宝积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5日平川区挑花源教育生态颐养小镇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公告采购单位 |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宝积镇人民政府 | ||
采购方式 | 邀请招标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联系人 | 王志鹄 | 联系电话 | 138*****208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03-26 08:30: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03-30 18:00:00 |
资格审核开始时间 | 2021-03-25 18:19:01 | 资格审核结束时间 | 2021-03-30 18: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1-03-31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1-03-31 18:00:00 |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标段类别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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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川区挑花源教育生态颐养小镇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评估服务采购项目-001标段 | 001 | 服务 | 5.20(元) |
平川区挑花源教育生态颐养小镇建设项目
征地拆迁评估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2018】168号文)的有关规定,现对平川区挑花源教育生态颐养小镇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评估服务采购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白银市)进行邀请招标。
(一)项目编号:BJZ-2021-003
(二)采购单位:白银市平川区宝积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名称:平川区挑花源教育生态颐养小镇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5.2万元。
(五)采购内容:该项目服务主要对位于宝积镇墩墩滩村预征收的350亩土地及房屋(具体位置为东至750KV 高压线,南至省道308线,西至沙河,北至储备土地)进行价格评估。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4、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商须具备资产评估资质;
6、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或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或“ 信用甘肃” 网(www.gscredi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网页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报名及资料提交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6日08:30至2021年3月30日18:00止
竞价时间:2021年3月31日8:30至2021年3月31日18:00止
资料提交: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理解公告要求,在线报名,填写报名联系人信息;在系统中提交招标公告中要求投标人的资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扫描件或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文件),等待业主方评审,经业主方评审合格,电话或短信通知后方可在竞价时间内进行竞价(请投标单位在资格审查时间保持电话畅通);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按照工程量清单提交报价金额,投标人应对报价及竞价负责,最终竞价为固定价,中标后不做递增或递减的调整。
(八)投标人报名竞价须知
1.不提供竞价所需的终端设备,投标人自行准备。
2.请意向投标人按规定要求自行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账户注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竞价。
3.投标人有以下行为的竞价无效:
(1)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资质要求报名的(上传资料不合格的);
(2)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竞价时间、竞价方式进行竞价的;
4.由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系统故障或因网络中断、停电、死机、受到攻击等原因造成网络系统服务器故障,或因网络及系统原因导致数据传输有误,致使网络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报价活动中止,当影响网络报价因素排除后,由组织方通知各投标人重行网络报价。
5、投标竞价结束后合格中标人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同业主方签订合同等相关事宜。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白银市平川区宝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志鹄
联系电话:138*****208
白银市平川区宝积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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