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公租房(湖区、西北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2013年公租房(湖区、西北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信息:CDJZHS[2013]2-006
工程名称:汉寿县2013年公租房(湖区、西北区)建设工程
业主名称:汉寿县房地产管理局
建设地点:罐头嘴镇、聂家桥乡、新兴乡、太子庙镇、鸭子港乡、沧港镇;
总投资额:约1521.99万元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标汛类别:国内招标信息 所属行业:房屋工程
所属地区:湖南省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省内投资和地方财政配套
1.招标条件
汉寿县2013年公租房(湖区、西北区)建设工程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招[2013]55号文核准,项目业主为汉寿县房地管理局,资金来源中央预算省内投资和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质的企业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汉寿县2013年公租房(湖区、西北区)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罐头嘴镇、聂家桥乡、新兴乡、太子庙镇、鸭子港乡、沧港镇;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汉寿县湖区、西北区公租房建设工程,共9栋,均为砖混结构,建筑总面积14026.03平方米。分为六个标段:一标段罐头嘴中心学校公租房共2栋,二单元、五层,单栋建筑面积1800.63平方米。卫生院公租房为一单元、四层,建筑面积724.58平方米。二标段聂家桥卫生院公租房为二单元、四层,建筑面积1435.97平方米。三标段新兴乡中心学校公租房为三单元、四层,建筑面积2161.2平方米。四标段太子庙中心学校公租房为三单元、四层,建筑面积2161.2平方米。五标段鸭子港乡政府公租房为一单元、六层,建筑面积1069.88平方米。卫生院公租房为二单元、四层,建筑面积1435.97平方米。六标段沧港镇卫生院公租房为二单元、四层,建筑面积1435.97平方米。
2.4计划工期:一标段为160日历日;
五标段为180日历日;
二、三、四、六标段都为150日历日;
2.5招标范围:土建、水电及相关安装装饰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六个标段
2.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须按照招标文件之规定截止日期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一标段:伍万捌仟元整;二标段:贰万捌仟整;三标段:叁万捌仟元整;
四标段:肆万元整;五标段:伍万伍仟元元整;六标段:贰万伍仟元整;(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并注明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代理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详见招标文件16.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信誉良好,经济实力雄厚。
3.3 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职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并无在建工程。
3.5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配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6符合资质的投标人可以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招标文件获取及澄清答疑方式发布。
4.1 获取时间:2013年4月28日至2013年5月7日,截止时间2013年5月7日17:00时(北京时间正常工作日,节假日除外,4月29日至5月1日不予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4.2获取方式:本工程将取消各种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到汉寿县龙阳镇小南门55号(汉寿县建设局办公楼四楼)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办理。
4.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投标文件发售后五天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将疑问送交(或传真) 汉寿县龙阳镇小南门(汉寿县建设局办公楼四楼)。(FAX:****-*******)
招标代理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5 个工作日前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澄清,投标人须自行下载,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3日09: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汉寿县国土资源局三楼(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汉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地址:汉寿县小南门建设局新办公楼四楼,电话:(****-*******)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寿县房地产管理局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龙阳镇米厂巷51号
联系人:周子奎
电 话:(073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原常德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寿县龙阳镇小南门(汉寿县建设局办公楼四楼)
联 系人:肖啸
联系电话:(0736)2856016(0)137*****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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