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连净绿色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拟批准公示
鹰潭连净绿色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01-6231706
传 真:0701-6231708
通讯地址:鹰潭市府前路24号,邮编:335001
项目名称 | 鹰潭连净绿色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老屋底艾家206国道以西 |
建设单位 | 鹰潭连净绿色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西南大融汇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 概况 | 项目位于该公司现有租赁厂房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59"38.64"、北纬28°13"53.36"),该公司位于江西省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老屋底艾家206国道以西,厂区总占地面积约41933m2。厂区东面为206国道,南面为连展科技(江西)有限公司,西面为空地,北面为江西幻云物联有限公司。本项目属改扩建工程。本项目包含两道测试工序,一是试榨测试:以山茶籽为原料榨取的山茶油样品为检测对象,对其酸价、过氧化值、不溶性杂质含量等理化值进行研究测试(用于检测新进批次山茶籽生产过程生产的山茶油产品质量);二是初榨、充填前测试:以现有工艺生产的山茶油为检测对象,对其酸价、过氧化值、不溶性杂质含量等理化值进行研究测试(用于检测现有生产线生产的山茶油产品质量)。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万元,占总投资的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厂区污水收集、循环和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净下水、锅炉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工艺废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尾水排放应满足鹰潭市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动植物油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2.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工业炉窑废气、工艺废气、锅炉废气、食堂油烟和无组织废气。工艺废气通过1套通风橱+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1#排气筒排放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以TRVOC计)排放浓度参照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的标准限值。实验室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中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生产车间周边应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永久性居住的建筑物、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为通风橱、电热鼓风干燥箱、数显控温电动搅拌器、小型榨油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震垫,采取建筑隔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实验废液等危险废物; 废包装材料、茶壳、茶粕等一般废物和生活垃圾。固体废物须按“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原则分类处置。废包装材料交废品回收站回收,茶壳、茶粕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交由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并按规定设置符合防雨、防腐、防渗等相关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10m2)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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