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四川广安金土地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代理机构)拟对“协兴园区全民水厂智能水表采购 ”进行网络竞价采购。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四川广安金土地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协兴园区全民水厂智能水表采购
(三)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0.2万元(含税),此费用包含运输、配套设施、售后服务等费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均可,所有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三)提供产品《检验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四)提供IC卡智能水表控制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五)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函;(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注: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为复印件或打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印章(鲜章)。
三、采购要求
(一)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智能IC卡水表 | 1.水表性能指标:符合国家标准GB/T 778.1~5-2018《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和CJ/T133-2012《IC卡冷水水表》的全部技术要求; 2.口径:DN15(4分); 3.安装方式:水平安装; 4.工作压力:≤1MPa,计量准确度2.0级; 5.工作温度:0℃-40℃; 6.工作电源:锂电池3.6V,电池寿命≥6年,可更换; 7.防水等级:达到IP68防水等级; 8.水表材质:基表和配套接头采用HPb59-1黄铜材质;外壳和机芯采用高强度ABS材质;机械表盘位置有保护罩;数据采用液晶显示屏显示,数显清晰。 9.重量:主体和配件重量≥1.5KG,其中含铜重量≥0.9KG。 10.水表功能:先缴费后用水,欠费自动关阀断水 | 个 | 600 |
2 | IC卡 | 与水表配套 | 张 | 700 |
3 | IC卡读卡器 | 与水表配套 | 个 | 2 |
4 | 水费缴费系统 | 与水表配套 | 项 | 1 |
5 | 售后服务 | 6年内因质量问题免费换新 | 项 | 1 |
(二)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采购物品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水费缴费系统的调试工作;
(三)付款方式:收到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95%货款,剩余5%货款作为质保金于合同履行1年后进行退还。(如遇法定节假日按期顺延)
(四)验收要求
1.验收标准:按行业有关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相应文件及承诺以及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随机在供应方提供的产品中抽取2个水表进行拆解,对其防水效果、水表材质、整体重量及含铜重量等按采购人产品要求进行验收。
2.因供货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四、交易保证金的缴纳
意向供应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到期日17: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2000元至以下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应为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不得采用现金的方式存入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开 户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账 号:********138*****458
五、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
(一)采取网络竞价(逆向竞价)方式,意向供应商资格一经确认,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
(二)若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最终供应商,其报名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应当支付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后,若有剩余部分,成交供应商凭《采购合同》交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原渠道无息退还至供应商账户;若意向供应商未成功竞得该交易标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三)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四川广安金土地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若供应商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方有权重新挂牌采购。
(四)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1.竞价完成后,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资格的;
2.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通知书的;
3.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公告规定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5.所有具备竞价资格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6.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六、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签订
(一)履约保证金2000元,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需缴纳,待成交供应商按合同要求提供采购人所需物品,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因成交供应商原因不能按采购公告或合同所载明的供货期及要求完成履约或履约后因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导致采购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七、成交规则
(一)首期公告时间为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若未征集到意向供应商,不变更采购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5个周期。
1.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供应商或只征集到1家或2家意向供应商,则不变更采购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征集到3家或3家以上意向供应商,最多延长5个周期。
2.公告期满,如征集到3家及3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价低者中。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规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公告期内,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登记,采购方对意向供应商的资料进行确认。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组织竞价(若需以竞价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报名审核通过的意向供应商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采取网络竞价(逆向竞价)的方式,价低者中。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八、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供应商确定后,需要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支付经纪代理服务费2000元。
十、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名方式、时间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首期公告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8日,竞价时间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若首期公告期间内未征集到规定数额的意向供应商,后续周期报名时间按5个工作日一个周期顺延。
请各意向供应商登录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www.swuee.com)本项目公告页面左上角进行注册报名(原第四产权网站已注册用户无需再次注册),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报名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广安金土地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2*****001
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