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轨道交通11号线西段工程通信与信号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物资(二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轨道交通11号线西段工程通信与信号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物资(二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轨道交通11号线西段工程通信与信号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物资(二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EEBCTW2021-044)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北京轨道交通11号线西段工程通信与信号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业主为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北京轨道交通11号线西段工程通信与信号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部。本项目北京轨道交通11号线西段工程通信与信号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北京轨道交通11号线西段工程通信系统(含PIS、OA、CCTV)采购及安装工程;信号安装工程。 2.2招标内容:本次采购物资主要材料,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轨道交通11号线西段工程通信与信号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三证合一同等有效)。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采购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谈判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供应商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产品认证(CRCC)范围,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投标产品近壹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 3.1.3生产(供应)能力要求:满足谈判文件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8、2019、2020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无任何经济纠纷和司法诉讼。 3.1.5供货业绩要求:见谈判公告附件1“包件一览表”中专项资格要求。 3.1.6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采购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1.7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必须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并逐条响应。 3.2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轨道交通11号线西段工程通信与信号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http://www.eeb.cn/http://www.eeb.cn/wenshu.court.gov.cnhttp://www.eeb.cn/wenshu.html的查询结果)。 供应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需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供应商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供应商需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www.eeb.cn/http://www.eeb.cn/www.gsxt.gov.cnhttp://www.eeb.cn/index.html)”的查询结果。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每日8: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请于2021年4月3日16:3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申请表》(见公告附件2)加盖公章后并将盖章的PDF版、可编辑的word版及标书费汇款单扫描版发送至邮箱eebdtzb@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谈判编号和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采购代理单位指定账户(见4.4),采购代理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授权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供应商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帐号:**************** 开户银行:北京市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供应商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谈判编号及包件号。已经购买过附件1(TX05-SPQDX)的供应商,不需再次交纳标书费,但是需按4.3条规定重新报名。 4.5有关谈判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http://www.eeb.cn/http://www.eeb.cn/ www.crecgec.com)及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http://www.eeb.cn/http://www.eeb.cn/www.eeb.cnhttp://www.eeb.cn/ 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4月7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7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A座502(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5.2本次采购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http://www.eeb.cn/http://www.eeb.cn/www.crecgec.comhttp://www.eeb.cn/ 5.3各供应商应按时上传及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分项报价及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的按未投标处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谈判公告将在站(http:http://www.eeb.cn/http://www.eeb.cn/http://www.eeb.cn/)、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http://www.eeb.cn/http://www.eeb.cn/www.crecgec.com)和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网站(http:http://www.eeb.cn/http://www.eeb.cn/www.eeb.cn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采 购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轨道交通11号线西段工程通信与信号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部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五里店281号 联 系 人:程鑫 电话:185*****506 电子邮箱:********7@qq.com 采购代理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电话:***-******** 电 子 邮 箱:eebdtzb@126.com 8.公告附件 附件1: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附件2:谈判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轨道交通11号线西段工程通信与信号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部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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