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南区生态河道整治设计招标公告

高新区南区生态河道整治设计招标公告



[正在报名]南通高新区南区生态河道整治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一、南通高新区南区生态河道整治设计项目已经南通高新区管委会批准,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二、南通高新区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本次招标项目的具体事宜。
1.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南区金乐二号横河、金乐中心竖河、邢园竖河等以上部分河段全长约4公里(以出具的红线图为准)。
招标内容:主要包括生态河道、人工湿地、连通坝、滚水坝等项目的勘察、施工图设计。
2、提交设计成果时间:2013年5月底提交设计方案,6月中旬方案经评审通过后出施工图。
3、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满足现行国家、省、市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同时也要符合本项目设计任务书要求。
三、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等级。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条件: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具有河道生态治理工程同类项目设计经验。
四、以下条件属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4、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五、报名
1.请申请人于 2013 年 5月10日上午9时—11时前到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大厅报名。
2.报名时需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包括: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勘察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及职称证书、学历、项目组各类人员的技术构成、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情况、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劳动合同。
报名同时须提供原件核对,投标报名单位须确保已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不得隐瞒,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特别提示:资格预审材料须装订成册且清楚标注页码(第几页共几页),招标人不接受活页装或无明确页码标示的资格预审材料。
六、资格预审
1.按本公告第三条、四条、五条要求,一次性递交资格预审资料,过时概不受理补充资料。
2.资格预审在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监督下进行。
七、本工程评标细则如下:本项目采用价格单因素法
商务标:总分100分
1、各投标人的设计费不得高于建设单位公布的最高限价。各投标人的报价在此范围内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此报价范围的作废标处理。
2、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多于5人时,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中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的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100-X)%;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少于5人(含5人)时,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100-X)%。X为开标前现场抽签确定的2.0、2.5、3.0、3.5、4.0,五位数中的任一位。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100分,每上浮1%扣 0.5 分,每下浮1%扣 0.25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投标人必须以现金提交投标保证金。
九、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区招标投标中心信息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确定投标人的方式:资审合格全部入围。
十一、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 300元/套,投标保证金1万元。
十二、本公告的发布时间2013年4月 28日至 2013年5月 10 日上午11:00 招标人: 南通高新区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自行招标
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行政中心6#-202 地址:
联系人: 李政辉 联系人: 姚宇峰
电话: ****-******** 电话: ****-********
传真: 传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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