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4年文化创意产品制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2024年文化创意产品制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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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4年文化创意产品制作项目
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M4400000707009159)
1.招标条件2021-2024年文化创意产品制作项目,招标人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地点:佛山市内。招标人所辖线路,包括:广佛线、二号线一期、三号线、南海新交通、高明有轨电车等。
2.2工期(采购有效期): 36 个月
2.3招标范围:主要为广佛线、二号线一期、三号线、南海新交通、高明有轨电车等招标人有管辖权的线路定制纪念票册、文化创意产品。
其中,票册制作包括:二号线一期开通纪念票册、三号线开通纪念票册、南海新交通开通纪念票册以及相应的创意产品设计,生肖票、文化票的各类型推广物料制作,落实推广销售活动等。
文化创意产品制作包括:佛山本土产品、非遗和民间艺术合作设计不限于(陶瓷)工艺品,小型创意产品的制作,主题列车内外包车制作,IP形像产品制作。
2.4招标控制价:¥1,871,690.00 元。
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3.1 投标人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完成过一个文创产品制作类的业绩。
注: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如有)扫描件或复印件、②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或者订单发票(业绩时间按照下订单时间计算。上述订单和发票需相互印证,体现业绩内容、业绩金额、下单日期、以及双方签字盖章信息。)的扫描件或复印件③完工证明或经业主单位确认的相关验收证明文件等(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4.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登记方式。
具体操作方法:供应商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zebid.cn),点击网站左上方“供应商登录”进入系统登录页面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进行投标登记。平台操作指引见“网站主页-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其他操作疑问咨询网站客服电话:400-150-3001,客服QQ:3151435402。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可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gzebid.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同时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将直接推送在本网站所登记的联系人手机)。。
5.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 4月 1日 8时 30 分起至 2021年 4月 8日 17时 30 分止。
5.3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4月22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1年4月22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开标室1)。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10.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13F
邮编:528000
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5楼
邮编:510060
联系人:冯工
电话:020-83546223
电子邮箱:184746798@qq.com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1 年 03 月 31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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