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食品安全快检车快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食品安全快检车快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食品安全快检车快检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东陵区公告时间2021年03月31日12:0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4月01日至2021年04月08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0-1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4月12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越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1231520
附件:
附件1(定稿)2021食品安全快检车3.30.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1年食品安全快检车快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4-01 至 2021-04-08
撰写单位: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撰写人: 李姗姗
(2021年食品安全快检车快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食品安全快检车快检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2-00143
项目名称:2021年食品安全快检车快检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65.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责任区分

乙方负责加油、提供试剂、配备驾驶和检验员、日常安

全管理等,保障车辆正常运行。甲方负责车辆日常基本维修保养。具体业务工作由甲方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

★二、组织实施

甲方制定具体计划,监督、指导落实:

1、设备使用与管理

签定委托合同后,全面清点车辆及车载设备数量、状况,登记备案。签字确认后,交付检测机构全权管理、使用,负责维护、保养和安全。

2、“五进”

通常在工作日启动运行,每月至少完成一次进社区、进村屯、进早(夜)市、进大集。尽量扩大覆盖面,社区、村屯短期内尽量不重复。优先保障节(假)日、8小时以外“美食节”、“展览会”等临时设立“美食广场”的食品摊贩等快检服务。

“五进”活动应提前一天与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食安办提供名单)联系,做好群众发动、电源保障等工作,确保工作效率和效果。

完成的节假日或八小时外工作任务,可适当与工作日任务调整。

3、样品采集

样品采集主要以消费者和居民主动提供已购样品为主,必要时可采集经营者产品。应详细登记样品信息,记录提供者信息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4、检测操作

预算金额为65元/批次。包含司机费用,油电费用等全部包含在内。检测项目根据所去往的地域特点进行合理调配检测任务。特殊情况,经组织者同意或由组织者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随时统筹调整。检测严格执行技术要求,规范操作,保证结果的真实、可靠。

5、登记统计

每次进行快检服务,均需制作表格,详细登记信息,相关人员须签字确认。每月汇总、统计。登记统计信息包括:

1.服务区域、对象,进入场所。

2.采样信息,样品信息,溯源信息。

3.检测结果。

6、结果运用

1.检测结果现场公示,尽量告知提供样品人员或单位。

2.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报告甲方;进一步与样

品提供者核实信息、积极溯源。

7、活动保障

根据上级要求及工作需要,适当调整计划,优先保障各类临时性活动。

★三、标准要求

快检服务工作应根据组织部门计划部署,立足于技术支撑,本着服务群众、数据真实的要求,尽量扩大覆盖面,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保障和参考。

★四、考核验收

服务机构应保存所有能证明进行工作的资料,装订成册,完成任务后交由组织部门存档,不提交的不能通过验收。组织部门不定时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年终进行综合评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1日至2021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0-1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全过程电子标,供应商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领取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8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联系方式: 024-81231520
邮箱地址: syhygs@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 ****************6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越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快检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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