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昌路新建工程LCL-XJ标段招标公告
陆昌路新建工程LCL-XJ标段招标公告
陆昌路新建工程LCL-XJ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陆昌路新建工程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以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阳山休闲旅游度假区全面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惠行审投【2019】039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无锡市惠山区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以关于陆昌路新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惠农【2021】2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无锡阳山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无锡阳山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陆昌路位于无锡市阳山镇,项目起于规划道路,起点桩号K0+000.000,向东延伸,与规划东方路、规划二支路相交后终于安阳山路,终点桩号 K0+508.137,路线全长 0.508km。
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兼具城市支路),规划红线 16m。
本项目实施范围为 K0+012.722~K0+503.650,实施总长 490.928m。道路实施路面宽 10m,采用一块板断面。
道路沿线跨越一处排水河道,新建一座 1-13m 简支板梁桥,桥面按规划 16m 实施到位,具体布置为 2×3m 人行道+2×5m 行车道。
本次招标共分 1 个标段,即 LCL-XJ标段,招标范围及内容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安全设施等的施工及缺陷修复,详见施工图纸。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若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若由于投标人的财务数据在“投标报表”表 2 中提供不完整,导致无法计算出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网上报表表5中的信息为准);
(4)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B 级或以上级别,且在无锡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为“中”或以上级别;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在1项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不含副职),且具备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以网上报表表3、表4中的信息为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以网上报表表3 中的信息为准);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2021年1月-2021年3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若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为通过社保缴纳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可以查询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
(6)其他要求: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应具备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以网上报表表 4 中信息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下同)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含平台服务费200元)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 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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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阳山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惠山区阳山镇
联系人:华健
电 话 :0510-83959066
招标代理: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江海西路990号智慧568大厦十楼1008室
邮 编 :214000
电 话 :0510-68107190、18761511858
传 真 :0510-68107190
联 系 人:张照明、吴莹
E-mail :1530039364@qq.com
8.其他
8.1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 咨询。
8.2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无锡市观山路 199 号市民中心 12 号楼 2 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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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6特别提醒:
(1)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门户网站、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公告的信息为准。
(2)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3)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及时下载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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