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中屯镇头屯村灾后安置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镇雄县中屯镇头屯村灾后安置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style="font-weight: bold">镇雄县中屯镇头屯村灾后安置点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
镇雄县中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编号:
2013-137
工程地址:
招标类别:
施工
工程性质:
工程规模:
投标人资质要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壹级以上资质。
是否资格预审:
报名开始时间:
2013-05-02 9: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3-05-15 12:00
报名地点:
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昭阳区团结路东延长线祥顺嘉园)
联系人:
唐远强、郭鹏
联系电话:
****-****************
资格预审条件或报名要求:
3.2业绩及人员要求:投标申请人企业近五年(2007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不少于3项(含3项)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五年(2007年1月1日起至今)还应承担过不少于2项(含2项)的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有效业绩证明3.3投标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云南省以外的投标申请人需具有《入滇备案证》,并符合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第25号公告)有关要求。3.5投标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施工机械须满足本项目施工需求。3.6投标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组织机构成员构成须满足本项目管理要求。3.7企业财务状况:良好。3.8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0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至后三个工作日内经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进出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保证金的确认时间以银行回单时间为准,保证金必须确保开标前已到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金额以5000元为单位,不超过所参与项目估算值的2%,最高额不超过80万。注:类似工程是指: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元及以上市政工程。若以上项目包含在投标申请人所承担过的总承包工程项目中,则须提供市政工程或场地平整工程该项目中所占比重或金额的相关证明材料。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5.申请报名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3年5月2日至2013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报名时需要携带以下资料:报名时须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及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6.相关文件的获取6.1凡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5月2日至2013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时,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资格预审文件。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6.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5月15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地点为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8.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开标8.1招标文件的获取:请投标人于2013年5月16日至5月25日 (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 09:00时至 12:00;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在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 1200.00元/套,售后不退。8.2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6月6日08:30至2013年6月6日09:00时止,地点为: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大厅,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www.ynzb.com.cn)和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网(http://ztszwj.zt.gov.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www.ynggzyxx.com)、昭通市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站点(http://xxgk.yn.gov.cn/ztmode/default.aspx)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 标 人:镇雄县中屯镇人民政府地 址:镇雄县中屯镇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邮 编:650032联 系 人:唐远强、郭鹏电 话:****-****************传 真:****-********电子邮件:********@qq.com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账 号:****************511
工程详细信息:
1.招标条件镇雄县中屯镇头屯村灾后安置点建设工程已经由镇发改复[2013]1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雄县中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名称:镇雄县中屯镇头屯村灾后安置点建设工程。建设地点:镇雄县中屯镇头屯村。2.1工程概况:项目位于镇雄县中屯镇头屯村,预计投资830万元。公共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含市政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等。2.2招标范围:镇雄县中屯镇头屯村灾后安置点建设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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