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补点租赁项目三标段主体建设部分(二次挂网)招标项目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补点租赁项目三标段主体建设部分(二次挂网)招标项目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补点租赁项目三标段主体建设部分(二次挂网)招标项目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补点租赁项目三标段主体建设部分(二次挂网)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 藏财采[2020]0800作者: 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2021-03-31 19:28:30

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补点租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http://gcycloud.cn/gp-auth-center/login?origin=oauth)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2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藏财采[2020]0800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补点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823,541.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三标段主体建设部分):

合同包预算金额:38,823,541.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1(1)详见采购文件38,823,541.0038,823,541.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标段主体建设部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标段主体建设部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与投标报名、营业执照一致(符合法定工商变更程序除外);提供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了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1.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内的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证(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 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了有效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了“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各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31日至2021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http://gcycloud.cn/gp-auth-center/login?origin=oauth)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22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浙商国际步行街二楼2-2-3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于《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水利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2.供应商仍然需要制作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系统,需办理CA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登录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首页的右下角常用软件下载-CA证书办理流程,并在开标现场携带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70天内完成软硬件交货及安装调试。2、项目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及七地市。3、质量与验收标准3.1招标文件中的货物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制造。货到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货物进行验收。如对货物质量有争议,采购人可委托国家认定的相关部门对货物进行质量检验,以质检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3.2货物制造完毕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发货,并提供货物合格证书。3.3货物包装按照国标、部标以及有关标准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区公安厅机关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林廓东路26号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浙商国际步行街二楼2-2-3号

联系方式:****-****************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2

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31日


相关附件:
********661c22b0.pdf">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补点租赁项目招标文件(********01).pdf
********399e22bb.docx">招标公告(二次).docx

标签: 主体 租赁 视频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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