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业州镇卫生院视力筛选仪采购项目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建始县业州镇卫生院视力筛选仪采购项目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建始县业州镇卫生院视力筛选仪采购项目,拟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现将有关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
视力筛选仪采购项目
二、拟采购进口产品的名称、数量、具体技术指标、功能需求及预算
拟采购进口产品的名称、数量及预算
序号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项目金额(万元)备注
1视力筛选仪1套28进口
预算总金额:28万元人民币
具体技术指标、功能需求:
1.具备屈光筛查(近视、远视、散光、屈光参差)、眼位变化、瞳孔大小及间距、矫正视力的筛查;
2.敏感性/特异性高于90%;
3.可筛查人群年龄6个月-100岁
三、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理由、政策依据
理由:为满足我院临床业务发展需要,拟采购视力筛选仪1台,需具备以下功能:
1.具备屈光筛查(近视、远视、散光、屈光参差)、眼位变化、瞳孔大小及间距、矫正视力的筛查;
2.敏感性/特异性高于90%;
3.可筛查人群年龄6个月-100岁;
通过市场调查,目前国产设备无法完全满足上述功能要求,而且进口设备在使用便捷性、准确性、快捷高效等方面均优于国产设备,能满足我院对该设备的要求,且该产品既不属于国家鼓励进口、也不属于国家禁止进口或限制进口的产品。综上所述,为满足我院工作需要,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申请采购进口设备。
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四、专家论证的意见
详见附件专家意见扫描件
五、专家名单
姓名单位职称/职务联系电话
马江宏华润武钢总医院工程师186*****855
胡远贵武汉市第六医院主任技师139*****684
魏玉彬湖北省中医院主管技师131*****179
宋宇武汉市第一医院主任技师189*****168
吴林兵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律师136*****315
六、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2021年04月01日至2021年04月08日
供应商若在公示期间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持有异议,请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至采购人。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建始县业州镇卫生院
地址:建始县业州镇安乐井社区8组(新区)
联系人姓名:孙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监管机构:恩施州财政局(207室)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舞阳大街一巷21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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