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中心职工定点就餐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鄂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中心职工定点就餐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鄂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中心职工定点就餐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盛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路39-1号)招标代理1/2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SD2021-CS010
2、采购计划备案号:鄂州财采计备【2021】000781号
3、项目名称:鄂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中心职工定点就餐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09.92(万元)
6、最高限价:109.92(万元)
7、采购需求:
一、基本概况:
鄂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中心管辖下各机关单位现有员工共230人,就职地点分别是主机关单位、城南所、城北所、西山所、古楼所、凤凰所、樊口所、泽林所、美洁公司、清运所、公厕处、汽车队、渣土处、收费中心、处置处、市容大队、中转站、督查中心。
因职工办公地点分散,为了便于职工就餐,故本次采购共分为两个包:鄂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中心职工定点就餐服务(包一)采购预算价54.72万元、(包二)采购预算价55.2万元,择优选择两家餐饮单位分别为环卫局现有职工提供就餐服务。
二、服务内容
1.服务内容:鄂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中心职工定点就餐服务(包一)为114名环卫员工提供就餐服务;
鄂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中心职工定点就餐服务(包二)为115名环卫员工提供就餐服务。
备注:★上述就餐人数仅供投标参考,具体就餐人数由采购人在每月月初统计完成分别报给两标段成交人,成交人根据采购人统计人数分别给环卫职工充值就餐卡。
2.就餐时间:因环卫职工工作需要,可自由选择在周一至周日早、中、晚三餐就餐时间就餐;
3.★就餐方式:各环卫职工自行到餐饮地点堂食或采用盒饭方式由成交人免费配送到各机关单位所在地统一发放或按职工实际要求配送到指定地点;
4.菜品要求:须满足安全卫生、量足质优、经济实惠、营养健康的要求
4.1堂食:由环卫职工根据餐饮公司自定菜品按需选择菜品;
4.2盒饭标准:30元/份,包含两荤一素一汤,由成交人每周一制定菜品并交由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按菜单执行或根据职工实际需要自行点餐。
三、服务要求
★1.项目食品卫生安全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如出现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追究成交人造成的损失。
经卫生部门鉴定属于饭菜原因而导致采购人任何程序的食物中毒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误工费、医疗费、护工费、营养费等)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根据事件决定是否解除服务合同。同时,成交供应商严格检查事故制定整改措施,采购人协助成交供应商共同处理好事故,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成交人须每天需做好各种食品的索证记录,按采购人的要求上交。
3.采购人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如果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食品,成交人要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负责,并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更换好所需食品。
4.因现处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采购人或要求成交人提供盒饭配送服务,成交人须制定完善的盒饭配送标准送交采购人同意后,每日统计须统计就餐人员,并完成配送服务。投标人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设计整体配送服务方案,并确定配送服务、车辆运输应达到标准要求。
5、所有餐具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并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洗刷餐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涤、消毒餐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蒸汽消毒餐具应控制在100°C 以上,时间为10 分钟以上,以保证消毒的效果。未经消毒的餐具决不使用。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具贮存柜上有明显的标识,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四、其他
1.员工就餐标准:400元/人·月;
2.服务期:1年;
★3.成交人须对各包服务人员分别发放员工就餐卡,每月月初由成交人对各员工就餐卡充值400元(优惠部分各投标人在投标时自行承诺,成交人按投标报价优惠方式进行充值),员工自行选择餐点并刷卡买单,若当月未用完部分可累计到之后的月份中继续使用,服务期满后亦永不清零。
★4.成交人须承诺员工单次消费满100元,赠送特色汤品一份或其他等价菜品一份。
5.付款方式:按月支付。采购人每月月底一次性按员工就餐统计表,分别支付当月就餐人员费用。
★6.投标报价:本项目采用按(1-优惠率)方式进行报价,优惠率不得低于10%。例如优惠率为10%,投标报价为1-10%=90%,员工就餐卡充值实际到账金额为400*优惠率+400,例如优惠率为10%,即为充值400元/人·月,实到440元/人·月。投标报价高于90%按无效投标处理。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2.供应商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4月01日至2021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盛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路39-1号)招标代理1/2部
3、方式: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加盖鲜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报名并领取文件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4月1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盛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市凤凰路39-1号)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4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盛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市凤凰路39-1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其中:鄂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中心职工定点就餐服务(包一)采购预算价54.72万元、(包二)采购预算价55.2万元
4.多包投标要求: 各投标人可择包选投,不限报名及投标包数。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如投标人多包投标,则需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如在本项目 2 个项目包评标中最终得分同时排名第一时的优先中标包号。如其在 本项目二个包中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其成为优先中标项目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不再推荐其作为另一个包的中标候选人,由原评分排名在其后的投标人依次递补(如其未在投标文件中注明优先中标包号,则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其成为第 1 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不再推荐其作为第2包的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无权提出异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鄂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中心
地址:鄂州市凤凰路38号
联系方式:********4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盛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鄂州市凤凰路39-1号
联系方式:********108/159*****1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迁
电话:********108/159*****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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