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公 告(资格预审)
编号:XBQ********5
1、 工程名称:常州天合光伏产业园天合光能厂外污水收集、中水回用建设工程
2、 工程概况:
(1)批文号:常开经计[2013]73号 (2)投资额:247.00万元
(3)工程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光伏产业园内 (4)建设规模:管长约1250米
(5)结构类型:/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7)计划开、竣工时间:2013-6-10 至 2013-9-30
3、 标段编号:XBQ********501 标段名称:常州天合光伏产业园天合光能厂外污水收集、中水回用建设工程
建筑面积: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220万元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拟选派注册建造师专业和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贰级
4、企业、注册建造师报名的业绩条件:(1)投标单位近三年(2010年 5 月 2 日至今)承建过类似市政工程(其中必须含管径在0.8米及以上,长度500米及以上的顶管工程的)。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为准。(2)以上企业报名业绩条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书面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和施工合同原件(必须录入常州市施工企业资料库并审核通过);2)需提供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3)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或未录入常州市施工企业资料库并通过审核的均不作为资格预审的依据。顶管管径、长度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长度的同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所载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中均无管径相应数据则不作为资格预审的依据)。
5、其他报名条件:
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需携带的资料:
详见附件
7、报名、资审、抽签时间地点:
①报名时间: 2013-5-2至2013-5-8;网上报名24小时开通或新北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工作日9:00-17:00)。
②资审时间: 2013年5月10日 15:30时至 16:30时(超过时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第6条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地点:新北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 楼 105 室。
8、确定投标人的方式:资审合格全部入围。
9、本工程招标文件、光盘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 300.00 元整;图纸押金人民币 0 元整;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40000.00 元整。
10、代理机构: 本工程由 江苏嘉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常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新科路200号 地址:江苏常州新北区衡山路18号嘉新花苑A座二楼
联系人:高柳 联系人:陶莹 闵晓芬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编号:XBQ
********5011、工程名称:常州天合光伏产业园天合光能厂外污水收集、中水回用建设工程2、工程概况:(1)批文号:常开经计[2013]73号(2)投资额:247 万元(3)工程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光伏园内(4)建设规模:管长约1250米(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6)合同估算价:220 万元(7)计划开、竣工时间:2013年 6 月 -2013年 9 月 3、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标段序号招标内容招标内容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万元)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一常州天合光伏产业园天合光能厂外污水收集、中水回用建设工程市政管长约1250米22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贰级及以上4、企业、注册建造师报名的业绩条件:(1)投标单位近三年(2010年 5 月 2 日至今)承建过类似市政工程(其中必须含管径在0.8米及以上,长度500米及以上的顶管工程的)。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为准。(2)以上企业报名业绩条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书面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和施工合同原件(必须录入常州市施工企业资料库并审核通过);2)需提供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3)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或未录入常州市施工企业资料库并通过审核的均不作为资格预审的依据。顶管管径、长度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长度的同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所载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中均无管径相应数据则不作为资格预审的依据)。5、其他报名条件:(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详见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项目网上报名须知》;(2)执行常建(2006)186号文;(3)投标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具体按常建2009【175】号文件执行);(4)必须配备 1 个专职安全员,安全员无在建工程(具体可登录WWW.czjsaj.org.cn查询);(5)投标建造师(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必须按时参加资格预审及开标会议,否则将承担“资格预审不合格”及“不接受投标文件”的后果,并记不良记录;(6)报名截止日期前需交投标保证金:4万元/单位/标段(投标保证金缴纳办法详见附件一);(7)根据建筑市场廉政准入规定,投标报名单位应当携带本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截止 2013 年 5月 2 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注册所在地为新北区的投标单位有以下两种方式:1.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于每周一、三、五上午8:30-11:00集中办理开具《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事项,注册所在地在常州市新北区的投标单位请在此时间段办理;2.进入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新剑网(http://www.cxjcy.cn/article/)网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系统进行查询,查询说明详见新剑网。)(8) 本工程评分细则见附件二;(9)外地企业须携带进常建筑业企业和注册建造师建筑市场信用证明(按附件三)。(10)工程项目投标中不良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办法按常建规[2010]13号文执行。(11)根据常新政规[2010]2号文件规定,投标报名企业在资格预审时应出具《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备案登记书》,投标报名的建造师应为《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备案登记书》中所登记备案的执业人员。(相关要求见附件四)。(1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少于9家,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符合唱标单位超过12家时(含12家),在所在符合唱标单位中根据签到先后顺序抽签确定9家单位最终进入唱标评标阶段,其余单位立即退出开标现场;不足12家时,则全部进入唱标评标阶段。 (13)其他:投标建造师一旦报名,不予更换。6、资格预审需携带的资料原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常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网上报名打印件且加盖公章、法人签章三份);(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投标报名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须相应社会保障机构盖章的原件,缴纳时间至少至资审时上一季度),如不能提供全部有效证件或不参加资格预审的,按“资格预审不合格”处理;(6)投标注册建造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报名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须相应社会保障机构盖章的原件,缴纳时间至少至资审时上一季度),如不能提供全部有效证件或不参加资格预审的,按“资格预审不合格”处理;(7)安全员C证,安全员均无在建工程;(8)投标报名保证金收据原件;(9)《关于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报名单位至 2013 年 5 月 2 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注册所在地为新北区的投标单位进入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新剑网(http://www.cxjcy.cn/article/)网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系统进行查询的只需提供有效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11)《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备案登记书》;(12)外地企业须携带《进(出)常建筑企业和注册建造师建筑市场信用证明》; (13)业绩所需资料;资格预审时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两份有效复印件(复印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以上各项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审不通过处理,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7、报名、资审时间地点:①报名时间2013年 5 月 2日至2013年 5 月8 日;网上报名24小时开通或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计算机网上报名(工作日9:00-17:00)。 ②资审时间 2013年 5 月 10日 15时 30 分至2013年 5 月 10 日16 时 30 分(超过 16:00 时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第6条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地点: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高新区分中心 1 楼 105 室。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北区分中心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渭河路2号8、确定投标人的方式:□计分排名;□资审合格全部抽签;□√资审合格全部入围。9、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300元/单位;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0 元/单位。 10、代理机构:本工程由江苏嘉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招标人:江苏常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公章)地址:常州新北区新科路200号 联系人:高柳电话:0519-
********传真:05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常州新北区衡山路18号嘉新花苑A座二楼联系人:陶莹闵晓芬电话:85105238传真:851052382013年 4 月 28 日 附件1关于缴纳建设工程招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的通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市建设局《常建[2008]58号文件》的精神与要求,为加强新北区投标保证金管理,常州市建设工程新北区交易分中心(以下简称“新北区分中心”)定于2009年4月8日起实行招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管理制度。为使广大投标单位更好地了解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方式方法,以便及时有效地缴纳投标保证金,现将缴纳建设工程招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常州市新北区建筑工程管理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名 称:常州市新北区建筑工程管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新北支行营业部;帐号:
***************(2)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备案第一次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需携带本单位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留存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常州市建设工程新北区交易分中心(以下简称“新北区分中心”)108室审核。(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单位必须用转帐支票、电汇、网上银行及银行汇票等方式(不接受现金)自行将保证金从基本帐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帐户,然后凭银行进帐单于报名截止日17:00前到新北区分中心108室开具财政结算收据,本中心不受理解款事项。(4)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在转帐支票、电汇单等票面的用途栏上写明工程名称并注明用途为“新区”,进帐单上必须注明票据号码,否则,新北区分中心不予开具财政结算收据。(5)缴纳保证金注意事项:资格预审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资格后审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开标日的前一个工作日。任何未按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将被拒绝,不开具收据,并立即由本中心在网上银行予以退还。(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未获得投标资格的报名单位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凭财政结算收据退还;除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凭财政结算收据退还;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在施工合同备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凭财政结算收据退还。(7)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投标单位凭缴款收据在规定时间内到新北区分中心108室通过网上银行直接退还至原缴纳帐户。(8)其它未尽事宜按常建[2008]58号文执行。 新北区分中心电话:
******** 附件2评 标 细 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采用单因素评标法。具体办法如下:1、确定有效投标报价凡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要求并且在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标底总价的85%)以下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2、招标基准价的确定: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基准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C值为招标基准价(100分);高于C值的有效投标报价,每高出C值1%扣0.5分;低于C值的有效投标报价,每低于C值1%扣1分;(按内插法,按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3、定标:(1)在所有有效投标价中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2)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第一中标候选单位,则以开标签到先后顺序抽签确定中标单位。4、注意事项:一旦发现中标候选单位的建造师已有在建或已另有工程中标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记不良记录一次。附件3进(出)常建筑业企业和注册建造师建筑市场信用证明进常建筑业企业名称(盖章)进常注册建造师姓 名近三年内,该企业信用情况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有无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有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有无其他不良行为记录近三年内,该注册建造师信用情况有无在建工程施工任务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有无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有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有无其他不良行为记录企业和个人承诺上述填写内容完全真实有效,若有瞒报或弄虚作假行为,企业一年内、注册建造师三年内不得进常承接工程施工任务。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进常注册建造师签字:年 月 日年 月 日质监部门意见签字盖章: 年 月 日安监部门意见签字盖章:年 月 日建管部门意见签字盖章: 年 月 日企业所在地建设局意见签字盖章: 年 月 日说明:1、以上各管理部门意见均为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辖市以上管理部门意见。2、在我市已办理“年度信用手册”的市外建筑业企业,并在“年度信用手册”上注册的注册建造师不需要提供《进(出)常建筑业企业和注册建造师建筑市场信用证明》。附件4:关于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备案的相关说明 根据《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常新政规[2010]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建设市场管理,规范建设市场行为,常州市新北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定于2011年4月起开始实行新北区建设市场准入制度,信用备案登记不合格或未经备案的企业及执业人员不得进入新北区市场。现将有关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备案事项说明如下:一、新北区建设市场实行信用备案登记制度。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进入新北区建设市场须到区城建局办理信用备案登记。进入新北区的省外企业须到过江苏省住建厅和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备案;省内市外企业须到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备案。信用备案登记不合格或未经备案的不得进入新北区建设市场。二、建设市场各方主体是指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拆迁评估、拆迁实施、房屋拆除等企业或单位,以及各类注册执业人员,包括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招标代理等从业人员。三、企业申请信用备案登记的程序:1、企业在申请信用备案登记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常新政规[2010]2号)文件,学习文件精神,并了解相关的信用备案登记程序。2、企业应在新北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建管网站进行网上企业信用申报登记。网上申报入口在新北区建管网“网上申报”→“企业信用申报登记”→注册登录。注册登录后,应按页面信息填报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资质、执业人员、信用手册等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件的扫描件图片。3、企业持按规定填写完整的《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备案登记书》(新北区建管网下载中心下载,电子文档请发送至E-mail:xbjg607@163.com)及相关附件材料到区城建局(地址:新北区衡山路8号607室)申报信用备案登记,需要注意的是除《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备案登记书》说明中要求提交的附件材料外还需提供企业在新北区执业的主要人员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上一年度社会基本保险缴纳证明。另外,《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备案登记表》中“在新北区主要执业人员及资格”栏由于空间较小,对于执业人员较多的企业造成填写不便,现提供《企业在新北区执业人员信用备案登记名单》表式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请各企业按表式内容填写,并用A4纸打印,填写完整后加盖企业公章,作为《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备案登记表》的夹页一并提交。4、申报材料齐全的申请,区城建局在一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通过备案登记的意见。新北区建管网网址:www.czxbjs.gov.cn/czxb 地址:新北区衡山路8号607室 联系电话:
****-********E-mail:xbjg6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