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五个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协商选取评估机构的通告

陵水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五个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协商选取评估机构的通告

陵水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五个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协商选取

评估机构的通告

陵水黎族自治县五个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椰林镇,五个片区棚户区改造征收调查四至分别如下:

一、城中城内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四至范围:东临城中居民住宅区,南至陵黎大道,西临靠中心农贸市场,北至新建路。??

二、南门岭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四至范围:东临居民住宅区,南临近中心大道,西临居民住宅区,北至北斗路。

三、椰林南干道延长线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四至范围:东陵文路与居民住宅区,南临近椰海公司厂区,西临居民住宅区,北至临文路与椰林南干道。

四、新民路片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四至范围:东临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南临居民住宅区,西至农械厂路,北至新民路。

五、三馆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四至范围:东至鸿利家私城,南至空地,西至026乡道,北至海榆(东)线。(具体以项目规划红线为准)。

现五个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准备开展项目调查评估工作。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等相关规定,就陵水黎族自治县五个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评估机构选定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6日)内,请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户自主协商选定评估机构。

二、按照一证一户原则,征收范围内所有的被征收人(户)自主协商,选取陵水黎族自治县五个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评估机构。

三、在规定期限内,全体被征收人若能达成一致意见选出该项目评估机构,被征收户应在2021年4月6日(含)前,将协商选定的过程、结果以书面形式及选定评估机构的资质材料等提交至陵水黎族自治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查。

材料提交地址:陵水黎族自治县糖厂安置小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4号厅。

联系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先生(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联系电话:?186*****388

若协商选定过程行为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在项目征收范围内及陵水黎族自治县网站上公示。若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书面协商选定结果报告,或虽提交书面协商选定结果报告但不符合本通告第二条要求的,视为协商选定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特此通告

陵水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机构 棚户区改造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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