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康园二期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滨湖康园二期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滨湖康园二期安置小区物业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项目)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采购部(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办事处的委托,现对“滨湖康园二期安置小区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3CGBZ0748

2、项目名称:滨湖康园二期安置小区物业管理

3、项目概算:690万元

4、项目内容:

滨湖康园二期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详见招标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物业管理企业一级资质;

3、外地企业须已在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备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3年05月21日9:00

2、开标地点: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2楼4号开标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05月21日9:00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05月02日上午08:00至2013年05月10日下午17:30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栏目中“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会员注册流程”,联系电话:****-********,联系人:杨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栏目--“会员报名操作手册”);

(3)会员报名成功后直接采用网上支付系统支付标书费用,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六: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采购部(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四楼

本项目联系人:李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2号窗口)

电话:****-********

传真:****-********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七、其它事项说明

1、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可在报名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网银支付,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3、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请在报名成功后打印回执码页面并携带至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财务窗口办理;

4、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5、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弃标未予告知的,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将在诚信会员库系统中自动记录次数,并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

八、保证金缴纳账户:

徽商银行

户名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7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服务需求(仅供参考,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付款方式:本合同以人民币转账支付,物业管理费由采购人(合肥富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每三个月付款一次,付款时间为三个月后的次月10日,付款金额以投标报价结合当月考核结果为依据。服务期限:合同期限暂定自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如甲乙方无异议,合同自动延续至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止。服务需求一、项目简介滨湖康园安置小区位于合肥市滨湖新区湖北路与福州路交口东北角。项目总用地面积226554.5平方米,其中:住宅用地面积147029.5平方米,公建用地面积22945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28942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27638平方米。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56476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23388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41373平方米。公建面积中综合商业面积24544平方米。本项目地下车库面积63588平方米。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3223个,其中:地上停车位558个,地下停车位2665个;规划建设13019辆非机动车停车位(全地下)。项目共计50幢高层住宅楼,住宅6034套,建筑结构:框架结构。公建配套设施:商业办公楼,幼儿园,及物管用房、配电房、燃气调压站等。 二、物业服务内容1、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及维修养护;2、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养护和管理;4、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场所管理;5、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专业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6、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安全巡查服务(含监控设备的维护);7、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及有关物业服务费用的帐务管理;8、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的服务、管理和监督,签订装修管理协议;9、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及智能系统的日常维修、养护,建立业主及使用人的档案资料管理;10、政策、法规和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三、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按照《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标准》乙级服务标准。(一)综合管理服务标准1、管理处设置(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配备必需的办公设施,办公场所整洁有序,并设客服接待中心,公示服务电话;管理人员每日巡查小区两次以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在管理处悬挂或张贴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公示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收费项目等有关信息。2、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要求(1)人员配备要求:小区项目经理管理及客服人员保洁人员保安人员及监控专业维修人员绿化维护合计滨湖康园二期1人30人84人57人17人4人193人(2)项目经理持证上岗,有三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历。(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4)物业服务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3、服务时间在小区管理机构每日(周一至周日)不低于10小时提供业务接待;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负责项目运行,及时处理各种临时或突发事件。4、日常管理与服务(1)服务规范应符合合肥市物业管理行业规范要求。(2)制定小区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公共突发性事件(如:消防、水、电、公共秩序、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处理机制和应急预案,各岗位工作标准和培训、考核办法。(4)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齐全的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或使用人资料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装修档案)、物业租赁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资料完整,便于查询。(5)公开报修电话,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一天内完成(预约除外)。(6)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处理,并书面或电话告知投诉人。(7)告知业主或使用人装修须知,制定小区房屋装修申请、审批、巡视、验收等装修管理制度。建立业主或使用人房屋装修档案,监督装修过程,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8)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必须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明码公示。做到运行规范,帐目清晰,财务公开。(9)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规范使用物业维修资金。(10)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多种形式与不低于小区住户80%的业主或使用人沟通,进行满意情况测评,对测评结果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11)广泛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含业主档案、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管理等)。(12)服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13)综合服务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14)对违反小区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15)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16)每年组织业主或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一次满意情况测评,对测评结果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17)能提供三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三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节假日有专题布置,每年组织两次以上的社区活动。(18)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公益性宣传。(二)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标准1、楼内地面每日清扫、每周拖洗一次;一层共用大厅每日拖洗一次,做好日常保洁,保持干净、无灰尘。2、楼梯扶手、信报箱、2M以下单元门、开关盒、表箱盖、指示牌、进户门等每周擦抹三次,2M以上单元门、开关盒、表箱盖每周清洁一次,保持干净、无灰尘。3、天花板、公共灯具每月除尘一次,目视干净,无蜘蛛网。4、楼道玻璃、天台、屋顶每周清洁一次;车库屋面及雨篷、门头等,每季度清理一次,保持清洁。5、电梯轿厢每日擦拭、清扫一次以上,循环保洁(如有地毯每日换洗一次)。6、无乱张贴、乱涂写。7、垃圾收集:每单元设置垃圾收集点,每日清理二次,日产日清,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8、道路地面、绿地每日清扫二次以上,并巡回保洁,做到无明显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明沟每周清扫一次,无杂物、无积水。9、公共灯具、宣传栏、楼外栏杆等,每周擦抹二次,无灰尘、明亮清洁(2米以上部位每半月擦抹、除尘一次)。10、垃圾房每天冲洗一次,垃圾桶内胆夏天每天冲洗一次,冬天隔天冲洗一次。11、合理设置果皮箱、垃圾桶。每日清理二次,擦拭一次,箱(桶)无缺件、无破损、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12、消毒灭害:每季对窨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一次(6、7、8、9月每月喷洒一次),每年灭鼠三次。13、墙面每年保洁一次,确保美观清洁。14、有害生物防治。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有害生物防治,投放药物预先告知,投药位置有明显标志。15、雨雪天气。雨后,对小区内积水进行清扫;降雪时,及时清扫积雪,铲除结冰。16、发生卫生事件时,配合相关部门采取防治措施。(三) 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标准1、人员要求(1)专职人员,年龄不得超过35岁,身高1.72米以上,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其他人员中45周岁以下的人员占总数的30%以上,男女比例合适。所有人员身体健康,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2)能处理和应对小区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能够熟悉、掌握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3)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按需求穿戴统一制服(精致),装备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当值时坐姿挺直,站岗时不倚不靠。(4)安保人员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5)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保险。2、门岗(1)主出入口24 小时值班看守、12小时立岗,次出入口16小时值班看守,其中主入口须双人值勤,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和外来车辆的登记记录。(2)对外来人员进入小区,通过询问了解,决定是否放行。(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对大型物件搬出实行确认制度,并进行记录。3、巡逻岗(1)保安人员手持巡更采集器,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每二小时巡查一次,重点部位、重点区域每1小时巡逻一次。(2)接到火警、警情后三分钟内到达现场,并报告业委会与警方,协助采取有关措施。(3)在遇到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时,五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相应措施。4、技防设施和救助(监控)岗(1)小区设有监控中心,应具备录像监控(监控点至少覆盖单元进出口、小区主要道路出入口)、楼宇对讲(可视)、周界报警(全封闭)、门锁智能卡等四项以上技防设施,24小时开通,并有人驻守,注视各设备所传达的信息。监控影像资料,至少留存15日备查。(2)监控中心接到报警信号后,保安人员五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中心应接受用户救助的要求,解答用户的询问。(3)小区应有火警、水警、警情应急预案,并在监控中心控制室内悬挂;每年应组织不少于1次的应急预案演习。(4)对违法行为立即报警,协助相关部门处理。(5)各项工作记录完整有效;档案齐全。5、车辆管理(1)建立停车管理制度和档案,定期存放车辆的,应签订停车服务协议。(2)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和地标,车辆行驶有规定路线,车辆停放有序,路面原则上不允许停车。(3)机动车辆凭证出入,对临时进入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4)收费管理的车位应有专人管理,车辆停放有序。有专职人员24小时巡视和协助停车事宜。(5)车辆停放有序,车库内配置道闸和录像监视,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置规范的交通标志,包括引导标志,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标志灯和其他警示性标志,照明、消防器械配置齐全。车库场地每日清洁一次,无渗漏,无积水,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存放。(四)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标准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工作。2、草坪:草坪每年修剪、施肥至少二遍,草高不超过8cm,保证有效灌、排水,有低洼及时平整,无积水。每年清除杂草七遍以上,杂草面积不大于5%。,草地生长正常,斑秃黄萎低于5%。3、树木:乔、灌木修剪每年三次以上,基本做到无枯枝、萌蘖枝;蓠、球、造型植物及时修剪,每年不少于五遍,做到枝叶紧密、圆整、无脱节;地被、攀援植物修剪及时,每年不少于三次,基本无枯枝。适时中耕除草,做到基本无杂草,土壤疏松。每年普施基肥不少于一遍,花灌木增施追肥一遍。树木基本无倾斜。乔灌木生长良好,树冠完整;花灌木按时开花结果;球、篱、地被生长良好,无缺枝、空档。4、花坛花景:一年中有三次以上花卉布置,三季有花。保持有效供水,无积水,缺枝倒伏不超过五处,及时补种。及时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每年施基肥一次,每次布置前施复合肥一次。5、防治结合,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树木的病虫害发生低于5%。6、每年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对小区内的树干进行涂白,涂白高度应保持一致。(五)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1、建立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档案,有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2、共用部位(1)房屋结构:每年二次以上对房屋结构进行检查,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每季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2)门窗:每天巡视楼内公共部位门窗,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门、窗开闭灵活并无异常声响。(3)楼内墙面、顶面、地面:墙面、顶面粉刷层无剥落,面砖、地砖平整不起壳、无缺损。发现损坏,属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委会提出报告和建议。(4)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5)管道、排水沟、化粪池、雨污水井、屋顶:每月一次对屋面泄水沟、楼内外排水管道进行清扫、疏通,保障排水畅通(6月至9月每半月检查一次),每半年检查一次化粪池、雨污水井、屋顶,发现化粪池、雨污水井有堵塞、溢水的,防水层有气鼓、碎裂,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应及时疏通、修理。(6)围墙:每周一次巡查围墙,发现损坏立即修复,铁栅栏围墙表面无锈蚀,保持围墙完好。(7)道路、场地等:每周二次巡查道路、路面、侧石、井盖等,发现损坏,及时组织修复,保证路面平整、无破损、无积水。(8)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每日一次对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等进行巡查,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持原有面貌,保证其安全使用。(9)室外健身设施、儿童乐园等:每日一次巡查,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证器械、设施的安全使用(如需更换的除外)。(10)安全标志等: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每半月检查一次,保证标志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11)每年汛期前和强降雨后检查屋面防水、落水管、雨污水井及管道,及时进行维修,做好记录。(12)每年检测一次防雷装置,及时进行维修,做好记录。3、排水系统(1)每周二次检查污水泵、提升泵、排出泵,每季1次润滑加油。(2)每年二次对污水处理系统全面维护保养。(3)控制柜电气性能完好,运作正常。(4)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周边基本无异味和明显噪声,过滤格栅无堵塞,污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5)每年清洗暴气机空气滤网二次,如有破损立即更换。4、升降系统(1)保证电梯24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整洁。(2)委托专业维修保养单位进行定期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持有有效的《安全使用许可证》,物业公司应有专人对电梯保养进行监督,并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3)电梯发生一般故障的,专业维修人员二小时内到达现场修理,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物业服务人员须在五分钟内到现场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半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救助。5、消防系统(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2)成立义务消防队,每年进行1次消防演练,相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3)发生火情及时报警,并采取必要处理措施,协助配合消防人员的工作。(4)每日防火巡查1-2次;每季度专项检查1-2次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等。(5)每年对员工进行1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6)消防泵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每年保养一次,保证其运行正常;消防栓每月巡查一次,消防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每年试验一次探测器,并对全部控制装置进行一次试验,火灾探测器及时清洗或更换。(7)每半年检查一次消防水带、阀杆处加注润滑油并作一次放水检查;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及时更新或充压。6、弱电系统(1)楼宇对讲系统(可视):每周一次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其24小时运行正常,对讲主机选呼功能正常,且选呼后的对讲(可视)功能正常,语音(图像)清晰,对讲分机开锁功能、门体的闭门器自动闭门功能正常;(2)周界报警:24小时设防并正常运行,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该系统的警戒线封闭、无盲区和死角,保证中心控制室能通过显示屏、报警控制器或电子地图准确地识别报警区域,收到警情时,能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3)监视系统: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各项监控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能清楚显示出入人员的面部特征和车辆的车牌号,录像功能正常;(4)电子巡更:根据需要设定巡更路线、时间,不定期地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保持巡更时间、地点、人员和顺序等数据的显示、归档、查询和打印等功能正常,巡更违规记录提示功能正常。7、公共照明(1) 室内照明。每月巡检1-2次,一般故障即时修复,其他复杂故障7日内修复。(2) 室外照明。每月巡检1-2次,一般故障即时修复,其他复杂故障10天内修复。(3) 应急照明。每月巡检2次,故障即时修复。及时修复损坏的公共区域灯座、灯泡、开关等,保持灯具完好,小区内楼道灯、路灯亮率在98%以上。8、公共电气柜。每周一次巡查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每月一次保养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每年一次电气安全检查,保证电气设备运行安全正常。(六)装饰装修管理标准1、制定严格执行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具体措施。2、有专人负责装饰装修管理工作。3、与业主或使用人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装饰装修的各种手续齐全。4、每天巡查业主或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的现场,及时发现、劝告和制止违章违规行为。5、对已造成事实后果或拒不改正的违章行为,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6、小区内严禁违反建设部《住宅室内装修装饰管理办法》第五、六、七、八、九条规定行为。7、保持小区建筑物外观和小区景观的原始风貌,无违章行为。七、投标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为年度物业管理费;2、本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56476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23388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综合商业面积24544平方米。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3223个,其中:地上停车位558个,地下停车位2665个;规划建设13019辆非机动车停车位(全地下)。3、投标报价:(1)高层住宅部分:523388平方米×a元/平方米?月×12月=A元;(2)地面机动车停车位部分:558个×b元/个?月×12月=B元;(3)地下机动车停车位部分:2665个×c元/个?月×12月=C元(4)非机动车停车位部分:13019个×d元/个?月×12月=D元;(5)商业综合楼部分:24544平方米×e元/平方米?月?12月= E元(6)投标总价W=A+B+C+D+E4、收费方式及对象(1)平方米×a元/平方米?月×12月为项目交付后中标人按照和采购人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向采购人直接收取;(2)b元/个?月×12月、c元/个?月×12月、d元/个?月×12月为项目交付后中标人向实际使用的业主直接收取费用。(3) e元/平方米?月?12月为项目交付后中标人根据与商业配套部分承租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方式收取。5、小区公共部分的水、电另行分表计量:小区路灯、楼内公灯、电梯、监控设施、消防设施、绿化、地下车库、其他公共设施、设备等水、电费由物业公司承担,费用纳入高层住宅部分物业管理费用报价中。6、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清洁卫生费用;(4)绿化养护费用;(5)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法定税费;(10)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11)投标人为完成本次招标项目及投标人为完成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八、合同签订及物业服务费收取1、中标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高层住宅物业管理费由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人。高层住宅以外的物业管理费由中标人向实际使用的业主依据其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合同约定方式收取。2、2、如中标单位违反以上物业服务标准或者各岗位人员数量低于以上标准,造成服务不达标,业主投诉多,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处理。九、监督管理和考核(一)考核形式合同生效后,委托人和所在社居委将按照行业管理要求,制定物业管理技术规范与考评要求,加大监管力度,每月进行考核,每3个月付款一次。每月明查2次,暗查2次,并将考核结果通知承包方,作为每次付款的依据。(二)分值评定考核分值为100分,每次考核按照《评分细则》规定进行扣分。(三)考核措施每月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为合格。受到国家、省、市、区表彰的(凭证书或文件),在当月得分中分别增加10分、8分、6分、4分。处罚1、每月考核得分在95分(不含95分)以下、每低1分扣中标人当月承包经费1000元。2、被省、市、区媒体曝光,确属本职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在当月总分中扣4分。3、在法定节假日和省、市重大活动期间,因管理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的,在当月总分中扣3分。4、连续两个月考核在90分(含90分)以下的或一年平均考核在90分(含90分)以下的,发包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但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由承包方承担。《考核评分细则》(一)基本要求 (25分)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1分)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2分)3、小区经理及各部门经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有全国物业经理上岗证;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4分)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3分)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3分)6、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1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5分)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2分)8、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2分)9、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基本满意率90%。(3分)(二)房屋管理 (18分)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3分)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2分)3、每3日巡查1次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3分)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与业主(使用人)、装修管理企业签订协议,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2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5分)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3分)6、住宅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2分)(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6分)1、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2分)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1分)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1分)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1分)5、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2分)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2分)7、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1分)8、住宅区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1分)9、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0%。(2分)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3分)(四)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20分)1、住宅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勤,其中16小时站岗。(3分)2、住宅区内按规定线路巡逻,每2小时巡查1次,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实施24小时监控。(4分)3、对进出住宅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3分)4、对进出住宅区的装修等劳务人员实行登记管理。(5分)5、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5分)(五)保洁服务 (10分)1、每幢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2分)2、住宅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1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1次,半月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3次;共用部位玻璃每月清洁2次;路灯、楼道灯每季度清洁1次。及时清除区内主要道路积水、积雪。(3分)3、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2个月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2分)4、二次供水水按规定清洗。(2分)5、根据住宅区实际情况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1分)(六)绿化养护管理 (11分)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2分)2、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3分)3、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2分)4、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2分)5、适时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2分)十、其他1、根据招标内容和要求,报出投标总报价。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写明本项目的总报价金额(为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物业管理内容所发生的一切总费用)、分项报价金额及测算依据。2、中标人在承包期内应按国家、省、市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和有关福利待遇(如加班费、劳保费、降温费等)。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合肥市市区现行最低标准,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含医疗救助金),不得以使用40、50人员为由不予核算。3、承包期满后,中标单位如数归还滨湖康园二期小区所有使用的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转状态,造成损坏或数量不足,需按新购价赔偿。4、中标人负责承包范围内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规章制度。5、中标人负责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专业培训,做到遵纪守法,配证上岗。6、承包期内发生的一切事故,如治安、交通事故和劳资纠纷等,由中标人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7、投标人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投标报价应考虑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物业管理费用。8、其他未尽事宜,按《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合肥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执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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