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综合楼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湖里区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综合楼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厦门务实-招标预公告-2013-WS119湖里区人民检察院侦查 技术综合楼物业管理 |
2013-WS119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
1.招标文件编号: 2013-WS119 |
2.招标项目内容: 本招标项目为湖里区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综合楼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
3.建议截止时间:2013-05-07 9:30:00 |
4.来源:非市级 |
致各潜在供应商: |
我司受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文件预公告。各潜在供应商、专家如对招标文件有建议或意见请在预公告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并同时将书面原件材料送至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
地 址: 厦门市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 |
电 话:****-*******/******* |
传 真:****-******* |
联系人:熊小姐 |
特此公告 |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
2012-05-02 |
诚 信 / 务 实 / 廉 洁 / 高 效
招标编号: | 2013-WS119 |
项目名称: | 湖里区人民检察院侦查 技术综合楼物业管理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 购 人: | 湖里区人民检察院 |
二0一三年五月二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投标邀请函................................................................................................................................ 3
招标项目一览表.........................................................................................................................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表..............................................................................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 9
一、说明.................................................................................................................................. 13
二、招标文件........................................................................................................................... 14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5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
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8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2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24
一、招标项目概况.................................................................................................................... 24
二、项目需求描述.................................................................................................................... 24
三、投标资格要求与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28
四、投标要求........................................................................................................................... 28
五、报价要求........................................................................................................................... 30
六、项目完成期....................................................................................................................... 31
七、物业管理响应文件应包括的基本内容................................................................................. 31
八、考核奖惩措施.................................................................................................................... 32
九、风险承担与责任认定机制.................................................................................................. 34
十、合同签定........................................................................................................................... 35
十一、付款方式....................................................................................................................... 35
第四章 厦门市市级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36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40
********4">第一章 投标邀请********5">投标邀请函受湖里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对湖里区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综合楼物业管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招标编号:2013-WS119。
2. 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要求:见后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 月 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招标文件查阅和购买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前台。
4.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图纸等资料费用另计,需邮寄的投标人另加50元人民币EMS邮寄费。标书售后不退。
5.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 月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厦门市湖里区招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厅(厦门市湖里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厦门市江头台湾街289号,江头街道办事处8楼),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相同,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厅。
7.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之前,按照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xmws.com)上提供的样式(也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前台领取)以书面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 以上信息或本项目的其它内容如有变更,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厦门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xmzfcg.gov.cn)、湖里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huli.gov.cn/web/stock/index.php)等信息发布媒体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9、交通拥堵,递交投标文件请提前做好准备。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 邮编:361004
联系人:小熊 电话:0592-******* 传真:****-*******
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类别 账户信息 | 投标保证金 | 中标咨询服务费及招标文件费 |
开 户 行 | 厦门工行鹭江支行 | 厦门银行富山支行 |
账 号 | ||
收款单位 |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 |
财务部门电话 |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6">招标项目一览表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要求 | 履约地点 | 服务期限 |
一 | 湖里区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综合楼物业管理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 厦门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3年,合同一年一签 |
注: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 | 条款号 | 编 列 内 容 |
1 | 1.1 | 项目名称:湖里区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综合楼物业管理 采购人名称:湖里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编号:2013-WS119 项目预算:115万元/年(本项目预算控制价最迟在开标截止时间3日之前在相关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 |
2 | 3.1 | 资格标准: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条,以及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有关内容。 |
3 | 11.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个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
4 |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投标截止时间: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5 | 12 | 投标保证金: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投标人应自行办妥、缴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以截标前实际到帐为准(投标人应在银行受理单据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并在用途一栏上注明“保证金”),截标前投标人应提供银行转账受理回执单据等,不能在投标现场缴交现金或以个人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 |
6 | 19.1 | 评标方法、标准及定标原则(含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
7 | 中标咨询服务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中标咨询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标段金额为基数)具体为: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1.32%计取;500万元<基数≤1000万元部分,按0.96%计取;1000万元<基数≤5000万元部分,按0.6%计取;5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3%计取,分段累进计算。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以转帐支票、汇票、现金等付款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咨询服务费。 | |
8 | 13.1 | 投标人须编制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
9 | 17.3 | 招标文件中带“★”条款均为重要条款,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这些重要条款不满足或负偏离,将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
10 |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厦财购〔2012〕2号)以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为鼓励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与项目投标,对提交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在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后,将进行价格评分等的政策支持,具体如下。 1. 非联合体形式投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对其投标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作为投标评审价格进行价格分评审。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的“开标一览表”中填报投标评审价格,并将可进行价格扣除的产品清单、计算说明书等材料作为“开标一览表”投标评审价格的证明资料。(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协议中若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作为投标评审价格进行价格分评审。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的“开标一览表”中填报投标评审价格,并将可进行价格扣除的联合体协议等材料作为“开标一览表”投标评审价格的证明资料。(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3. 中小企业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实行减半交纳,即按要求交纳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50% 。 4. 中小企业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 。 5. 中小企业投标人中标后,其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标准下浮10%后予以收取。 6. 中小企业依据上述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就“投标评审价格”等关键响应内容上,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完整、准确的证明材料,否则在价格分评审时将不享受价格扣除;对于提交虚假和失实资料投标的投标人,评审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中标后也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招标文件和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本条所述的关键响应内容和要求提交的材料(包括投标评审价格、可进行价格扣除的产品清单、计算说明书或联合体协议等),为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属于条款号18.1中可以被要求澄清、说明或纠正的内容。 | |
11 | 重要提示: 1、建议对投标文件逐页进行加盖投标人公章。 2、交通拥堵,递交投标文件请提前做好准备。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敬请谅解。 3、考虑到银行上班时间较迟,投标保证金应提前缴交并到帐,未按规定按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未实际到帐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代表在投标当日应另行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交代理机构相关财务人员,以便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
本须知前附表2集中列示了资格性、符合性检查的所有条款,其内容是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有效的重要依据。
资格性要求 | |||
项号 | 章 | 条款号 | 具体内容 |
1 | 二 | 3 | 合格的投标人 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 |
2 | 三 | 3 | 资格标准: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有关内容。 |
符合性要求 | |||
项号 | 章 | 条款号 | 具体内容 |
1 | 一 | 5 |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2 | 二 | 3.7 |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2) 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3) 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的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 (4) 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
3 | 二 | 11.1 |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第3项。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
4 | 二 | 17.3.2 | (1) 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 (2) 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 (3) 不公正地影响了其他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 |
5 | 二 | 17.3.2 | (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4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 (2)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3)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4) 非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授权委托书的; (5) 开标一览表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一览表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等重要信息错误的; (6) 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保证金不能确保进账的; (7) 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 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或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保修期、供货期、结算方式和条件等要求); (9) 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投标响应方面明显复制招标文件要求的; (10) 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其个性部分明显出现雷同的; (11) 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12) 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 (13) 投标人提交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控制价; (14) 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且不能合理说明或不在规定时间内作说明的; (15)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6) 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 (17) 招标文件规定的的其他情形; (18) 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
6 | 二 | 19.3 | 特别的无效投标认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在进行技术因素部分评分后,投标人技术因素分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评标标准
(一)具体的评标标准: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首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无效投标界定),审核各投标文件是否合格、有效,凡不符合专业条件要求和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均不进入评分程序。通过以上审核,有三家或三家以上符合专业条件要求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则依照以下标准和权重进行评分。
1、 技术因素分F1(满分100分,占总分的权重A1为45%;若投标人技术因素分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 评 审 内 容 | 评 分 细 则 | 满分 分值 | |||
优 | 良 | 一般 | 差 | |||
1-1 | 根据物业管理的整体目标,管理方式、综合服务内容、整体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及服务质量控制方式和服务预期效果等进行评价 | 15-10 | 9-7 | 6-3 | / | 15 |
1-2 | 根据日常工作制度、工作内容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 |||||
① | 投标人对员工工作管理制度、奖惩制度、财务制度等规章制度 | 5 | 4 | 3 | 2-0 | 5 |
② | 人员安排方案 | 10-8 | 7-5 | 4-1 | / | 10 |
③ | 日常物业管理措施方案 | 10-8 | 7-5 | 4-1 | / | 10 |
④ | 保洁内容、垃圾的收集及处理、灭四害的防治措施 | 10-8 | 7-5 | 4-1 | / | 10 |
⑤ | 物业管理长期计划、针对本项目的突发应急事件处理方案(应按日常管理中常见的突发事件包括火警、安全应急事件、电梯困人、突发疫情等制定相应操作规程及措施) | 10-8 | 7-5 | 4-1 | / | 10 |
1-3 | 根据物业管理档案、保洁档案、保安档案、设备档案、财务档案以及其他档案的建立及管理方案进行评评价 | 5 | 4 | 3 | 2-0 | 5 |
1-4 | 根据提供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名称、数量、配置情况的合理性、完整性进行评价 | 5 | 4 | 3 | 2-0 | 5 |
1-5 | 通过对投标物业建筑结构、配套设施、周边环境、办公特性等方面进行分析、综合其布局、功能上的特点,列出管理上的难点,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 | 10-8 | 7-5 | 4-1 | / | 10 |
1-6 | 综合各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人员配置方案、设备配备等等管理内容进行比较 | 10-8 | 7-5 | 4-1 | / | 10 |
1-7 | 制定各项管理指标的承诺(承诺包括: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维修工程质量合格率;绿化完好率;清洁、保洁率;道路完好率及使用率;化粪池、雨水井、污水井完好率;排水管、明暗沟完好率;路灯完好率;停车场完好率;治安案件发生率;用户有效投诉率与处理率;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维修服务回访率;用户对物业管理满意率) | 10-8 | 7-5 | 4-1 | / | 10 |
2、 商务因素分 F2(满分100分,占总分的权重A2为25%)
序号 | 评 审 内 容 | 评 分 细 则 | 满分 分值 | |||||||
优 | 良 | 一般 | 差 | |||||||
2-1 | 人员配备情况 | |||||||||
① | 管理人员配置的合理性、完整性及水电维修等技术专业人员资历状况等 | 10 | 5 | 0 | 0 | 10 | ||||
② | 根据保安人员的配备情况、人员的数量、人员结构进行评价 | 10 | 5 | 0 | 0 | 10 | ||||
③ | 根据保洁人员的配备情况、人员的数量、人员结构进行评价 | 5 | 4 | 3 | 2-0 | 5 | ||||
④ | 根据绿化养护人员的配备情况、人员的数量、人员结构进行评价 | 5 | 4 | 3 | 2-0 | 5 | ||||
2-2 | 同类项目服务情况 | |||||||||
① | 提供承接同类区级以上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的,每个服务项目得5分; (需提供合同有效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文件) | 10 | 5 | 0 | 0 | 10 | ||||
② | 管理的项目中获得物业示范项目的,省级示范项目每个项目可得10分,市级示范项目可得5分,(单个项目不得重复计算,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 10 | 5 | / | 0 | 10 | ||||
2-3 | 企业综合实力 | |||||||||
① | 根据投标人注册资金进行评价,1000万以上(含1000万)得10分,500万以上(含500万)得5分,100万以上(含100万)得3分。低于100万不得分(以营业执照复印件为准) | 10 | 5 | 3 | 0 | 10 | ||||
② | 根据投标人2011年度纳税情况评分,20万以下不得分,20万得2分,每超过10万加2分 | 10-8 | 7-5 | 4-2 | 1-0 | 10 | ||||
③ | 投标人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得10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10 | ||||||||
④ | 根据经营年限进行评价,经营年限满5年的得5分,每增加1年加1分,满分10分(以投标人营业执照的日期为准)。 | 10 | ||||||||
2-4 | 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的可得5分。 | 5 | ||||||||
2-5 | 投标文件制作的完整性、目录及页码对应清晰等 | 5 | 4 | 3 | 2-0 | 5 |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只能以联合体其中一方具备的条件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以联合体的确定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3、价格因素分F3(满分100分,占总分的权重A3为30%)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评审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 | ×100 |
有效投标报价 |
4、对评委技术、商务部分评分结果统计时,将去掉一个最高分与一个最低分后再行算术平均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最终得分。各个通过投标文件初审的投标人评标总得分= F1×A1+F2×A2+F3×A3。
(二)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1、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 1-3 个。2、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列顺序。经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评标程序后,按以下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的排列顺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三、定标原则:
□ 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本项目的业主方。
2.2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3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2.5 “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全部特定条件,如联合体各方中没有一方符合全部特定条件的,该联合体投标无效。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6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3.7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2)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3)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的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
(4)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1">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内容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 投标人须知
(3) 招标内容及要求
(4) 合同参考文本
(5) 投标文件格式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时间、地址按照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xmws.com)上提供的样式(也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前台领取)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将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告知所有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至投标截止时间15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但应当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以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当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否则也视为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
7.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投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日历日前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以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2">三、投标文件的编写8. 要求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或服务)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或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
8.3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价格构成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商务响应文件都是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的主要依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尽可能详尽。
9. 投标文件语言
9.1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
11. 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第3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1.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2.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缴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第5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2.4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12.5 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6 未中标的投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凭其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见第五章附件)办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手续,保证金退还系原额无息退还。因投标人原因逾期办理的,保证金仍原额无息退返。因招标代理机构自身原因逾期未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向投标人支付资金占用费。
12.7 在中标人支付所有中标咨询服务费并签订合同后(若有交付履约保证金要求的,在中标人交付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对中标人凭其签订的合同副本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见第五章附件)予以原额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因中标人原因逾期办理的,保证金仍原额无息退还。
12.8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及其后的30个日历日。
12.9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 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签订合同;
(3) 中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交中标咨询服务费;
(4) 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6) 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3. 投标文件的格式
13.1 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第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本必须用A4等标准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相关证明材料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直接使用有效的且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复印件或资料彩页等),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图纸等特殊资料可以使用A4以外的标准幅面纸张打印装订。
13.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3.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3.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服务)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3.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
13.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3.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3.8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9 投标人应将上述文件按顺序胶装或装订成册、打印页码,并编列投标文件目录、资料清单,由于装订不规范或编排顺序混乱而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漏读,该投标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承担不利的评标结果。
********3">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4.2 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 之前(指招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代表签字。
14.3如果投标文件由邮局或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4.1条至第14.2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人。
14.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4.5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将被拒收。
14.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4.8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4">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5.开标、评标时间
15.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如有推迟情形,以推迟后的时间、地点为准)。
15.2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投标人一般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办理签到手续。
15.3 开标时,由监标人或者投标人共同推举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当场逐一拆封,由开标会主持人按规定宣唱“报价一览表”等规定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对唱标内容作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及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16.评标委员会
16.1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货物(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人数不能少于2/3。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17. 投标文件的初审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7.1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17.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7.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7.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第2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
17.3.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规定。)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他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4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
(2)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3)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4) 非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授权委托书的;
(5) 开标一览表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一览表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等重要信息错误的;
(6) 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保证金不能确保进账的;
(7) 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 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或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保修期、供货期、结算方式和条件等要求);
(9) 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投标响应方面明显复制招标文件要求的;
(10)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其个性部分明显出现雷同的;
(11)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12)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
(13)投标人提交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控制价;
(14)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且不能合理说明或不在规定时间内作说明的;
(15)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6)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
(17)招标文件规定的的其他情形;
(18)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情况只根据其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8.投标文件的澄清
18.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 比较与评价
19.1 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9.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漏(缺)报人的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19.3 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在进行技术因素部分评分后,投标人技术因素分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19.4 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19.5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 排列评价顺序, 根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19.6 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5">六、定标与签订合同20.定标准则
20.1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20.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方法、标准,经评委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1. 中标通知
21.1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方应在刊登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告,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投标人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质疑的,之后,其提出质疑将被拒绝。
21.2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同时将落标通知书发送给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请未中标的投标人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
21.3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采购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1.4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含保函),在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若有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则在中标供应商交付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22.签订合同
22.1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属中标供应商责任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逾期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
22.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3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22.4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项目名称:湖里区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综合楼物业管理
二、项目需求描述(一)基本情况总建筑面积:14221.6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849.33㎡,地下建筑面积:2372.33.综合楼为10553.72㎡,附属楼(含连廊)为1295.61㎡。侦查技术综合楼为地上8层,地下1层,附属楼为3层。外墙为石材干挂幕墙,铝合金窗。总用地面积9471.954㎡,北侧、西侧各有一个门卫室,其中西侧门卫室连侯访接待室。
物业服务范围:物业及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和场地的维护保养、运行管理、清洁卫生、保安、会务服务、物品搬运以及其他经双方同意指定的服务内容。
(二)人员配备要求管理人员的基本配备(28人):
1、主任1名:主要负责服务中心整体服务质量,实施、创优方案,领导服务中心员工完成公司下达的责任目标和对员工的考核。
2、管理员1名:主要负责对大楼的清洁卫生、绿化进行日检,并对公用场所、场地进行监督,完成服务中心主任安排的其他工作。
3、通讯人员2员:主要负责分发报刊、文件,传达信息等工作。
4、安保人员共15名:分为队长1名、门卫3名、迎宾2名、监控3人,地下车库3人,巡逻岗3人均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安保人员主要负责大楼的安全、人员进入检查登记停车引导及周边巡逻和日常秩序。(正常上班时间保持两个人在岗,其中一人负责引导与巡逻。)
5、机电3名:主要负责日常供水供电维修和消控、空调、电梯、水泵房的维护保养,中央空调运行管理以及更换饮水机。
6、保洁5名:主要负责办公大楼以及健身房等公共场所的保洁工作。
7、绿化1名:主要负责绿地花草定期修剪、室外保洁以等工作。
(三)管理目标在管理合同期内的物业管理目标定于达到“安全、文明、整洁、舒适”。根据委托管理事项和国家建设部、市物业管理考核标准,在硬件设施达标后、管理合同生效后,保证在合同承诺的范围内对承包期限的要求如期按质量提供服务。
(四)管理服务应达到各项指标1.杜绝火灾责任事故,杜绝刑事案件;
2.爱护围墙区域内设施、设备,未经委托人单位不得对管理区的结构、设施等进行改动;
3.及时完成项目范围内各项零星维修任务,一般维修不超过24小时完成。
(五)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1.实行日常检查巡视制度,定期维护保养,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使用;
2.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3.加强巡查,防止跑、冒、滴、漏,保证设备设施完好;
4.建立对大楼内开水房、卫生间的日常检查巡视制度,保证室内排水系统通畅;
5.设备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报修后半小时达到现场,零修合格率百分百,一般故障排除不过夜。
(六)供电设备管理维护实行24小时值班,供电设备管理维护是指为保证大楼供电系统正常运行对供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其中高低压配电室、空调系统用电、发电机组、夜景照明、避雷系统及配电室至配电箱的线路、设备维护。屋面的泛光灯、楼顶的夜景照明、配电室(含配电箱)的线路、设备,包括各种水泵控制箱、电机、事故照明、开水配电箱、场地照明(路灯、草坪灯、墙头灯)的线路、设备维护、维修。物业公司应该做到:
1.统筹规划,做到合理、节约用电;
2.供电运行和维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维修人员必须持高压电工证上岗,每年应负责联系高低压柜及变压器的年检至少配备1名人员;
4.加强日常维护检修,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
5.设备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报修后半小时内赶到现场,设备零修合格率达到百分百,一般性不过夜;
6.用电设备定期维护;
7.严格执行用电安全规范,确保用电安全;
(七)绿化A.绿化养护管理主要内容为大院内的绿地苗木的日常浇水、花灌木松土及修剪、铲除杂草、修剪绿篱树木及花草造型、根据绿化苗木生成情况按时施肥、喷杀虫害、剪割草地每年四遍以上、补种死苗、清除枯叶。应做到:
1.按国家园林规范、技术要求认真养护管理,保持苗木生长旺盛、美观。发现死苗养护单位立即补种;
2. 绿化养护管理单位应配备满足工作需求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养护的一切用品,均由委托人负责;
3.对绿地、苗木进行有效管理。根据花木生长的具体情况,切实抓好修剪整形工作,尤其是植物造型,要做到多样化、美观化。
4.、花带、花台植物生长健壮,花大艳丽,整齐有序,定植花木花期一致,开花整齐、均匀,换花花坛(台)及时换花,整体观赏效果好。
B.环境绿化指领导办公室、活动空间、过道及室外场所观叶植物及花卉的摆放及所有大中型会议室。具体应做到:
1. 办公室绿化装饰,在植物选择上首先要考虑能吸收有害气体,吸收辐射,净化空气等,物业管理单位应提供生长良好的花木,每15天更新一次;
2. 前台、公司领导办公室等处要注意绿化档次,提升办公楼整体形象。
3.派专人负责,室内花木每周2次检查巡视,室外花木每日检查巡视、浇水、及时更换;
4.法定假日期间(春节、元旦、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以及其他委托人所开展的重大活动(2-3个),物业管理单位需另外提供时令植物花卉以供摆放及布置;
5.大楼主要位置(大堂、会议室、过道、电梯间)根据需要实行全年植物摆放;
6.每月检察开放日布置。
(八)电梯运行管理及维护保修期内由供货商维护,保修期外由委托人与供货商鉴定协议后,交物业管理。电梯运行维修是指为大楼内电梯设备正常使用进行的日常管理、维修养护(全保)。具体为:
1.电梯采用无人驾驶;
2.安全设施齐全有效,电梯内求救电话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3.通风、照明及其他附属设施完好;
4.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完备,含年检费用;
5.轿厢、井道保持清洁,每日更换电梯地毯;
6.因故障停梯,接到报修后维修人员应在半个小时到达现场抢修,及时排除故障。
(九)卫生保洁与信件收发卫生保洁是指指定区域、公共区域、大楼公用部分等环境清洁而进行的日常管理工作,物业公司须根据以下工作范围合理安排人员。具体为:
1、领导办公室、各层办公场所(包括会议室、值班室)楼道及食堂的清洁;
2、大楼电梯厅干净、明亮、地面无杂物、无痰迹;
3、电梯门、轿厢、显示牌无尘土、印记,表面光亮;
4、玻璃、门窗无污迹、裂痕;
5、管理区内地面清洁无废弃物;
6、垃圾桶内垃圾定期清理,并摆放整齐,外观干净;
7、清理积水及时,地面无积雨
8、大楼报刊、杂志、信件由保安人员接收并发放到各个科室;
9、保洁范围包括:大厅玻璃门、大厅地板、隔离带、广告牌、指示牌、垃圾桶、公共卫生间、饮水机、电梯、办公设备、LED电子屏幕、触摸屏、大叶绿化植物、花盆、地下室、墙壁及其附属物(踢脚线、开关插座、表箱消防栓)、大厅玻璃幕墙、不锈钢部分、监控器、顶灯、壁灯、吊灯、部门副主任以上办公室、其他指定的办公室及会议室、技术区、机房、主楼大厅、共享空间地面、走道、消防梯、外环境及车库、垃圾池、信报箱、宣传栏、公共区域门窗、玻璃木墙、外墙、玻璃、绿地、中庭、室外广场、栏杆、花岗岩墙面、立柱活动室、楼层走道、电梯厅、外墙清洗、开水器、化粪池,每年至少清洗1次。
(十)安全保卫及车辆管理安全保卫及秩序管理是指为保证管理区域内安全和正常工作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工作,并做好车辆、道路及环境秩序管理等。并根据大楼委托人的特殊性进行特殊的安排。具体为:
1、保证各种保安器材、通讯设备完好;
2、能及时发现和正确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方面的问题,能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3、保安人员应接受委托人保卫干部和物业管理单位的双重领导,服从做调度;
4、保安人员岗位设置任务安排根据双方约定安排。
5、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设置:白天委托人上班时间需配备最少2名保安人员值门岗班;指派1名在委托人指定的监控室值班,另需派专人定期巡逻医疗急救中心的指定巡逻位置。
6、队长职责:管理安保队伍及队伍替班任务,制定突发事情处置预案,完善责任制;
7、门卫职责:对来访人员进行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管理区内环境秩序良好,道路通畅,车辆停放有序,人车分流;
8、迎宾员职责:负责来访人员引导与登记,兼顾一门禁
9、门禁员职责:负责上访人员门禁安全检查。
三、投标资格要求与投标资格证明文件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和按时进行年检的独立法人,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二级以上(含二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资质证书的有效复印件。外地企业需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局的备案证明材料
3、 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要求1、投标人应根据检察院的实际情况并结合现场考察情况,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人员配备情况、人员招聘计划、人员培训计划、确保人员相对稳定的措施,并承诺其方案将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完善和补充,在工作内容不改变的情况下不得追加任何费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
2、投标人提供的管理方案和人员配备方案必须满足检察院的实际需求,在工作内容和工作量不变的情况下,采购人不再支付因投标人方案不完整而引起的任何费用。
3、投标人应接受采购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建立各种规范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考核制度及其他相关的工作制度。
4、投标人应配备所需的管理人员及各专业技术人员,并明确所配人员结构构成、人员数量入驻后及时提供管理人员及各专业人员的资历、资格及上岗证复印件。建立完善各类人员工作和业绩考核制度。
5、所有人员要统一着装(服装款式与颜色须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征得采购人认可),持证上岗,佩带明显的标识,工作人员对应的责任区域要相对固定。投标人须提供确保设备维护人员和保安人员的相对稳定的措施,无特殊原因,半年内不能更换人员,如需更换应事先征得检察院同意。
6、投标人须以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基础,详细说明将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和数量,包括安全保卫制度及卫生保洁制度。
7、提供书面服务承诺:
7.1 后勤管理服务:中标后各项服务标准、设备配置及人力安排等项目与招标文件保证无偏差,若存在低于招标文件的每一项偏差投标人应同意由采购人另外扣减每月服务承包总价的2%。
7.2三个月磨合期后,经考评如有2次不合格,在采购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指出违约性质,中标单位自收到通知书起30天内就通知的违约事项予以整改补救,如果上述30天后仍未纠正,采购人届时可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合同,在提交终止合同通知30天后,合同应视为终止。中标单位聘请的所有人员由中标单位负责,人员于终止合同后自动撤退,采购人对中标单位聘请的所有人员不承担任何义务。
7.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特殊性,一旦有诉讼事实时,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自动作废终止,采购人有权立即另选择其它物业管理服务公司,违约者,应赔偿对方半年的管理服务费。
8、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企业的投标条件、企业实力,公司经营资金状况(银行资信证明)、财务盈亏状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以合同复印件等形式证明其市场业绩及类似项目管理经验。
9、投标人的管理服务措施、用工条件及人员工资构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厦门市物业管理收费办法》、《厦门市经济特区劳动管理条例》、《厦门市劳动管理规定(修订)》、《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厦门经济特区企业最低工资规定(修正)》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0、投标人应提供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清单,标明设备来源,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
11、投标人应提供采购人对其的考核标准和条件(须附保洁考核参考标准)。
1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其所希望的物业合同范本。
13、为方便中标单位的工作需要,检察院将免费提供办公室、值班室、工具间各一间,检察院原有的保洁用具也将无偿提供中标单位使用。
14、严格执行服务承诺,接受群众监督,执行不好,严格处罚,按条款列入考核,与当月承包酬金挂钩。
15、投标人应明确投标情况和招标要求存在正负偏离情况。
16、招标项目相关内容及要求中所述的保洁频率内容为最低要求标准,中标单位应视污染程度随时增加保洁次数。
★17、投标人中标后必须留用检察院原有工勤人员至少10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时限与中标时限一致。满足不了此项要求,检察院将不与其签定物业服务合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11、踏勘现场:谈判响应供应商可自行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所涉及现场的资料,采购人向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谈判响应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谈判响应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谈判响应供应商自己承担。现场踏勘联系人:林先生(18060087000)。
以上投标要求若需要提供证明文件、材料的,均应在投标材料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报价要求1、 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
2、投标单位必须对采购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响应,列出保洁服务、安全保卫、绿化管理等的分项价格,并列出单价、小计和总价。
3、投标单位报价应以月为单价计算,以三个年度的总报价计算价格分。并须提供报价的详细组成因素。
4、本次采购为包干制,总价为承包期限内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员工工资、行政办公费用、员工保险费、福利费、加班费、垃圾清运费、外墙清洗费、化粪池清掏费、二次供水清洗消毒费、卫生防疫及“四害”消杀费、保洁费、清洁用品、绿化费、绿化垃圾外运费、人员培训费、临时任务等突击费、物流服务支持补偿费、第一次入驻时的全面清洁费用、税收、保险、企业提取的管理费用等其他合理的费用。采购人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投标人一旦中标,采购人将不会对其投标报价做出其他补偿。
5、员工待遇严格按新《劳动合同法》执行,工资标准严格按市政府相关规定执行,社保、医保等执行政府公布的最新社平工资。
六、项目完成期服务期限暂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七、物业管理响应文件应包括的基本内容响应文件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
(一)商务标包括投标响应函、报价一览表、公司介绍、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复印件、物业经营分析比较、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表、拟派项目管理负责人履历表、物业管理业绩表、所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主要内容须盖章、签字;
(二)技术标为物业管理方案。
物业管理方案包括:物业管理服务整体设想及策划、管理服务内容、管理服务指标及措施、拟设置的岗位与配置的人员、拟投入物资装备计划、工作流程、管理服务人员培训、管理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管理处人员着装管理、财务管理、专项服务管理、环境保洁管理、绿化养护管理、房屋及公用设施管理、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计划、安全防卫管理;管理制度建设,质量管理考评方案、环境管理方案、物业移交接管方案、特约服务方案、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本;承诺日常管理服务项目所达到的标准、指标及采取的措施等;达不到管理服务目标愿意接受的经济惩罚措施。
八、考核奖惩措施投标人应提供采购人对其的考核标准和条件,并附相关详细具体的考核标准供日后参考,采购人将制订本项目的“物业考核评分细则”等,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
采用现场检查、临时抽查、随机采访、问卷征询、定点征求意见等方式监督检查。依据事实和效益,客观评价,奖惩挂钩。
1、物业化服务考评内容:
根据实际管理要求,制定各相关部门相关物业管理范围、要求、职责,供投标人作为工作指引并作为采购人检查考核内容。物业服务的项目均为采购人考核内容。
2、物业化服务考核指标:
2.1 要求按星级宾馆标准来管理和服务,满意率95%以上。
2.2 全范围的卫生保洁:地上不见痰迹、纸屑,门窗玻璃光可鉴人,能提供安全、整洁、舒适、办公环境。环境卫生保洁:在主要公共场所污物1处以下出现时间不能超过10分种,满意率95%以上。
2.3物流配送等服务及学校领导交办完成率100%。满意率95%以上。
2.4完成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制定的其它工作指标。学校的满意率95%以上。
2.5人力配备、设备配备、管理人员配备、承包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各种技术服务标准不低于谈判文件的要求。
3、 物业化服务考核办法:
3.1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公司履行合同情况及服务质量进行经常性的指导、检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组负责对公司承办的项目进行定期检查考核。
3.2 对考核检查出现的问题或因服务不善被投诉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制订整改措施,限期改正,并通报批评,若再犯,扣发当月服务费用的1-5%。如果屡犯不改,或年度综合考核得分75分以下,采购人有权提出终止承包合同。
3.3 对中标单位内部管理不善造成的楼内盗窃、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安全事故等事故、差错等,采购人有权扣罚当月服务费用的10%以上。并追究中标单位相应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除追究经济责任外,还追究有关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
3.4 各项协议中已有明确规定的按协议执行考核,严格落实;没有明确规定的,根据各部门人员反馈意见加以确定。
4、物业化服务奖惩办法:
4.1磨合期3个月内考评得分率90%以上评定等级为优,达到75%以上为合格,低于75%为不合格。在磨合期考评得分如有2次低于75分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提出终止承包合同。得分在70-75分时,在采购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后仍未达到整改要求,扣除当月承包酬金的5%。得分在65-70分时,扣除当月承包酬金的8%;65分以下时,扣除当月合同承包酬金的10%。
4.2 磨合期3个月后得分率95%以上评定等级为优,达到80%以上为合格,低于80%为不合格。得分80%以上时承包酬金按合同总额付给,得分80-75%分时承包酬金为合同承包酬金总额95%付给;得分75-70%分时承包酬金为合同承包酬金总额85%付给;70%分以下时,付给合同承包酬金总额的60%。
4.3 考核量化标准
类别 | 具体项目 | 扣分标准 |
公共秩序 维护 (40分) | 保安出现失误,但未造成责任事故 | 1-2分 |
保安失误,造成责任事故或负面影响 | 3-5分 | |
有效的家长或师生投诉保安 | 3-5分 | |
保安脱岗,未造成责任事故 | 1-2分 | |
保安脱岗,已造成责任事故 | 3-5分 | |
校园安全设施故障未及时上报学校 | 1-2分 | |
校园车辆管理不到位 | 1-2分 | |
卫生保洁 (30分) | 卫生保洁不到位在半天以内 | 1-2分 |
卫生保洁不到位超过半天以上 | 3-5分 | |
园艺绿化 (15分) | 修剪不及时 | 1-3分 |
除草不及时 | 1-3分 | |
施肥、杀虫不及时 | 1-3分 | |
因乙方管理责任造成校园大型苗木死亡 | 3-5分 | |
其它 (15分) | 与师生争吵,漫骂、动手打人,敲诈用户 | 3-7分 |
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 | 3-7分 | |
服务态度生硬,不能满足科室的合理要求 | 1-2分; |
4.4 将依据协议规定每月及不定时对中标单位工作进行检查、考评。一年之内,同一服务项目考评2次不合格时,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单位限期整改,中标单位必须向采购人提交整改措施报告,由采购人监督实施。发现一次扣5-10分。
4.5中标单位应爱护使用租赁的房屋、办公家具、及各种后勤设备设施等后勤资产,对于因管理不善而造成丢失或损坏的,应按资产折旧的年限赔偿。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转租、变卖和改变其使用性质。各类设备使用期满,需正常报废时,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不得随意处置;发现一次扣5分。
4.6上述第4.4至第4.5条款扣分是在每月考核得分后再扣上述违约条款相对应的分值。
4.7 投标人中标后,以上考核要求将作为与采购人签署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
4.8 每月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每月考核时间由采购人决定,考核时可邀请中标单位参加。
九、风险承担与责任认定机制1、中标单位的服务人员的工伤风险,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2、因意外事故或作业安全问题引发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中标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治安事件的责任认定,以公安部门裁定为准;非治安事件的责任认定,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以诉讼方式认定。
以上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均应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十、合同签定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定合同,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作为合同订立的基础。中标单位应将合同副本(一份)送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十一、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根据上个月的检查考核情况,第二个月支付上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转账支付。中标单位应开具合法有效发票。
第四章 厦门市市级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注释: 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 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
合同号:
甲方(采购人): 签订地点:
乙方(中标人):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通过公开招标选聘乙方对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日常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其他和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约定的各种有偿服务;
2、乙方在本物业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其他延伸服务。
第四条 业主单位可委托乙方进行其他的相关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供甲方考核的内容,详见《物业管理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 方式,物业服务费用价款为 元人民币/月。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 办公费用;
(7)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 法定税费;
(9) 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四章 付款方式
第七条 甲方应于乙方进驻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费用按月 交纳。付款申请时间在每个月底,由乙方提出申请报甲方审查合格后出具发票,甲方在下月初5日支付。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八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房屋主体;
2、消防设备设施系统;
3、给排水设备设施系统;
4、高低压变配电系统;
5、弱电系统;
6、公共照明系统;
7、应急发电机系统;
第九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第十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条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一条 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二条 乙方应及时向业主报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十三条 甲方应配合乙方与房屋改造的施工单位达成施工期间物业管理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乙方应告知施工单位在房屋改造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 甲方应于乙方进驻前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第十五条物业管理用房属乙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十六条 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户内维修服务,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条 本物业区域内公共设备设施的小修、零星维修费用单项维修费用 元以内的,由乙方凭经业主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确认的维修单,按月与甲方进行结算;超过
元的,乙方应事先制定维修预算计划,经甲方相关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 乙方应制定物业设备设施阶段性的维修养护资金预算。甲方按照乙方所上报的计划和预算进行审批并交乙方执行。
经甲方批准后的计划或预算所支出的维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每月与甲方按实结算。
第十九条 因抢险、突发设备故障等须进行紧急维修(抢险)的,所产生的(抢险)维修费用由乙方于事后报请甲方有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按实结算。
第二十条 本物业区域内公共设备设施的中修、大修、设备更新费用,或由甲方委托乙方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的专项维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根据相关批复或协议按实支付。
第七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详见本物业投标文件有关条款)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八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千分之三每日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约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甲方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中止合同,如有一方需提前中止合同,则应支付对方违约金 人民币,同时还应补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四条 其他违约责任详见本物业招、投标有关文件。
第二十五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因甲方不履行付费义务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3、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故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4、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5、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千百万损失的;
6、非乙方管理原因,辖区内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物业招、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之一,本合同内容如涉及上述文件内容进行调整或补充的部分,则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行政主管部门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单 位 地 址 : 单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开 户银 行 : 开 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注释: 《投标文件格式》是投标人的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和签订合同时所需文件的格式。投标人应参照这些格式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
投 标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招 标 编 号: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目 录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4. 货物说明一览表
5. 供货范围清单
6. 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
7.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8.服务承诺
9.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
10.缴交中标咨询服务费承诺书
11.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有效凭证
********9">投 标 书
致: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 ),本签字代表(全名、职务)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 份。
(1) 开标一览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2) 投标分项报价表
(3) 货物说明一览表
(4) 供货范围清单
(5) 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
(6)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7) 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8) 缴交中标咨询服务费承诺书
(9) 以 方式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详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报价总价(国内现场交货价)为人民币 ,即 (中文表述)。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3.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投标人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
4.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本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投标有效期为: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6.如果发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条所述情况,则同意招标代理机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同意按照招标采购单位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元
年度 | 项目内容 | 每平方米单价 | 月单价 | 年度投标价格 | 投标评审 价格 | 服务期限 | 投标保证金 |
第一年 | 湖里区人民检察院侦查 技术综合楼物业管理 | 暂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
第二年 | |||||||
第三年 | |||||||
三年投标总价(大写): | 三年投标评审价(大写): |
注:1.此表正本与投标书正本和保证金凭证复印件一同装在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
2.详细报价清单应另纸详列,且标明所报各种货物的数量、品牌和金额。
3.当一个合同包有多个品目号时,投标人应计算出该合同包的合计价。
4.投标人对“投标评审价格”应根据《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厦财购〔2012〕2号)以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如实计算和填写,并于此表后对计算方式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和计算书面说明材料。“投标评审价格”未填写的视为同“投标总价”。
投标人代表签字: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邮 编: 电话:
传 真: 日 期: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
1 | 投标货物合同包 | |
2 | 货物名称 | |
3 | 原产地 | |
4 | 数量、型号、规格 | |
5 | 主机和标准附件单价 | |
6 | 备品备件价 | |
7 | 专用工具价 | |
8 | 技术服务费 | |
9 | 安装调试费 | |
10 | 检验培训费 | |
11 | 运输费用 | |
12 | 保险费用 | |
13 | 投标价格 | |
14 | 投标总价 |
注:1.第1栏投标货物合同包/品目号系指“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该货物的合同包/品目号。
2.出厂价投标价格=栏目5×栏目4(数量)+栏目6至栏目10的各项费用。
3.现场交货投标价格=栏目5×栏目4(数量)+栏目6至栏目12的各项费用。
4.选购件价不包括在本报价表内,应另附纸分项单报。
5.此表第14项投标价若与开标一览表有出入,以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为准。
6、若未详细分项报价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人代表签名:
货物说明一览表
(按投标货物合同包下品目号类别分别填写)
投标人名称(公章): 招标编号∶
合同包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
详细性能说明 |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供货范围清单
说明:
本清单应列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及单价;
本清单应列明专用工具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及单价(如果有的话);
本清单应列明备品备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及单价(如果有的话)。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
合同包/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条目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响应情况 | 投标响应对应的页码 | 偏离说明 |
注:1、投标人根据招标要求对技术、质量、商务、服务、价格等逐条说明投标响应情况。
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第 (招标编号)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招标项目一览表”中规定的 (合同包/品目号) (货物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以及投标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
2.我方的资格声明正本一份,副本 份,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地 址:
邮 编:
电 话/传 真: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投标人概况:
A.投标人名称:
B.注册地址:
传真: 电话: 邮编:
C.成立或注册日期:
D.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
实收资本:
其中 国家资本: 法人资本:
个人资本: 外商资本:
E.最近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为止)。
(1)固定资产合计:
(2)流动资产合计:
(3)长期负债合计:
(4)流动负债合计:
F.最近损益表(到 年 月 日为止)。
(1)本年(期)利润总额累计:
(2)本年(期)净利润累计:
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投标人资格且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最近三年投标货物在国内主要用户的名称和地址:
用户名称和地址 | 销售货物名称、规格 | 数量 | 交货日期 | 运行状况 |
4.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见复印件。
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电 传:
传 真:
电 话: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投标人代表: 性别: 身份证号:
单位: 部门: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执照业经年检,真实有效。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该证件已经年检,真实有效。
(注: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提供复印件,需复印包括能说明经年检合格的内容,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服务承诺书
(采购人):
我司参与 项目的投标(招标编号: ),如获中标,我司保证按以下条款进行服务: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将在货款结算等方面按合同约定被处罚,我方对此无异议。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邮 编: 电话:
传 真: 日 期:
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
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可在此附件中提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缴交中标咨询服务费承诺书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中投标(招标编号: ),如获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中标咨询服务费。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我方对此无异议。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邮 编: 电话:
传 真: 日 期:
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致: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我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汇入贵司的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参加贵司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投标活动。因我司中标后已签订项目合同(或我司未能中标),特申请原额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为盼!
请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我司帐户:
金 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小写)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备注:
1、 若为中标人,须附上合同附件;
2、 多个合同包项目应该注明申请退还第 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3、 其他须说明事项 。
招标代理机构审批
主管:财务: 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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