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定日机场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日喀则定日机场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西藏日喀则定日机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登记结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藏日喀则定日机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已由 国务院、中央军委以 国函〔2020〕1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民用航空西藏自治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中央预算内投资、民航发展基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西藏日喀则定日机场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定日机场拟建场址位于定日县以西梅木村附近,距定日县直线距离约33km,位于珠穆朗玛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场址附近现有道路为国道318。

2.1.2 定日机场场址标高为海拔4316.5米,属于典型的高高原支线机场工程,飞行区指标4C。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长4500m、总宽55米(50m道面+2*2.5m道肩)的跑道1条及等长平行滑行道(宽度30m+道肩宽1m)、新建6612m2的航站综合楼(含4000 m2航站楼功能)以及配套空管、供油、消防救援、供电、给排水、暖通等设施。

2.1.3 定日机场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飞行区工程;航站综合楼工程;空管工程;飞行区弱电工程;航站区弱电工程;供电工程;供水工程;雨水、污水、污物处理工程;供热、供冷、燃气工程;供氧工程;总图工程;生产及生活辅助设施;供油工程(地面加油站);环保工程;车辆购置等。本项目机场工程申报总概算27.900306亿元;其中工程费用23.552697亿元(其中车辆购置费5276万元)。

2.2 招标范围及承包方式

西藏日喀则定日机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招标,招标范围包括定日机场整个项目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含PBN、传统飞行程序设计(含程序试飞、程序评审、程序使用培训等费用)】,以及其中部分民航专业工程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及竣工交付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如下:

2.2.1设计范围: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根据工程实施需要所需开展的各专项设计)及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含PBN、传统飞行程序设计(含程序试飞、程序评审、程序使用培训等)等】。设计工作包括:依据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完成施工图设计(含PBN、传统飞行程序设计等)、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其他技术服务工作等;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以及工程设计全过程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及行业验收合格的设计服务工作等【注:投标单位应根据本项目初步设计图纸进行深化设计,原则上不得对初步设计标准随意降档或降低标准设计;施工图出图前,中标单位需对施工图与初步设计图纸的优化/深化部分进行分析对比并上报招标单位;经招标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正式出图;招标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召集专家对设计深化进行专题评审(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并按专家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一切调整的内容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服从,且不得因此要求增加设计费用和施工费用】。

2.2.2施工(含采购)范围:(1)施工:负责项目部分民航专业工程的施工,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管理要求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实施总承包管理,并配合通过行业验收。(2)采购:负责项目部分民航专业工程相关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及调试,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管理要求对定日机场民航专业工程相关材料及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2.2.3资料归档管理:设计施工(含采购)竣工资料应按招标单位有关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及《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民用机场建设项目民航专业工程文件及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在竣工验收之前必须通过招标单位的验收和归档。此外,中标单位应单独配置档案管理人员,根据甲方要求完成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单位的前期、招投标、结算等过程资料归档及档案文件工作,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提供满足西藏自治区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或民航主管部门档案验收标准的完整的归档资料。

2.2.4本次招标民航专业工程(本次施工与采购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飞行区工程:主要包括①场道工程(含土石方工程+道面及基础工程+排水工程+围界+围场路及消防车道+绿化+除冰液收集设施等);②地基处理工程(含地基处理工程+护坡工程等);③飞行区供电与助航灯光工程(含助航灯光+灯光变电站+桥台及栈桥+电缆排管等);④飞行区消防工程(含站坪消防+跑道消防等)等;但不含前期已先行实施的“复杂地质地基处理及土石方试验段项目”内容。

(2)飞行区弱电工程:飞行区通信等。

(3)空管工程:主要包括①航管工程【仅工艺设备及安装;不含(航管楼建筑装饰+塔台建筑装饰+塔台电梯+电气工程+给排水、消防+暖通)】;②导航工程(仪表着陆系统工程+西全向信标测距仪台工程+东全向信标测距仪台工程);③气象工程(气象自动和常规观测系统+气象信息综合处理系统)等。

注:(1)定日机场施工分界面详见招标文件。(2)定日机场民航专业工程中的“航站楼工程中的民航专业工程【主要包括弱电(不含离港系统)、离港系统及安检信息系统、机电设备及服务设施、智能管理平台、机场集中运维管理系统、安检质控平台、旅客自助设备及服务等】”不属于本次施工与采购招标范围。

2.2.5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总价合同,除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2.2.6其它说明:

(1)本次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工程概算费用约为 155781.37万元;其中设计费约为3523.45万元,施工费约为152257.92元(已扣除先行实施的试验段项目造价约9787万元)。

(2)本次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不包括招标单位已先行实施的《西藏日喀则定日机场复杂地质地基处理及土石方试验段项目》(以下简称试验段项目)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试验段1区+试验段2区)的地基处理与土石方以及临时围堰、泥石流临时截洪沟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先行实施的试验段项目完工图纸”。

(3)本次工程施工范围(即所有民航专业工程)原材料及工程质量施工自检属于施工承包范围,原材料及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由招标人另行委托单位承担;从而形成施工单位自检数据、第三方检测数据(两套检测数据必须为不同的检测单位出具)。原材料质量及工程质量施工自检必须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出具;施工单位在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承担原材料及工程质量检测时需征得业主确认,其中若施工单位自身具有相应的检测资质,则无需另行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4)工程范围内的设计/施工所涉及的所有评审/评估/评测/技术论证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家费、会务费、差旅费、住宿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所需费用包含在总报价内。

2.3 计划工期

(1)设计服务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5日历天须完成施工图设计(不含审查时间)。其中,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提交地基处理及土石方施工图纸。

(2)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1 年4月30日;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5月31日;总工期为:726日历天。进度节点计划见招标文件。

2.4质量要求

一次性验收合格,争创省部级质量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民航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②【施工资质】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初步评审要素)。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民航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须具有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6家,其中: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具有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3项目总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派出,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取得民航类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设计及各专业工程要求都要有一个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初步评审要素):

(1)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民航类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若设计单位存在联合体,则设计单位联合体应各有设计负责人;同时项目经理即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2)场道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民航机场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同时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相关规定(注:若场道工程施工单位存在联合体,则场道专业施工应各有项目负责人);

(3)机场目视助航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民航机场工程或机电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同时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相关规定。

(4)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民航机场工程或机电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同时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相关规定。

注:项目经理(总负责人)、设计及各专业工程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最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含在建工程)国内4C级及以上机场工程(须含机场场道工程+机场目视助航工程+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工程+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且具有国内4C级及以上机场工程(须含机场场道工程+机场目视助航工程+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设计、施工业绩可以是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合同中不能体现业绩要求指标,须提供业主证明(评分要素)。

3.5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此要求(提供在上述网站的查询截屏并盖公章,初步评审要素)。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②联合体各方以联合体牵头人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且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人)不得超过6家,其中: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具有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并满足本章第3.1、3.2对应项的要求。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成员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中需详细附有联合体各方的施工界面(不限于附图、文字描述)等信息】,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登记

4.1请投标人于 2021-03-31 09:00:00至 2021-04-07 16: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 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驻上海机场建设指挥部(上海浦东机场启航路300号411室)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YCLGCEB@126.com(资料发送至邮箱后请电话告知,联系人:冯工,联系电话:***-********)进行投标登记。

登记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协议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3-31 09:00:00至 2021-04-07 16:30:00,在 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驻上海机场建设指挥部(上海浦东机场启航路300号41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04-25 10:00:00,地点为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日喀则定日机场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长宁区空港一路288号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周家嘴路887号6、8、9楼
邮 编:610200邮 编:200081
联 系 人:张烨联 系 人:冯驰聪、蒋耀耀、刘文杰
电 话:178*****787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YCLGCEB@126.com
网 址:/网 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 号:/帐 号:/

日期:2021-03-30 14:47:57

标签: 总承包 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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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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