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科建·云水华庭A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北科建·云水华庭A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北科建·云水华庭A区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ZB-202102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科建?云水华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北科智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A区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科建·云水华庭A区工程监理;
2.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20577平方米,A区建筑面积约为1600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北科建·云水华庭A区范围内,除燃气、供电工程外的住宅、停车场(含地上建筑及停车场)、售楼处及样板间(含精装修及软装配饰)、园林示范区的所有工程监理,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投资造价控制、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法定及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4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5监理服务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具体要求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无在监工程,整个招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单位。
3.7外省入吉企业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登记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异议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未经招标人同意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01日至2021年04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版)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634099484@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如投标人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要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近期连续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官网截图;(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
(7)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注: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和文件费支付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纸质版“投标人报名登记表”及加盖公章(鲜章)的报名资料复印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21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室(东方广场,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北科智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机场大路7299号
联系人:高峰
联系电话:0431-8936894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431-85370365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8.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东区(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3.长春市经开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630014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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