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第四轮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市场化外包服务公告

昆明市呈贡区第四轮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市场化外包服务公告

1.2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等有关规定,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昆明市呈贡区市政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昆明市呈贡区第四轮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市场化外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1.3项目概况、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3.1项目名称:昆明市呈贡区第四轮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市场化外包服务。

1.3.2项目编号:云建招字[2021]第182号。

1.3.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3.4采购预算:本项目最高采购预算总价为人民币********1.44元。其中:A标段采购预算上限总价为********4.32元(最高采购上限单价:城市道路保洁8.10元/平方米/年,社区道路保洁7.32元/平方米/年;AAA级旅游公厕管养维护117000.00元/座/年,AAA级旅游公厕以下(不含AAA级旅游公厕)市政公厕89500.00元/座/年,社区公厕59000.00元/座/年。(含水电、“三有”物品、维修、化粪池清掏运输及处置等费用));B标段采购预算上限总价为********7.12元(最高采购上限单价:城市道路保洁7.62元/平方米/年,社区道路保洁6.89元/平方米/年;AAA级旅游公厕管养维护117000.00元/座/年,AAA级旅游公厕以下(不含AAA级旅游公厕)市政公厕89500.00元/座/年,社区公厕59000.00元/座/年。(含水电、“三有”物品、维修、化粪池清掏运输及处置等费用))。

1.3.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2个标段,投标人可任意选择1个或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评标顺序为A至B标段。如投标人被推荐为A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将不被推荐为B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1.3.6采购范围:

采购标的的数量:城市道路保洁面积*******.20平方米,社区道路保洁面积*******.28平方米,公厕管养维护292座。其中:A标段道路清扫保洁面积*******.38平方米(城市道路保洁面积*******.30平方米、社区道路保洁面积940081.08平方米),公厕管养152座(AAA级旅游公厕0座,AAA级旅游公厕以下(不含AAA级旅游公厕)市政公厕32座,社区公厕120座);B标段道路清扫保洁面积*******.10平方米(城市道路保洁面积*******.90平方米、社区道路保洁面积976050.20平方米),公厕管养140座(AAA级旅游公厕0座,AAA级旅游公厕以下(不含AAA级旅游公厕)市政公厕36座,社区公厕104座)。(最终实际清扫保洁面积以第三方测绘单位确认的面积为准;AAA级旅游公厕目前正在建设中,待建成移交后,按相关规定纳入管养范围)。

(1)城市道路、社区道路的清扫保洁: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及道路公共区域涉及的清扫保洁、小广告清除、城市家具、市政设施、交通设施及环卫设施保洁等;

(2) 公厕日常管养及维护;

(3)环卫设施、设备及公厕的消毒及消杀“四害”工作;

(4)环卫设施、设备及公厕的巡查检查、维修、管理工作;

(5)突发事件处置、重要活动、重大会议等保障工作;

(6)网格案件处置管理工作;

(7)作业过程中的垃圾分类收集;

(8)大气污染防控工作;

(9)完成其它交办的工作。

注: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最终以采购人实际委托内容为准。

1.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8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其中A标段主要为斗南、龙城、洛龙街道辖区,B标段主要为乌龙、雨花、吴家营街道辖区。)

1.3.9服务期限:三年,自2021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止,合同一年一签。

1.3.10服务标准:按照《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及质量标准的通知》、中共昆明市委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城中村、老旧小区、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指南的通知》(昆城管委办〔2020〕13号)、《关于印发〈昆明市城市公厕管理服务标准〉的通知》(昆公厕办〔2017〕7号)、《云南省城镇公共厕所改造提升技术指引》(试行)、《关于印发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细化方案的通知》(昆城管通〔2020〕16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通知》等国家及行业的规范和标准执行,确保作业质量达标并做到安全生产。

注:如遇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划编制、管理规范、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和标准出台,按照最新标准和要求执行。

1.3.11验收标准:呈贡区市政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将依据《呈贡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市场化外包服务考核奖惩管理办法(试行)》《呈贡区公共厕所管养维护市场化外包服务量化管理考核办法》对道路清扫保洁、公厕管养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确保精细化保洁、管养落实到位。

1.3.12退出机制:道路清扫保洁或公厕管养单次月考核得分60分以下、连续2个月或一年内累计3个月考核不合格的,购买服务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3.13其它:随着呈贡区的建设发展,以后各标段范围内建成并移交给呈贡区市政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管理的新增道路清扫保洁或公厕管养维护按相关规定、按地域交由各标段清扫保洁或公厕管护维护到本轮外包结束为止,并签订补充协议,费用按该标段中标单价乘以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信用中国、信用中国云南、信用中国云南昆明的失信信息查询网上截图,投标人为自然人只须提供信用中国的失信信息查询网上截图:

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三年(2017-2019年度或2018-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如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0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成立未满6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②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0年 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6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5)投标人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评标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投标人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4.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4.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须具备环卫有关部门评定(颁发)的一级(或壹级、甲级、A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1.5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标签: 外包服务 清扫保洁 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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