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污水处理厂高龙人工湿地提标改造一体化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偃师市污水处理厂高龙人工湿地提标改造一体化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偃师市污水处理厂高龙人工湿地提标改造一体化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偃政采2021【091】 | |||||||||||
2、项目名称:偃师市污水处理厂高龙人工湿地提标改造一体化设备采购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275,000.00元 | |||||||||||
最高限价:1275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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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项目概况:购置反硝化深床滤池装置,对现有生化系统进水不均匀、曝气不足进行改造提升,使出厂水质达到地表水准四类。 (2)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 (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 (6)质量标准:合格。 | |||||||||||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完税证明或银行原始转账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完税证明或银行原始转账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须提供证明资料的扫描件); 3.3.供应商须提供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扫描件); 3.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须提供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04月02日 至 2021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04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04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04月02日至2021年04月09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即日起前来中心进行项目交易的招标人、监督人等相关人员,配合门岗做好来访人员登记、测温、出示健康码并全程佩戴口罩的防控措施; (2)所有投标企业严格遵守登记、测温、出示健康码并全程佩戴口罩的疫情防控要求; (3)根据全国防疫风险等级划分为中、高级风险地区企业参加投标的,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并携带相关防疫证明、资料方可到我中心参加开标; (4)凡来交易中心办理业务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避免扎堆,保持安全距离。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河南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偃师市首阳大厦6楼 | |||||||||||
联系人:马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777359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子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148号8幢1-1501 | |||||||||||
联系人:杨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8088273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80882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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