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价值评估单位招标公告

商业价值评估单位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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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

内容

项目名称

内蒙古美驿高速服务区开发有限公司服务区商业价值评估单位招选项目【网上竞价】

项目编号

09FW********

项目概况

为对兴和、卓资山、榆林、呼和浩特西、十八台、集宁南、呼和浩特东、包头、成陵、响沙湾服务区经营项目进行整体商业价值进行测算,具体如下:

1、评估项目:兴和、卓资山、榆林、呼和浩特西、十八台、集宁南、呼和浩特东、成陵、响沙湾餐饮、超市及剩余经营场地商业价值评估,包头服务区超市经营项目商业价值评估。

2、评估时限:相关项目评估报告需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

报价人资格条件

注册成为“E交易”会员:

1、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评估单位营业执照范围包含资产评估,存续时间5年以上;

3、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4、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一级;

5、具有自治区财政厅备案资产评估;

6、因本评估项目需进行实地踏勘、评估,并最终由采购人出具现场踏勘确认书;(1.踏勘时间同报名时间,报价人自行联系进行踏勘;2.踏勘确认书由下述采购单位联系人出具。)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时间

2021年3月31日9:00至2021年4月8日9:00

审查资料

参加网上竞价的供应商需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未按公告约定时间递交资料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供应商需扫描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

1、报名表(详见附件1);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2021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一级证明材料;

5、具有自治区财政厅备案证明材料;

6、现场踏勘确认书。

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接受现场递交纸质资料或电子邮件发送资料扫描件。

报价结束后,中心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中心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报价规则

报价时间:2021年3月31日9:00-2021年4月8日10:00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280000元,(含税)(超出或等于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注:①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机构踏勘、差旅、食宿等全部费用;

②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方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方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③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采购方式

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采购组织安排

1、注册和报名阶段:供应商注册账户(网址:http://www.ejy365.com/eweb/register),登录账号后在网上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nmgcqjy.ejy365.com/news/detail/23196)。

2、交纳保证金阶段:本项目为网上竞价项目,无采购文件,无需上传报价单。供应商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成功(系统中保证金状态为有效)后即可在上述报价时间内进行网络报价。(操作指南:http://nmgcqjy.ejy365.com/news/detail/23196)

3、竞价阶段: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进行报价(只有一次报价机会,不可修改,不可撤销)。

4、发布通知书:公示期无异议或异议妥善处理后1个工作日中心发布通知书。

报价保证金

1.缴纳金额:28000元;
2.截止时间:2021年4月8日9:30;
3.退还:详见《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网上竞价采购规则》

保证金

保证内容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方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方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保证金(中心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人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2)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服务费

中标金额的1.2%(四舍五入到元),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中心账户信息

账户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行号:********4056

账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注: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履约约定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方经营地址。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负责将扫描件发送中心邮箱,中心收到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合同价款结算

1.付款方式:出具正式报告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按合同约定付款;
2.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特别提示

1.供应商均应完全响应采购公告要求,不得存在负偏离。未能完全响应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将不与该供应商签订合同。

2.供应商通过系统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提示交纳保证金,以系统到帐时间为准。

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 系 人:刘宇晨

联系电话:185*****120

邮箱:********1@qq.com

项目咨询微信号:185*****120

技术支持:****-*******

采购单位:内蒙古美驿高速服务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蒙

联系电话:139*****292

附 件

********180*****8001.docx">附件1.报名表.docx
********180*****0002.docx">附件2.平台操作指南.docx
********180*****1003.doc">附件3.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网上询价采购规则.doc
********180*****9004.xls">附件4.各服务区踏勘联系单.xls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价值评估 商业 司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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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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