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得油气开发部零散天然气回收处理(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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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得油气开发部零散天然气回收处理(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1-03-31 16:45:01

哈得油气开发部零散天然气回收处理(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1-XJT39-FW003-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哈得油气开发部哈一联合站目前集输进站含硫天然气90万方/天,该联合站仅有一套天然气净化处理装置,净化处理能力45万方/天,天然气净化处理能力缺口45万方/天,同时该装置每年需停产检修约20天。

跃满转油站目前集输进站含硫天然气45万方/天,天然气增压能力30万方/天,增压能力缺口15万方/天。

为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需要对哈一联合站正常生产及停产检修期间天然气的回收处理(不含哈得油气开发部自行处理部分),跃满转油站含硫天然气增压(不含哈得油气开发部自行增压部分)等天然气回收处理及增压服务。

2.2招标范围:(1)哈一联合站正常生产及停产检修期间天然气的回收处理(不含哈得油气开发部自行处理部分)。

(2)跃满转油站含硫天然气增压(不含哈得油气开发部自行增压部分)。

2.3服务/工期: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2.4施工/服务地点:哈得油气开发部哈一联合站,跃满转油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①具有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上述资质证书的扫描件。

3.2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1人:具备天然气处理装置运行维护三年及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并承诺项目经理不在其它项目兼职,需取得HSE培训合格证。

(相关工作经历以提供天然气处理相关资格证书初次取证时间为准; 资质证书提供扫描件或承诺上岗前取得该项资格证书);

②安全人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提供扫描件或承诺上岗前取得该项资格证书)(承诺配备专职的安全员)。

③操作运行人员20人 :应满足净化处理、增压服务设施的运行要求。人员证件要求:要求且8人具有天然气净化操作证,8人具有压缩机操作证,4人具有低压电工作业证,上述人员可一人身兼多职,(电工证提供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其余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承诺上岗前取得该项资格证书),承诺上岗后全员取得硫化氢防护合格证或井控证。

提供人员清单、项目经理2020.07-2021.3期间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3设备(装备)要求:①具备完整的天然气净化处理设备设施,处理能力不低于45万方/天,处理后天然气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类气标准,配套火炬系统满足安全放空要求,外输气压力控制在7.0-10.0MPa。

②具备含硫天然气增压设备设施,增压能力不低于15万方/天,外输气压力控制在1.0-3.0MPa,配套火炬系统满足安全放空要求。

③投标人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完成上述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调试,达到回收处理增压条件。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满足回收项目的能力要求,提供承诺书;提供设施铭牌及有效合格证、使用证复印件。

3.4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发布公告之日止有含硫天然气回收处理或增压业绩,处理或增压能力达到20万方/天。

提供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和相对应的发票扫描件。

3.5 QHSE 要求

3.5.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5.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5.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5.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3.10.1 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3.10.2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的。

3.10.3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3.10.4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3.10.5投标人被纳入招标人市场管理黑名单。

3.10.6投标人在塔里木油田公司QHSE体系审核中得分率低于60%的。

3.10.7投标人因质量、安全等严重违约行为,或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其上级部门调查处理的。

3.10.8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3月31日起至2021年4月11日23时59分止。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购买:

4.4.1投标报名: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右下角“操作指南”)。

初次在“电子招标平台”购买招标文件且未在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生效),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找到拟投标的项目、在线完成报名。

4.4.2在线缴费:通过“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招标工本费缴款(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必须立即点击订单中的“获取订单状态”按钮,将订单刷新为已付款状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4.3网银支付:电子招标平台支持通过企业或个人网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通过个人网银支付购买,视为已经获得企业授权且属于企业行为。

(1)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2)购买前需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

4.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投标人登陆电子平台,进入“主控台-购买招标文件-支付订单状态处理列表中”,点击打印,系统如出现“标书支付订单详情”字样,电子发票已经开出并发送到投标人基本信息预留的电子邮箱中。

(1)发票联系人:赵女士,电话:****-*******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先生,电话 ****-*******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21日10时1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大小:电子投标文件建议不超过40M。

5.4.投标保证金递交:2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电子招标平台现场查验)。

5.5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八、其他

8.1 电子招标平台操作:

8.1.1注册登录:(潜在)投标人必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然后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

8.1.2 操作学习:注册用户,请以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在页面右上角“工具中心”下载、安装、学习。

8.1.3操作应用:请按照“工具中心”中的“投标人用户手册”和“投标人应用视频”等,安装 “投标人客户端”、U-key 驱动、“盖章驱动”、“昆仑银行支付控件”等投标必须的工具和插件,并按指南制作、应用,保证投标成功。

8.2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8.2.1技术支持: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 转3 再转 6(电子招标平台)。

8.2.2一般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技术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QQ账号********22

8.3招标服务费缴纳: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中标人应按《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缴款信息》规定的收取标准及招标代理机构缴款通知的金额(按照累计费率计算),在收到缴款通知之日3日内完成招标服务费缴纳后,招标机构方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委托机构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 战永合

电 话: ****-*******

电子邮件: zhanyhws@petrochina.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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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处理 回收 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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