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2021年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修车配件采购(通用)第一批(五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沈阳局集团公司2021年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修车配件采购(通用)第一批(五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沈阳局集团公司2021年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修车配件采购 (通用)第一批(五次)审前公示
(项目编号:ZTSYJCGS2021-0033)
一、公示说明
本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2021年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修车配件采购 (通用)第一批(五次)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该项目A03包。经主管部门对本项目采购情况分析,履行集体决策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予以公示。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物资(设备)种类、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3: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 万元。
3、须提供近5年内任意一年向主机厂或客车修理工厂的供货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发票)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2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见本公示附件1“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3.3拟邀请供应商名称:
唐山宇硕贸易有限公司
请上述受邀各投标人在公示结束前,将本公示附件2表格填写完整后,将盖章版及WORD版同时传至项目经理邮箱。邮箱见本公示5.2.2。
四、发布审前公示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5.1采购人信息
5.1.1采购人:迟雪峥
技术咨询人:雷文生
联系电话:139*****395
5.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5.2.1采购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5.2.2项目负责人:温经理
联系电话:***-******** 136*****039
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箱:********7@qq.com
六、公示日期及异议受理:
如有异议请按以下日期及联系方式提出:
公示日期:2021年3月31日8:00时至2021年4月2日16:00时。
异议联系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采购供应监督科
联系电话:***-********
提出异议同时需电话告知项目经理。
七、公告发布日期:
2021年3月31日
附件1:采购物资设备明细表
采购物资设备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成交最高限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 | 备注 |
1 | A03 | 玻璃棉板 | 32-2400*1200*30 | m3 | 400 | 335 | 13 | ||
2 | A03 | 玻璃棉板 | 32-2400*1200*60 | m3 | 1600 | 335 | 13 | ||
3 | A03 | 玻璃棉板 | 32-2400*1200*70 | m3 | 1600 | 335 | 13 | ||
4 | A03 | 玻璃棉板 | 32-2400*1200*90 | m3 | 1600 | 335 | 13 | ||
5 | A03 | 玻璃丝绵 | 15mm厚 | m3 | 50 | 650 | 13 | ||
6 | A03 | 玻璃丝绵 | 20mm厚 | m3 | 50 | 650 | 13 | ||
7 | A03 | 减震垫 | 1*50*2000mm | 米 | 2000 | 4.85 | 13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交货时间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交货地点为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院内
交工条件及交工状态:卖方所交付之产品符合买方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包装完整无损,标识清楚。
附件2
发票相关信息 | 单位名称 | 是否为一般纳税人(是/否) | 邮寄地址 | |||
纳税人识别号 | 是否开发票(是/否) | 收件人、电话 | ||||
地址、电话(营业执照地址、单位电话) | 财务负责人及电话 | |||||
开户行及账号 | 电子邮箱 | |||||
项目负责人信息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电子邮箱(用于接收谈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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