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塘污水处理厂三期及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望塘污水处理厂三期及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望塘污水处理厂三期及提标改造工程设计项目标前需求公示

各相关供应商: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采购部(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托,将对“望塘污水处理厂三期及提标改造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为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我中心现将项目采购需求予以标前公示(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以广泛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

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2013年05月05日17:30前,将反馈意见(格式详见附件—反馈意见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技术标准、产品彩页、检测报告等)加盖公章后通过会员库系统上传、传真或送达我中心,我中心将对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并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项目需求。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

2013年4月28日




合肥市五保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险项目采购需求标前公示项目名称望塘污水处理厂三期及提标改造工程设计项目编号2013CGFZ0745采购内容望塘污水处理厂三期及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市政(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3、近五年内具有规模不小于5万吨/日的埋地式污水处理厂的设计业绩,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需提供设计合同原件,时间认定以合同原件签订时间为准);4、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给排水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规模不小于10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付款方式设计费按合同和设计进度(在相应阶段设计文件批准后)拨付,设计费付至各阶段合同金额的70%止,余款待审计决算后付清。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投标无效。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选址和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项目建议书批复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可研编制;可研批复后25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批复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采购技术标书编制工作;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投标人应结合采购人要求和项目工期要求,制订详细的设计计划和工期安排计划。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拾万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采购需求详见附件附件:一、招标范围:望塘污水处理厂位于清溪路和潜山路交口东南角,已建成规模为18万m3/d,本次招标设计范围包括在清溪路与潜山路交口西南角新建一座10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同时对现状规模为18万吨/日污水厂进行提标改造及除臭降噪等。望塘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改造设计,要求新建及提标改造后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中总磷、总氮、氨氮、化学需氧量4项主要指标浓度值分别不高于0.3、5、1.5、30毫克/升,其余指标要求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同时,对污水处理厂恶臭、噪音作进一步控制,满足项目环评及周边环境要求。为集约节约用地,减小污水处理厂对周边建设用地的环境影响,污水厂建设方案为所有建构筑物为整体埋地式设计。投标人应结合进水的特点,在设计方案中应充分考虑进水的波动性,增强污水厂的抗冲击负荷能力,合理选择污水处理工艺,确保出水稳定达标。设计内容包括:望塘污水处理厂规划设计方案、项目建议书、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编制土建及安装工程技术标书、工程量清单、设备采购技术标书、污水处理厂调试运行方案等,并负责按采购人要求进行设计文件修改,确保项目审批、建设、竣工及环保验收工作顺利完成。二、设计服务内容及要求:11、按照总承包方式,设计单位应承担以下工作:①确定望塘污水处理厂三期及提标改造建设用地范围;对望塘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2020年规划污水量作进一步复核,根据远期污水量情况,对望塘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污水主干管改造提出建议,结合现状污水量及规划预测,负责对望塘厂一、二、三期工程厂外配水管网改造进行设计,确保一、二、三期工程可以实现均匀配水;负责三期工程出水外排管设计;负责管道施工支护方案及其它管线改造方案设计;②依据望塘污水处理厂近两年实际进水水质情况,在充分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③按国家有关规定设计深度要求,完成项目立项、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厂区绿化、照明等全部附属设施)、以及污水处理厂施工深基坑支护设计、负责厂区至市政自来水管线的供水管设计、厂区至市政排水管网排水工程设计、厂外双回路供电线路设计(含厂区等供电增容等所有与供送电有关的设计);负责工程方案比选、论证;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所需的测绘、勘察、物探、试验、咨询等;负责施工交桩、放线、导线点、水准点等测绘工作;对现有污水厂除臭和降噪进行设计,确保满足环保部门相关要求;中标单位负责承担完成本项目涉及所需的全部技术支撑;④负责污水处理工艺比选,从经济、技术、运行管理、进水水质波动等多方面综合考虑,确定污水处理工艺,确保现有和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到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其中TP ≤0.3mg/L, TN≤5mg/L、氨氮≤1.5mg/L、COD≤30mg/L;⑤负责编制设备采购技术标书;负责编制土建安装工程施工招标技术标书、编制、审核工程量清单; ⑥负责支付项目审查费用(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可研、初步设计内部预审、可研、初步设计审查费、标书审查费用、深基坑支护方案论证及审查以及其它与设计方案审查有关的零星费用,确保项目审查通过);⑦负责编写项目调试运行方案、污水处理厂运行操作手册;⑧负责污水处理厂试运行期间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⑨配合采购人完成设备采购合同技术谈判工作,并负责签署设备采购合同技术附件;负责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⑩配合采购人做好资金申报和规划报建等工作;?负责对已建成的望塘污水处理厂进行详细的调查,做好设计、施工衔接。结合三期工程建设,协助采购人对现有厂的设计不足进行完善。2、地下管线探测要求: (1)探明施工影响范围内的给水、排水(雨、污水)燃气、热力、工业和电力、信息等各种管道和电缆,查明其平面位置、埋设深度、规格、性质等情况,探测范围应满足工程设计及施工要求。厂外配套管网设计所需地下管线探测应履盖全路幅,以使结合施工方案合理确定管道位置,设计管道施工支护方案; (2)管线探测资料应在施工图设计之前提供发包人; (3)因探测数据不准造成施工费用调增,设计人承担赔偿责任。3、勘察要求: (1)勘察达到国家规范规定的初勘、详勘要求; (2)污水处理厂钻孔数量必须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初勘应在初步设计前完成、详勘报告应在施工图设计前提供采购人; (3)勘察费用包含勘察人对勘察、试验、报告编制、勘察进度、文明安全作业、后续服务、技术措施费、勘察现场的场地处理及勘察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如影响交通、补偿农民青苗费用、租船费等)勘察发生的一切费用。勘察过程中若发现不良地质或暗沟渠应加密钻孔,增加费用发包人不承担; (4)因勘探数据不准造成施工费用调增,设计人承担赔偿责任。4、测绘要求: (1)提供满足设计及施工需要的现状1:1000实测地形图及DWG电子文件; (2)提供工程施工影响范围内拆迁统计数据; (3)所有电子地图采用统一的北京54坐标系、高程采用吴淞高程系; (4)要求提供的电子地图是矢量图; (5)提供的电子地图文件为单幅图文件并有总图拼接表; (6)提供的电子地图必须反应测绘范围内现有道路、居民地、水系、沟渠断面、排口位置及高程、管线标示、铁路、高程点、等高线(等高距0.5米)、植被等基本图素和标注,道路、居民地等具体名称必须标示出; (7)提供的电子地图具有分层说明和图示说明; (8)提供的电子地图中汉字所使用的字体; (9)测绘资料应在项目建议书编制之前提供发包人。从立项批复之日起,工程两年内开工,若地形发生变化,设计人必须无条件给予修测;工程两年内未开工,若地形发生变化,设计人必须给予修测,发包人按照单位测绘费用及实际发生工作量补偿设计人。5、设计服务要求: (1)外地设计单位中标后应在合肥设立常驻机构,并且完成施工图设计前常驻人员不得少于5人,项目前期阶段和施工过程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和工程进度需要派专人做好现场技术服务; (2)本项目设计工作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3)派专人配合采购人做好前期方案汇报;负责会议记录、备忘录整理、规划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 (4)投标人须承诺按招标人要求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配合,及时进行设计文件修改,所涉及的费用(包括与设计有关的测绘、勘察等)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5)满足采购人提出的其它技术服务要求。6、设计文件提供:中标人应提供以下主要设计文件(不限于此),设计文件应为word和dwg格式。(1)1:1000电子版测绘地形图;(2)工程地质勘察报告10份、电子版一份;(3)项目建议书(最终版)12套、电子版一份;(4)工程可研报告(最终版)12套、电子版一份;(5)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版)各12套、电子版一份;(6)施工图(最终版)各18套、电子版一份(可修改文件);(7)满足评审需要的可研、初步设计评审用文件若干套;(8)设备采购技术标书(最终版)12套、电子版一份(可修改文件);(9)项目汇报PPT版本文件、项目规划报批效果图。7、设计费报价及支付: (1)设计费报价参考建设部、国家发改委2002年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报设计费折扣率(所报价格包括完成招标范围所有工作的全部费用,报价时应考虑可能采用进口设备等因素),中标后设计费折扣率一次性包死,不予调整。 (2)测绘、勘察、物探、项目审查费用及深基坑支护设计、水质化验检测、资料收集等费用并入相应的设计阶段,不再单独报价,评标以设计费折扣率为准。工程设计费折扣率报价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收费标准八折(设计费总费用计价公式如下),否则作废标处理,设计费折扣率中包含完成招标范围所有工作的全部费用(如设计方案、项目建议书、方案、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编制土建及安装工程技术标书、工程量清单、设备采购技术标书、污水处理厂调试运行方案、各项评审及审查费用等)。设计费折扣率(含设备采购标书编写、测绘、勘察、深基坑支护设计、绿化设计等)一次性包死。如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按照国家收费标准及招标文件确定的设计费计算公式、中标折扣率,以及项目变更后的投资额(以初步设计概算的工程费用为基数)调整设计费。设计费总费用按照如下公式进行计算:设计总费用=初步设计批复概算工程投资(一类费用)相应的建设部、国家发改委2002年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P88页)x市政公用工程复杂难度系数1.15x折扣率,例如:初步设计批复概算工程投资(一类费用)10000万元对应的设计费用304.8万元,折扣率报价为0.8,则采购人支付的所有设计费用为304.8x1.15x0.8=280.416万元。 (3)设计费按合同和设计进度(在相应阶段设计文件批准后)拨付,设计费付至各阶段合同金额的70%止,余款待审计决算后付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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