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彩钢瓦招标公告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彩钢瓦招标公告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彩钢瓦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彩钢瓦(995型氟碳单层彩钢板2300m2; 1000型氟碳夹芯彩钢板1650m2),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投标资格条件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自2018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个所投品牌彩钢瓦合同业绩,单个业绩合同金额在50万及以上。(须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价格页和技术协议中设备供货清单的页面)。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售标时间为:2021年4月1日8:30至2021年4月8日17:00,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2.潜在投标人应将标书费从本公司账户汇至下述账户: 开户行:工商银行杭州市分行西湖支行 开户名称: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202 0204 1990 0157 384 3.潜在投标人须填写报名表(格式见附表),报名表中的单位名称应与汇款凭证中的汇款人一致。报名表及汇款凭证发送至标书出售联系人。经工作人员审核后,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出售联系人:潘巍 招标文件出售联系电话:0571-87988037 962752291@qq.com 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详见附件。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14日10:00。 2. 本次纸质投标文件接受投标人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邮寄包裹应确保牢固密封并附上“投标标段信息表”,且必须在快递单上标明:“项目标段名称”、“开启时间”。并将快递底单发至采购文件指定的采购代理业务人员邮箱。采用邮寄方式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不被受理。邮寄的投标文件如发生遗失、损坏(含邮寄的包裹未完全密封的状态)、泄密等情况的,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建议投标人提前安排邮寄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提前一天送达。若投标人未按要求对包裹进行封装而造成的退件或提前拆封包裹的,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投标文件邮寄递交地点:新世纪大厦26楼(杭州市密渡桥路15号)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邮寄信息如下: 收件地址:杭州市密渡桥路15号新世纪大厦26楼 收件单位: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公司 邮寄收件联系人:陈涌顺 邮寄收件人电话:0571-85109295 招标人: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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