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华安县华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华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华发改审【2021】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华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华安县华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城南新区仙都路以南、茶烘路以西;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概算总投资2225.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52.82万元;项目用地面积为5315.26?,建筑占地总面积1674.3?,总建筑面积为4165.59?。其中新建综合楼一幢,五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建筑面积为3281.67?,地下建筑面积为381.3?;附属及配套建筑面积502.62?,以及停车场、供配电、消防安防、大门围墙、景观绿化、室外综合管线等配套设施;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县华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土方工程、土建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电梯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室外工程、智能化工程、弱电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中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165.59?,属于《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工程预算审核价********.45元(含暂列金971621.41元,专业工程暂估价23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不适用;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含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含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③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应当否决其投标;④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最近一个年度周期违规记分值满80分且排名前50名的项目经理在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本项目。被列入黑名单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在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本项目;⑤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22日8: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电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6.00%~10.00%(含6.00%,不含10.0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4月21日下午16:00: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捌万元整(¥:380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4月22日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华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华安县华丰镇,邮编:363800

电子邮箱:/

电话:136*****436,传真:/

联系人:邹工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1109-1110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hnqszzfgs@126.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华安县华丰镇大同39号、华安县城关大同路21号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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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社区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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