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勐梅河镇安段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龙陵县勐梅河镇安段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龙陵县勐梅河镇安段治理工程
项目组织机构代码:
发布日期: 2013-2-28
发布单位: 云南省水利厅
标题: 关于龙陵县勐梅河镇安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项目详细内容: 云水规计〔2013〕27号
保山市水利局、财政局:
《关于上报云南省龙陵县勐梅河镇安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保水〔2012〕355号)收悉,经评审认为,该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基本达到初步设计阶段深度要求。根据《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现批复如下:
一、通过实施龙陵县勐梅河镇安段治理工程,保护人口0.9万人,保护农田1.55万亩。
二、基本同意龙陵县勐梅河镇安段治理工程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
三、基本同意龙陵县勐梅河镇安段治理工程包括勐梅河干流河道治理长5.625km,两条支流治理长分别为3.51km和1.31km,共计河道治理长10.445km。
四、基本同意堤线沿现状河岸线布置,干流勐梅河镇安段里程4+580~4+940段行洪断面为矩形断面,堤距为11.0m,其余河段行洪断面为梯形复式断面,控制堤距为12.6m~21.7m。两条支流行洪断面均为梯形复式断面,其中小河治理段控制堤距为7.0m~7.8m,镇北煤厂治理控制堤距为7.9m;基本同意堤型为土堤,迎水面下部采用C15埋石混凝土挡墙护岸、上部采用空心砖植草护坡及生态混凝土护坡。河岸为山体部分不进行防护处理,但对于岸坡脚存在塌坍的河段设浆砌石挡墙护岸。施工总工期按12个月控制。
五、应按环保、国土部门及省水利厅的审批意见,落实用地手续及环保和水保措施。
六、按有关规定落实工程管理机构,负责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按要求落实管理人员及管护经费,明确建设及运行期间的管护责任和管护制度。按相关河道管理规定拟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定。组织好建筑物的观测及河道管理和防洪抢险的日常工作。
七、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515.81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专项资金补助,其余资金由省、市共同筹措。概算投资中不包括移民和工程永久占地投资,该部分投资由市、县自筹。
八、下阶段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报告,认真编制施工图设计,精心组织项目实施。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超出初设批复概算投资的部分由市、县自筹解决。
附件:1. 云南省龙陵县勐梅河镇安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表
2. 云南省龙陵县勐梅河镇安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评审意见(云水技审〔2012〕329号)
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财政厅
2013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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