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海东市平安区财政局委托,海东市平安区公共资源交易受理服务部(以下简称“受理服务部”)将对全区采购网上商城(以下简称网上商城)供应电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募,本项目分类不分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全区预算单位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项目将通过网上商城进行采购。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执行,本次征集的供应商将入驻网上商城,按照网上商城管理规则实施网上交易。 二、本次公开招募的供应商共分为14类: 第1类:办公用品(包括簿本册、财务行政用品、刀剪/粘胶/测绘、计算器具、书写/绘画用具、修正涂液用具、印刷制品、装订用品、收纳/陈列用品及其他办公用品等) 第2类:办公设备(包括传真/通信、磁盘刻录及存储设备、打印/复印、点/验钞/收款机、多功能一体机及配件、门禁考勤设备、扫描/投影、碎纸机及配件、办公设备耗材、办公用纸、会议/教室/展示、条码扫描/采集器材、其他办公设备及配件等) 第3类:家具用具(包括桌椅类、保险箱/柜类、屏风隔断、沙发、校园家具、床类及配件、户外/庭院家具、几类家具、架类家具、椅/凳/塌、其他办公家具等) 第4类:日用百货(包括厨房/餐饮用品、芳香/驱虫用品、家纺用品、居家日用、清洁日化、生活用纸等) 第5类:生活电器(包括大家电类和小家电类) 第6类:数码设备(包括存储设备及配件、摄影摄像及配件、音视频设备及配件、输入输出设备及其他数码设备等) 第7类:计算机设备(包括电脑配件、电脑整机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机房辅助设备、计算机软件及终端设备等) 第8类:体育用品(包括篮球及配套、排球及配套、跑步机/大型健身器械、乒乓球及配套、踏步机/中小型健身器材、田径运动器材、网球及配套、羽毛球及配套、足球及配套、毽子/空竹/民间运动及其他体育用品等) 第9类:劳动保护用品(高空安防用品、身体防护、手部防护、头部防护、消防工具、足部防护和其他防护用品等) 第10类:灯具商品(包括材质灯具、紧急照明及指示灯、室内照明灯具、LED灯、便携式灯具、灯具配件、灯箱、感应灯、室外照明灯具及特用灯具等) 第11类:教学科研(包括高教、普教、特教、学前、职教、科学仪器与试剂等) 第12类:五金工具(包括锤/锉/剪/锯、刀具/夹具、电动工具、电工附件、电工工具、衡器量具、机械五金件、螺丝刀、钳子、手动工具、锁具及五金配件等) 第13类:机电设备(包括商业机电等) 第14类:食品饮料(包括茶饮冲调、粮食及粮食制品、乳及乳制品、食用油、调味品、休闲零食、保健食品、肉及肉制品、生鲜果蔬等) 入围供应商数量不限制,每家供应商入围商品类别不得超过五类(含),自营平台供应商没有类别数量限制。各包的具体商品明细详见附件“商品类目明细表”。 三、入围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承诺所提供的商品为同期市场主流商品,且不高于市场平均价及在非政府采购渠道的价格。属于强制采购范围内的货物,必须是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优先提供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 8、拥有独立的向社会公开进行交易且有成交记录的网上交易自营平台的供应商,需具有完善的商品交易结算信息系统及ERP进销存控制系统(至少应包括仓储收发及后台管理系统等),并承诺能与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网上系统平台实现实时顺畅对接(政采云平台开放接口);无自营平台的中小微型供应商,承诺可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商品上传、收发货管理等操作,并对商品售价、属性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9、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入围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评审时间前20天内) 10、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和物流配送能力,能提供快速的供货和优质服务。本项目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范围为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区外供应商如入围本项目,必须按要求向平安区范围预算单位供货及提供售后服务,未按要求供货及提供售后服务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1、非平安区内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本次入围的,须承诺在通过入围资格审核后一个月内,在西宁市或海东市(包含各县、区)内设立分支机构或具有面向“政采云”客户服务的授权售后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前须提供在西宁市或海东市(包含各县、区)内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授权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其入围资格。 1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该项目。 15、平安区参加招募的个体工商户需具备的条件详情: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银行备案证明文件); (2)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提供至少1-2名工作人员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提供单位近三个月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上一年度工商营业执照年审截图(本截图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查询); (5)提供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需包含所投包号相关产品。 四、参与该项目招募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二)招募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0元;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本项目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获取招募文件。 报名地点:海东市平安区公共资源交易受理服务部(海东市平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李先生、杨女士联系电话:****-*******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1年4月20日10时(北京时间)前将承诺文件密封送交到海东市平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承诺文件处理)。 (五)保证金:本次招募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海东市平安区财政局 2.集中采购机构:海东市平安区公共资源交易受理服务部(海东市平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电话:****-******* 监督部门: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 五、评审及入围原则: (一)本次评审时间:2021年4月20日10时(北京时间)。 (二)评审委员会 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依法组建由5人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对供应商承诺报名文件进行审查、质询和比较等。 (三)入围原则 采用评审专家审核后推荐,具体如下: 1.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资格条件; 2.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承诺文件进行审核,并对供应商的基本规模、商品物资供应情况、信息化管理情况、售后服务保障、物流配送保障等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估; 3.经评审专家审核后推荐,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协议; 4.本次征集不设入围比例,原则上,符合入围资格条件的有效响应供应商即可入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