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海南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清洁生产相关制度建设研究》编制单位的通知
关于遴选《海南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清洁生产相关制度建设研究》编制单位的通知
关于遴选《海南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清洁生产相关制度建设研究》编制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明确我省清洁生产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机制,加强清洁生产审核规范性管理,指导市县开展清洁生产工作。我委拟组织开展《海南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清洁生产相关制度建设研究》工作,现就遴选制度建设研究编制单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海南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清洁生产相关制度建设研究》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
1、编制“海南省十四五清洁生产工作方案”,明确海南省清洁生产主管部门职责分工、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任务,保障措施,有效落实海南省《关于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2、对比国内清洁生产工作先进经验,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实际,规范清洁生产审核管理,把控工作时间节点,具体包括制定名单管理办法、清洁生产审核报备程序、各级主管部门过程管理办法,清洁生产审核项目评估申请及要求,验收申请及要求,公示评估/验收结果流程等工作内容。
以上制度建设研究费用控制价为32万元(报价含专家遴选机构评审费用)。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良好资信的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
(二)申报材料
按照下列顺序书装并加盖骑缝章(一式3份及电子版):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初始报价后打印。
4.授权委托。包括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资信。包括供应商资质、资信、质量等级等凭证复印件。
6. 项目团队。项目团队成员应不少于6人。项目负责人1名,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且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能源或环保专业职称,且主持过省、市级清洁生产、节能环保相关项目至少2项。项目团队成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内容和要求相适应,成员应为环保、能源等相关专业,项目组应包含至少3名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或相当于处级及以上级别人员。(所有项目组人员须提供相关学历、职称等证书复印件与课题申请书一同装订)。
7. 项目业绩。近3年(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团队在海南省完成清洁生产相关项目不少于5项,或完成/在研不少于10项省外清洁生产相关项目业绩。
8. 服务方案。分别给出对“海南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清洁生产相关制度建设研究”的理解、制度的研究思路、制度涵盖内容、工作难点及措施、进度安排等方面内容。
9. 其他事项。申报单位及其驻琼机构无失信记录(以信用中国为主要查询依据);不接受联合体。
(三)填写《课题研究申请书》(详见附件)一式5份,加盖印章。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5日18时(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请提前电话告知),一式3份及电子版送至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801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清洁生产制度建设研究申报”,邮编570204)。逾期不再受理。
(五)我委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编制单位。供应商接到中选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我委签订委托协议书,正式确定制度建设研究相关事宜。制度建设的知识产权归我委所有。
三、联系方式
遴选人: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8楼801室
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
*******a8fe420/files/c5025a57c5fb4621b*******cfa379da.doc" target="_blank" type="file">附件:课题研究申请书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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