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二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招标公告
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二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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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永福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二期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GLZC2020-G3-260058-GXXK)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桂林市永福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二期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lggzy.org.cn)或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4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0-G3-260058-GXXK
项目名称:桂林市永福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二期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采购需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了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并获得批复文件: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桂林市永福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市发改管字〔2020〕7号),并由永福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经永福县财政局审核同意;项目实施方案已由取得永福县人民政府批复。采购人为永福县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永福县城市管理监督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公开招标。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2.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2.1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2.1.1 项目区位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永福县永福镇南雄村秦家祖。
2.1.2 合作内容包括
(1)建设内容
本项目包括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技改工程。
1)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本工程的实施,在现状堆体的上层空间继续加高发展形成新堆体,对填埋库区高程182m-198m 边坡进行防渗处理,新建填埋面积为 3.58 万㎡,可利用填埋生活垃圾为55.5万吨。
2)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技改工程。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00m3/d。
(2)运营内容
运营期内,项目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的规定,科学组织运营维护工作,负责桂林市永福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二期项目建设范围内全部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完成政府方在合作过程中给予必要 协助并履行政府付费责任和监督管理职责。
具体的运营维护工作以PPP合同为准,最终以社会资本提交的经政府方批准的运营方案或运营维护手册作为本项目运营期运营维护依据。
2.1.3 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可研估算动态总投资 2625.52 万元,根据本实施方案安排,调整建设期利息后 PPP 模式下动态总投资 2645.75 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永福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二期 PPP 项目实施方案59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 号)文件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本方案暂定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 20%,即 529.15 万元。拟由社会资本方全额出资。
2.1.4 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14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3年。
2.1.5 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的垃圾处理服务费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由政府按照收支两条线另行管理,本项目故不予以考虑。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
2.2 采购范围
2.2.1 本次采购范围为桂林市永福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二期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社会资本,具体操作模式见本公告2.2.2款。
2.2.2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模式。申请人中标后,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申请人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本项目的权利,包括投资建设权、附属设施经营权等。申请人作为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经营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项目范围内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及相关资料等按合同规定无偿移交给永福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2.3 本项目资本金529.1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20%,社会资本资本金出资529.15万元,占资本金总额的100%,暂定为社会资本持股100%,政府方不占股。剩余2116.6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80%),由项目公司自行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在建设期内根据工程进度要求投入。拟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529.15万元,由中标社会资本全额出资,持有项目公司100%的股份。
2.2.4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可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仅限于已经通过于2021年2月2日举行的针对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
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财务能力、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若变化后其资格条件不满足本项目需求,其投标不被接受。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3月31日发布公告之时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或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
方式: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4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3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福县城市管理监督局
地 址:广西永福县迎宾路175号
联系方式:曾冲,****-*******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临桂区世纪东路奥林匹克花园78栋四单元15楼
联系方式:李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凤
电话:****-*******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
名 称:永福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
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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