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南京至安庆铁路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物资设备第二批招标公告

新建南京至安庆铁路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物资设备第二批招标公告

新建南京至安庆铁路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物资设备第二批采购招标公告

新建南京至安庆铁路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已由铁道部《关于新建南京至安庆铁路南京南至铜陵东池州至安庆段初步设计及全线总概算的批复》(铁鉴函[2009]1401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十二局联合体宁安铁路工程指挥部。本项目的部分自购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宁安铁路是长三角客运网的延伸线,地处江苏省、安徽省境内,居长江以南,走向基本平行于长江。线路东起江苏省南京,经安徽省马鞍山、芜湖、铜陵、池州等长江南岸沿江地带,跨长江后终安庆,全长257.522 公里,其中江苏省境内长33km,安徽省境内长224.522km。本工程还包含芜湖枢纽配套改造工程、铜九铁路配套改造工程。全线近期设南京南、江宁南、马鞍山东、当涂东、芜湖、弋江、繁昌西、铜陵东、池州、安庆站等10 个车站,预留板桥、钟鸣、马衙、长风等4 处设站条件。其中南京南、芜湖、铜陵东、池州、安庆等站为既有站,增加本线引入工程。安庆北站进行站场改造,将原站内的客整所改造为动车存车场。本工程为双线客运专线,设计时速为:250公里/小时。

2.2招标内容:通信、信号、电力、牵引供电专业物资设备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一:新建南京至安庆铁路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物资设备第二批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4">三、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

3. 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 216号);

4. 铁道部《关于客运专线系统集成物资设备招标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铁建设函[2017] 723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铁建设物[2011] 144号);

6. 《关于新建南京至安庆铁路南京南至铜陵东池州至安庆段初步设计及全线总概算的批复》(铁鉴函[2009] 1401号);

7.《宁安铁路物资设备管理办法》(宁安物发[2009] 91号);

8.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2010] 315号);

9. 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物资管理实施细则》([2010] 74号)。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和供货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1.2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1.3投标人应提供2010和2011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1.4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1.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

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一包件内不允许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同一投标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

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见附件一);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书”为准。不排除因“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和“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不具体给投标人带来的投标风险;

4、除公告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的两种情形外,其他包件接受代理商或生产企业投标,但代理商必须持有生产厂对本项目投标物资的唯一授权,且其注册资本金与实收资本金额一致。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13 年 5月 6日17:30时前必须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二)加盖公章后电传我部(****-*******和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证件等文件扫描后发送电子邮件至nasdwz@163.com

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潜在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5月2日至 2013 年5月6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005号海创综合楼A座305室物资部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投标申请表及相关资质、业绩资料,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经招标人对投标人资质审查后,对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售卖标书。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下述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并在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内将电汇凭证传真至招标单位。

单位名称:中铁十一、十二局联合体宁安铁路工程指挥部

银行账号:3400 1675 4080 5300 463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芜湖市分行赭山路支行

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7">六、答疑

1、投标人提疑问的截止日期: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需在2013年5月13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传真****-*******并Email电子邮箱nasdwz@163.com,过时不再受理。

2、答疑时间:招标人将在2013年5月20日下午17:00前,拟定书面答疑资料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rcc.cn/)和(http:///)网上统一予以答复。

********8">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3年 6月7日8时30 分至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6月7日10时30分,递交地点: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005号海螺国际会议中心二楼多功能会议厅。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0">联系方式

招标 人: 中铁十一、十二局联合体宁安铁路工程指挥部

地 址: 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005号海创综合楼A座305室物资部

邮 编: 241000

联系 人: 雷耀华(151*****156

张防修(186*****577

张 云(135*****267

传真(电话):****-*******

邮 箱: nasdwz@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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