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近三年内应承担过两个以上的类似档案数字化项目,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验收文件、用户证明材料,三者之一即可,但要体现项目内容和合同金额),具有本项目档案数字化所需数量设备和熟练操作人员;
8.1时间: 2013年4月28日- 5月9日每天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但在“投标人澄清时间”截止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或答复。
招标文件采购编号:浙方圆招
*******号项目名称: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数字化档案系统采购项目采 购 人: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一三年四月 目 录第一章综合说明2一 招标公告3二 投标须知前列表5三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一、说明8二、招标文件说明9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1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13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4六、开标和评标15七、投标无效的情形17八、法律责任18九、质疑18十、投诉19十一、授予合同20十二、其他事项20第三章技术规格及要求22一、项目背景及现状22二、项目目标及招标范围22第四章采购合同格式29第五章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40一 资信证明文件401、 投标函40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23、法人授权委托书434、投标人参标申请表445.投标人资格声明44二 技术文件格式461、人员配备及安排措施462、项目实施方案473、本项目拟用设备配备计划表484、管理措施495、服务计划及服务承诺505、其他51三 商务文件格式521、开标一览表522、价明细价表投标报53第六章评标办法和细则54一、总则54二、评标组织55三、评标主要内容55四、评标细则55第一章综合说明一 招标公告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委托,对丽水市住房公积金数字化档案系统项目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1.采购编号:浙方圆招
*******号2.采购项目:丽水市住房公积金数字化档案系统采购项目3.采购内容:档案资料数字化扫描加工(档案整理、扫描,图像处理、存储,建立引索,数据存储、挂接等)16750卷(件)共计115万页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5.1 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合格法人;5.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3投标人必须为国内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厂家(在浙江省内设有常驻服务机构);5.4企业注册资金必须在100万元以上;5.5必须为浙江省档案学会数字化加工定点企业;5.6近三年内应承担过两个以上的类似档案数字化项目,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验收文件、用户证明材料,三者之一即可,但要体现项目内容和合同金额),具有本项目档案数字化所需数量设备和熟练操作人员;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7.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本,售后恕不退还。8.购买招标文件(报名):8.1时间: 2013年4月28日- 5月9日每天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但在“投标人澄清时间”截止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或答复。8.2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解放街373号三楼);8.3联系人:刘未8.4联系电话:
****-*******8.5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9.保证金交纳:9.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9.2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3年5月24日17:00(北京时间);9.3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5%; 9.4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签订合同前。1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5月27日9:00 (北京时间)11.递交文件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12.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13年5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13.开标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14.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http://www.zjzfcg.gov.cn、www.lscgzb.gov.cn。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3年4月28日二 投标须知前列表项目名称丽水市住房公积金数字化档案系统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 刘未联系电话
****-*******采购人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 系 人王锡俊联系电话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组织方式委托代理采购内容档案资料数字化扫描加工(档案整理、扫描,图像处理、存储,建立引索,数据存储、挂接等)16750卷(件)共计115万页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60000元人民币工期要求所有数字化扫描加工工作必须在2013年10月30日前完成投标人资格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5.条款交易席位证、交易服务费按丽水市采购中心有关规定投标保证金见第一章招标公告9.1条款履约保证金见第一章招标公告9.3条款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60天内有效投标文件份数资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递交至: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接收人: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5月27日9时00分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5月27日9时00分开始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评标办法和细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三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序号工作内容时间及内容安排说明及注意事项1发布招标公告2013年4月28日起各投标人可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lscgzb.gov.cn/下同)下载2发放招标文件2013年4月28日-5月9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1、书面索取: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未,联系电话:
****-*******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3服务需求及投标文件格式电子文档2013年4月28日起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投标人澄清时间各投标人应于2013年5月9日17:00时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或传真)提出提交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联系人:刘未3、电话:
****-*******4、传真:
****-*******5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丽水采购与招标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栏目2、书面索取: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联系人:刘未电话:
****-*******6提交投标保证金2013年5月24日17:00前,以转帐、电汇、汇票等方式交纳提交方式:1.转帐、电汇方式交纳保证金的:以到指定银行帐户时间为准;2.汇票方式交纳保证金的:以到达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处为准;3.交纳保证金后请到采购代理机构开具保证金收据。联系电话:
****-*******4.户名: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帐号:3300 1694 3000 5000 18136.开户银行:丽水市建行瓯江支行7招标文件工本费获取招标文件同时提交方式:1、交纳方式:现金2、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套(不退还)8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3年5月 27日9时00分整提交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9开标时间和地点2013年5月27日9时00分开始开标地点: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大厅(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10预中标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媒体:丽水采购与招标网、浙江政府采购网11中标公告公示结束后公告媒体:丽水采购与招标网、浙江政府采购网12发中标通知书公示结束后1、书面发送给中标人2、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浙江政府采购网告知其他投标人中标结果。13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地点: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不计息),按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情况的除外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合同签订后退款退还途径:投标人出具保证金收据,提供本单位的开户银行和帐号,采购代理机构以电汇或转帐方式退还15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签订合同前交纳;合同履约完毕后无违反本合同条款的,10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向招标人申请退还。(不计息)按采购单位要求的方式交纳;投标人出具保证金收据,提供本单位的开户银行和帐号,采购单位以电汇或转帐方式无息退还。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招标文件所叙述项目的公开招标。2.定义2.1.1 “采购人”系指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1.2 “投标人”系指符合第一章综合说明5.要求的法人。2.1.3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1.4“▲” 系指不能负偏离的条款。3.合格的投标人3.1符合2.1.2条的投标人。3.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3.3 投标人开标时须递交如下资信证明:3.3.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3.3.2浙江省档案学会数字化加工定点企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3.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3.3.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3.5参标申请表;3.3.6关于资格的声明;3.3.7投标函;3.3.8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3.3.9 本文件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近三年内应承担过两个以上的类似档案数字化项目,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验收文件、用户证明材料,三者之一即可,但要体现项目内容和合同金额)。3.3.9其它。(投标人认为其他资信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资格证明文件必须装订成册,纸张应采用A4或A3规格。上述所涉复印件必须装订入资信证明文件,所有原件可另外单独密封,在资格审查结束后所有证件原件交回投标人。4.投标费用4.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2 投标报价统一按人民币报价。5.联合体说明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招标文件说明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6.1.1综合说明(包括招标公告和投标须知前附表)6.1.2投标人须知6.1.3技术规格及要求6.1.4合同格式6.1.5投标相关文件格式6.1.6评标办法和细则6.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7.招标文件的发售及澄清7.1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本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7.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按本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期十五(15)天以前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答复内容将在网上公布(网址:www.lscgzb.gov.cn),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务必关注相关网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3为了便于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安排,建议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16天,准备好需答疑、澄清的内容, 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的程序、内容、技术指标是否具有排他性或独有性以及是否有违反三公原则的内容等。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逾期送达的内容不予答复。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期(15)天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网站公布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8.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截止期(3)天前通知投标人,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8.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的要求参与投标,投标人没有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投标文件的编写9.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9.2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 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及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10.2递交的文件应分为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三部分,且全部单独密封。10.2.1资信证明文件应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10.2.2技术文件应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技术文件如有商务报价的内容, 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0.2.3商务文件应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的有关部位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在职职工)印章或签字。商务文件如有技术内容, 其技术内容评标时将作为无效内容。11. 投标文件内容11.1资信证明文件内容:3.3条款所列内容和要求。11.2技术文件内容:11.2.1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的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11.2.2现场演示的软件以光盘或U盘的方式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演示时间控制5分钟左右。11.2.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文件;11.2.4技术文件按下列要求编制:11.2.4.1内容:见11.2.1-11.2.4条款。11.2.4.2排版:所有文字及表格的纸张应采用白色标准A4纸(210X297mm)。所有文字及表格采用黑色进行打印或印刷,正文字体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标题字体采用宋体小二号字体。页码应逐页连续编注,并应设在每页的页脚正中,页码应采用单纯的阿拉伯数字标示,数字两侧不得出现诸如括弧、小横线等其他符号,页码字体为小四号宋体。任何一页上不得设置页眉。正文的文字说明部分的行距为1.5倍行距,表格内部分的行距为单倍行距。11.3商务文件内容:11.3.1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的要求,及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11.3.2投标人需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要求所列相关的内容。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投标文件。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价格表上写明服务的单价和投标总价。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和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3.2投标相关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详细注明该表列举的费用及分项清单。▲13.3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总价(最高限价),设采购预算单价(最高限价)的货物,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单价(最高限价)。14.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证明是符合3.条款的投标人。14.3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符合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要求,即: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15.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要求。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均为60天。17.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7.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或“资信证明文件”、“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7.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委托代理人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7.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18.投标保证金18.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8.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里将所需保证金以转帐、电汇、银行汇票方式交入采购代理机构帐户。转帐、电汇方式交纳保证金的直接交入指定银行账号,以到达指定银行帐号时间为准;汇票方式交纳保证金以到达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处为准;投标人交纳保证金后应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开具保证金收据。18.3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文件的规定不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8.4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本文件的规定原额退还投标人。退还保证金时,需开具保证金收据,缴款单位为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内容为退还保证金,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的开户银行和帐号,采购代理机构以电汇或转帐方式退还。18.5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8.5.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8.5.2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按本文件规定签订合同;18.5.3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按本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18.5.4违反竞谈承诺函的相关内容及条款的。18.5.5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即投标货物技术参数事实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承诺响应的或技术参数事实存在偏离甚至存在负偏离而虚报正偏离的);18.5.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18.5.7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18.5.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8.5.9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18.5.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18.6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按本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18.7履约保证金退还:合同履约完毕后无违反本合同条款的,10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向招标人申请退还。(不计息)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需分别单独密封。▲19.2在封袋上注明“投标须知前列表”中指明的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文件名称(即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9.3投标文件(包括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封面上必须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文件名称(即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和正副本字样。暗标项目的技术文件封面可不参照执行,工作人员将对暗标技术文件封面做进一步处理编号。19.4如果未按本文件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20.投标截止期▲20.1投标人应在本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本文件中指定的地址。20.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专人将投标文件送至须知前列表中规定的投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进行当场签字明确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20.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2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2.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22.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文件的规定不予退还。六、开标和评标23.开标23.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须知前列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如不派代表参加开标大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23.2开标会上,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文件的通知,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宣读开标日程安排等。公布开标会主持人、记录人、监督人等参加会议人员名单,如投标人代表认为上述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况,应当场书面提出。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如发现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默许同意。23.3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23.4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24.评标委员会24.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询标、评议和推荐中标候选人。24.2在评标期间,若有需要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询标。25.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5.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5.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5.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内容, 未超过文件中规定的允许负偏离项数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其他投标人的相对排序。25.4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文件的规定, 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条款的负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负偏离。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依据。26.投标文件的澄清26.1 在评标期间, 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7.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7.1 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审阅,并确定各投标文件是否合格有效。凡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约内容不作响应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合格的投标,而不予接受。经过审标,对其投标文件中需要进行澄清的问题,将由评标委员会向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应接受询标、澄清;其内容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审阅签字,并应视作投标文件的补充,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27.2在审标、询标及调查考核的基础上,评标委员会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定,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27.3评标报告27.3.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起草评标报告,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定,并推荐中标候选人。28.保密28.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28.2投标人对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七、投标无效的情形29.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9.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9.2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29.3投标人没有按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29.4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29.5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29.6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但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的;29.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9.8明显不符合服务要求的;29.9技术文件没有采用暗标的;29.10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29.11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29.1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格式填写或内容不全的;29.1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9.14未经中心项目负责人同意进入评标区域的29.15存在“▲”条款的负偏离的;29.16投标人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29.16评标委员会评定有实质上的负偏离的或非实质性负偏离超过本文件规定的项数。29.17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9.18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9.19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29.20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9.21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9.2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八、法律责任30.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0.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30.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0.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30.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0.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30.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九、质疑31. 投标人有权就招标程序的事宜在有效时限内提出询问和质疑。31.1投标人对招标相关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1.2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察,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合法、公正、公平妥当。若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质疑。31.3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31.4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31.5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必须符合《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质疑处理暂行办法》(丽水采购与招标网www.lscgzb.gov.cn→政府采购→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中查看)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十、投诉32.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他们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机构投诉。33.投诉人的投诉书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20号令)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按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形投诉将不予受理:33.1.1投诉人不是参加所投诉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1.2被投诉人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当事人;33.1.3所有投诉事项未经过质疑的;33.1.4所有投诉事项超过投诉有效期;33.1.5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投诉;33.1.6同一投诉事项已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的;33.1.7投诉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监督管理机构及时告知投诉人限期补充或修改后重新投诉,投诉人逾期不按要求补充或修改投诉书的。34.1.1经审查,供应商投诉事项与质疑事项不一致的,超出质疑事项的投诉事项认定为无效投诉事项,并告知投诉人撤回投诉书,对在质疑有效期内的未质疑事项进行质疑,或限期修改投诉书重新投诉,逾期不予受理。34.1.2投诉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投诉人应按要求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否则,认定为无效投诉事项。35.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5.1.1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35.1.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十一、授予合同36.资格最终审查36.1采购代理机构将审查中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及信誉,确定其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37.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37.1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发布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7.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8.签订合同38.1中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和响应的内容不一致的,应予纠正。38.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8.3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7天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权。38.4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未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手续;工本费和投标文件一律不退。十二、其他事项39. 解释权 39.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40. 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41.通讯地址41.1所有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函电请按下面联系A.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B.通讯地址:丽水市丽阳路517号邮编:323000C.报名咨询电话:
****-*******; 联系人:刘未D. 招标文件答疑咨询电话:
****-*******,联系人: 刘未 F. 网址: www.zjzfcg.gov.cn,www.lscgzb.gov.cn 第三章技术规格及要求一、项目背景及现状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丽水市市政府直属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现已参公),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对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的建立、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目前,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常业务产生的各类档案资料采用传统实物归集和借阅方式进行管理,1992年至2012年已累计形成档案约16750卷(件),115余万页。通过电子档案系统的建设,将充分发挥业务档案在个人住房公积金办理和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同时满足社会对公积金档案的调阅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项目目标及招标范围本项目目标是完成数字化扫描加工(中心所有纸质档案实现数字化)共计115万页。档案数字化的成果应包括图像资料及其索引信息等,图像资料为所有纸质档案扫描的图像文件,索引信息为描述该档案的属性信息,以用于对电子档案的检索。中标方交付扫描成果必须以移动硬盘为介质,目录结构必须严格按照管理要求形成。参考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96年修订)?国家档案局《纸制档案数字化技术规定》(DA/T 31-2005)?国家档案局《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建设要求和约束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纸质档案数字化要求过程严谨、工作环节清晰,管理规范。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中心需求,工作环节应包括:档案整理、目录建库、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存储、数据质检、数据挂接、数据验收、数据备份、成果管理等。工期要求所有数字化扫描加工工作必须在2013年10月30日前完成。生产工具要求硬件要求:要求供应商提供数字化扫描加工过程中所需的,如高速滚筒扫描仪、平板扫描仪、服务器、台式机、刻录机、移动硬盘等一切硬件及设备。生产软件要求:?应能够对该档案的基本信息进行自动核对;?能够实现对电子图片的质量修改及加工(如纠偏,裁剪,除噪点等),并且能确保其排列顺序与实体档案的流水页码一一对应;?能够对案卷的电子图片进行保存并且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生产过程中,可根据档案资料的各项基本信息对已经扫描完成但尚未著录的档案资料进行查询;?支持必要软件核对功能以保证生产过程中所有录入信息的正确无误;?生产软件能够根据录入信息内容的需要进行自定义,并且对录入信息进行新增、修改和删除操作。场地要求档案扫描和录入必须在中心指定工作场所内进行。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任何档案文件不得带出场外。安全要求?档案原件在扫描加工过程必须保证原件无破损、无遗失,装订还原准确率达到100%。?纸质档案数字化的各个环节均应进行详细的登记,并及时整理、汇总,装订成册,在数字化工作完成的同时建立起完整、规范的记录保密要求鉴于公积金档案的保密特性,在中标后签订保密协议,投标人对公积金中心的档案扫描加工过程中履行保密责任。数字化扫描加工需求档案整理档案整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目录数据准备按照公积金档案整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规范档案中的目录。核对案卷信息,包括基本目录项信息以及其他可自定义目录项信息。?拆除装订在不去除装订物情况下,影响扫描工作进行的档案,应拆除装订物。拆除装订物时应注意保护档案不受损害。?区分扫描件和非扫描件按要求把同一案卷中的扫描件和非扫描件区分开。区分原则:有两份或两份以上的案卷资料只扫描其中一份;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只扫描原件。?页面修整破损严重、无法直接进行扫描的档案,应先进行技术修复,折皱不平影响扫描质量的原件应先进行相应处理(压平或烫平等)后再进行扫描。?资料整理1)确认档案袋内目录的记录是否与档案资料相符;2)对档案袋的资料按照案卷目录上的目录项进行排序,并统一进行页码的编排;3)目录如有与档案资料不符的情况,则应修改错误并进行相关信息记录。?装订扫描工作完成后,拆除过装订物的档案应按档案保管的要求重新装订。恢复装订时,应注意与案卷目录顺序一致,保持档案的排列顺序不变,做到安全、准确、无遗漏。档案扫描?扫描方式根据档案幅面的大小(A4、A3等)选择相应规格的扫描仪或专业扫描仪进行扫描。纸张状况较差,以及过薄、过软或超厚的档案,应采用平板扫描方式;纸张状况好的档案可采用高速扫描方式以提高工作效率。?扫描色彩模式扫描色彩模式通常采用彩色值。?扫描分辨扫描色彩模式选率择的分辨率≥300dpi图像处理?对扫描图像进行校对,确保图像完整无误,并对有问题的扫描图像进行纠偏、去污、拼接等技术处理。?纠偏:对扫描过程中出现的偏斜图像进行整体纠正,保证数字图像的偏斜角度小于10度。?去污:去除数字图像中影响可懂度的杂质。档案数字化图像的去污,应遵循在不影响可懂度的前提下展现原貌的原则。?对纸质文件扫描后形成的图像文件进行错页、漏页、清晰度、污渍、黑边、偏斜等问题的控制,以达到要求的图像质量;保证错误率低于万分之三;图像存储?存储格式将扫描完成的案卷资料影像文件统一转为单页的TIF格式。?图像文件的命名图像文件的命名需以每卷案卷目录的目录项顺序统一编页后,以3位页码为名,空位以阿拉伯数字0字符补齐。建立索引?索引信息的存储格式应能够和中心的电子档案应用系统及数据库兼容,实现导入和导出。?每件档案的索引项数目由中心档案室决定,还需根据需要建立其他自定义的索引项。?保证索引录入的总体错误率低于万分之三。数据存储中标方交付扫描成果必须以500G容量的移动硬盘为介质,硬盘内目录结构应严格符合标准目录结构的要求。?标准目录结构1)根目录:硬盘根目录下只能存在有序的若干文件夹,每个文件夹都能独立的刻录到一张DVD光盘;2)第二层:第二层目录由若干以案卷编号命名的文件夹及一张记录这些案卷资料基本信息的电子表格组成;3)第三层:第三层目录存放各案卷资料的图像文件,图像文件的命名需以每卷案卷目录的目录项顺序统一编页后,以3位页码为名,空位以阿拉伯数字0字符补齐。数据挂接?挂接到档案管理系统软件中;验收办法和交付方式验收办法?验收阶段:1)第一阶段为阶段性初验:当扫描完成量达到总扫描量的30%,为第一阶段;2)第二阶段为阶段性复验:当扫描完成量达到总扫描量的70%,为第二阶段;3)第三阶段为阶段性终验:当总扫描量全部完成时,为第三阶段;4)第四阶段为项目终验:当档案管理省一级认定检查结束后,为第四阶段。?验收内容1)档案整理:按照中心关于档案资料整理的要求,对完成扫描的档案资料的整理情况进行验收;2)档案扫描:依据《档案扫描处理规范》对已经对完成扫描的档案资料的影像文件进行验收;3)目录电子化:依据公积金档案目录系统目录的录入方式,对档案资料目录进行验收。4)数据校验:依据公积金对档案数据的要求,对档案数据是否与纸质档案一致,进行检验。?验收标准以上四阶段的验收由甲方对已经扫描完成的部分按比例随机抽查,错误率不得高于万分之三。?交付成果服务按照月提交扫描成果,成果以移动硬盘的形式交付。?其他1)第四阶段项目终验,将对数字化扫描加工成果以及试用结果进行评审和总体验收;2)验收细则由中标方和甲方以及委托的第三方技术专家共同协商制定。交付方式?数字化扫描加工交付规格:完成的数据应按照统一规格硬盘备份。硬盘指标: 500G容量的硬盘(方便分阶段提交)。?档案标引:案卷目录包括:档案编号、类型、年度、网点、姓名、职工账号、单位帐号、单位名称、案卷名称、身份证号。卷内目录包括:档案编号(与案卷目录一致)、卷内编号、名称、图片位置(共_页,_页至_页)所有档案索引以.xml的形式生成?图片物理存放格式: ……/档案编号/卷内顺序号/自然顺序第四章采购合同格式政 府 采 购 合 同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货物名称: 买 方: 卖 方:签署地点: 签署日期: 合 同 (买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货物名称)经(采购代理机构)以 号招标文件在年 月 日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 b.中标通知书c. 变更补充文件。d.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文件)e.中标人投标文件(含澄清内容)2、货物和数量本合同货物: 数量: 3、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6、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盖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买 方: 卖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 址:地 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 话:电 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鉴证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地址:邮编:电话:时间: 合同一般条款1 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 务,如运输、 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1.5“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1.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1.7“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2 技术规范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 知识产权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 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4 包装要求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 装运标志5.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6 交货方式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6.1.1 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2 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3 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6.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7 装运通知7.1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 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7.2 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8 保险8.1 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或工厂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如果货物是按买方自提货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买方办理。9 付款条件9.1 付款条件见第二册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10技术资料10.1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后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10.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10.3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11质量保证11.1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11.2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1.3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1.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11.5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12检验和验收12.1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2.2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2.3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 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12.4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中标人必须提前通知买方。13索赔13.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 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3.2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3.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3.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3.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 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3.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4迟延交货14.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14.2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4.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 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5违约赔偿15.1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16不可抗力16.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6.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在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7税费17.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18合同争议的解决18.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同级政府采购办公室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2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8.3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或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9违约解除合同19.1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审批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19.1.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 19.1.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19.1.3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9.1.3.1 “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9.1.3.1.1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9.1.3.1.2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 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19.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0破产终止合同20.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 转让和分包21.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1.2经买方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2合同修改22.1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3通知23.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4计量单位24.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5适用法律25.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6履约保证金26.1卖方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26.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26.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26.4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27 合同生效和其它27.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询价文件和报价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由采购代理机构作为鉴证方盖章后开始生效。27.2本合同一式六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丽水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一份,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存档一份。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的序号将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1、定义1.1 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 。1.2 卖方:本合同卖方系指: 。1.3 现场: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安装和运行地点位 。2、交货方式2.1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货方式为: 。3、付款条件:。4、技术资料: 。5、质量保证:5.1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5.2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5.3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 个月。(一般不超过12个月)。6、检验和验收:7、索赔:7.1索赔通知期限:天。8、不可抗力:8.1不可抗力通知送达时间:事故发生后天内。第五章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一 资信证明文件1、 投标函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全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我方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书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5)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6)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经济犯罪和走私犯罪记录;2、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技术投标书正本 份,副本 份;商务投标书正本 份,副本 份;投标人须知要求的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由采购中心开具的金额为的投标保证金收据;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商务报价表。3、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有关条款。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6、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8、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9、我方的投标文件在开标后60天内有效。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投标人盖章:日 期:注:▲1、未按照本投标函要求填报的“投标函”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2、需同时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 日(注:如是法人代表参加投标)3、法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委托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姓名和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完成,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发日期: 年 月 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1、全权代表人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2、委托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经济性质:注册资金: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注:▲1.未按照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4.投标人参标申请表机构代码编号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编号投标人地址注册日期注册资金 投标人网址E-mail法定代表人电话:手机:联系人电话:手机;主营项目兼营项目本单位申请参加下列采购项目的投标:采购编号招标项目投标品牌(如招标文件有品牌可选)1/2/3/4////填报单位签章: 经办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5.投标人资格声明(一)名称及概况:1.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电话______手机______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人数:_ _______人6.企业性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7.主要经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有派出机构,请列出名称及详细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人职务和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姓名(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附: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浙江省档案学会数字化加工定点企业证书4.资近三年内应承担过两个以上的类似档案数字化项目,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验收文件、用户证明材料,三者之一即可,但要体现项目内容和合同金额)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1、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6.最近6个月的社保基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 技术文件格式1、人员配备及安排措施 (格式自行设计)人员配备及安排措施须包括: 1、人员安排计划,节假日工作安排及人员临时应急措施等 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行设计)项目实施方案须包括:扫描工作的内容、要求及项目实施计划等: 3、本项目拟用设备配备计划表投标单位 (盖章)编号专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购置使用年限配备数量备注(自购/租用)12345678910111213141516注:此表为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清单。 4、管理措施投标人需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点(操作程序、保密制度等)制定管理措施,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5、服务计划及服务承诺投标人需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点,对其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培训方案及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方案)作出科学谨慎的承诺,投标人一旦作出承诺,若其中标,其所承诺的内容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不得更改。5、其他(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所涉及内容的其他说明或承诺内容) 三 商务文件格式1、开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元)注:1、供应商以项目为单位进行投标报价,主要报价内容应包括以下部分(但不限于):提供纸质档案转为电子文档的扫描服务、索引数据整理、录入并导入采购人提供电子档案系统、培训费用(包括对最终用户的使用培训和运行维护机构的技术与管理培训等)、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费用。2、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建设任务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所需的一切人工、物耗、工具、设备、保安、保险、税金等)和人员培训、运行维护期间的技术支持以及其他售后服务等所有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所有费用计入投标总价。3、本招标文件所要求内容应视为保证系统运行所需最低要求,如有遗漏,供应商应予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供应商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4、根据工程总体进度的变化,采购人可能会延长系统建设的工期或调整进度计划,供应商应在投标总价中充分考虑这种工期风险,在实施过程中不得藉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2、价明细价表投标报投标人:(盖章) 序号产品名称标准(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一服务项目及辅材报价二人员经费三其他费用四税金总计(大写):注: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相同。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第六章评标办法和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人,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丽水市公积金数字化档案采购项目的评标。一、总则1.评标总则和规定1.1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资信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编制评标报告。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1.2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况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1.3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30分、技术分60分、资信分10分等三部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资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资信得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公开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排序。排名第一的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评标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由高到低从高到低推荐不超过三名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1.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二、评标组织2.1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2.2监督小组由相关部门组成,独立行使监督工作,对所有工作做出复审意见。三、评标主要内容3.本项目评标将综合考虑以下因素:3.1技术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和响应性;3.1.1人员组织计划的符合性;3.1.2拟用配备的符合性;3.1.3管理措施、服务承诺的合理性;3.2商务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和合理性。四 评标一般规定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4.1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30分、技术分60分、资信分10分。评委对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由评委单独评定打分。如果某个单项的打分超过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投标人最终技术得分为各评委对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剔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数。4.2商务报价分值为30分,由评委按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统一计算。五、评标细则5评价内容及标准5.1 资信分为10分,根据以下内容给分: (1)投标商整体实力(2分):根据供应商的整体实力情况酌情打分。(2)CMMI 3认证(1分):具有CMMI 3及以上认证得1分。(3)质量体系认证(ISO9001)(1分):具有专业的质量体系认证得1分(4)安全体系认证ISO27001(1分):具有权威的安全体系认证得1分(5)标书制作(2分):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前后矛盾、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等,评标委员会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序进行澄清的,该项不得分;投标文件存在其他错漏的,每项(次)扣 0.5 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6)针对本项目的其它优惠条件(3分):优惠条件明显的得3分,有优惠条件的得1-2分,无优惠条件不得分。以上内容装订在资信文件内,其中(2)、(3)、(4)项提供原件,无原件者不得分。5.2技术总分为60分,根据以下内容给分:总项评分项技术分(60分)技术方案(15分)有详细的加工流程整体设计方案。主要包括拆卷流程、扫描流程、影像处理流程、索引流程、质检流程、装订流程等。9分建立完善的档案原件借、还卷制度2分。具有自动去污、去黑边、裁边,小角度纠偏,版心调整等功能4分。安全保密性(3分)制订安全保密制度,档案资料的安全性1分,提供保密协议样本2分。质量控制(18分)有详细的质量控制方案,其中拆卷流程、扫描流程、影像处理流程、索引流程、质检流程、装订流程各个流程的质量控制方案各3分。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5分)售后服务/技术支持能力,丽水市内企业或在市内有分支机构(需工商注册证明)得5分;丽水市以外浙江省内企业或在省内有分支机构(需工商注册证明)得2分;否则不得分。项目进度(2分)有完善的项目进度计划或方案得2分,否则不得分。软件功能现场演示(10分)为满足采购人新增档案数字化加工,需提供配套数字化应用信息系统(加工软件),实现全自动档案数字化电子影像纠偏、去黑边、去污等流程工艺,单张影像自动修正时长=2秒。按软件功能酌情打分培训措施(2分)有完善的培训措施得2分,有培训措施得1分,没有措施不得分。相关项目成功案例(5分)在浙江省公积金系统内案例,每个得1分(投标时提供合同原件备查)。5.3商务评定总分30分:5.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报价。5.3商务分为30分,由评委根据以下内容统一计算打分:5.3.3商务报价分为30分:评委按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计算给分。5.3.3.1商务报价评分应在投标报价范围口径一致的评定价基础上进行。属招标文件不清楚引起的报价内容和口径不一致者,则按有关规定统一调整投标报价内容和口径,计算出投标人的最终评定价。属投标人失误造成的报价差错和遗漏,不得调整。5.3.3.2最终商务报价超过预算指导价的供应商不进入商务评分。5.3.3.3评定基准价=进入商务评分的各投标人有效商务报价中的最低报价。5.3.3.4商务报价等于评定基准价的商务报价分得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商务得分=(评定基准价/商务报价)×商务报价权重×100。5.4本项目最终得分=资信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5.5按投标人最终得分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最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最终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出现最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资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资信得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公开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排序。评标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由高到低从高到低推荐不超过三名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