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江北区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2020年法治江北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宁波市江北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区委、区政府全面依法治区相关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加快形成与法治江北相适应的科技创新治理体系。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推进科技领域依法决策,营造“智能化”创新环境
一是开放重大行政决策征集“民智”。严格执行重大政策出台前报告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制度。2020年,面向社会公众对《江北区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江北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等9项政策文件和“江北区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进行意见征求和座谈讨论,充分吸取企业群众智慧。
二是推进科技领域事项实现“数智”。局共有4个行政确认事项、3个其他权力事项,均按要求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完成“八统一”,加快推进数字改革,挖掘数据的智慧魅力,7个事项网上办、掌上办、“零跑”、材料电子化、五星级事项比例均为100%。2020年,共为企业和群众办事355件。
三是坚持公平竞争审查落实“制智”。落实《宁波市江北区科技局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程序》,坚持法制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同推进,着力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消除市场壁垒,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发挥制度的智慧,助推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局本级和局法律顾问共同审查文件合同协议13项。
2.推进科技领域依法行政,营造“规范化”创新环境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部署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公开,建立执法决定信息更新机制,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20年,局在网站公示了行政确认事项。
二是规范开展政策文件检视评估。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局专题汇报了贯彻《宁波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坚持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全面掌握科技政策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及时调整以适合创新需求,常态检视评估,确保政策文件发挥应有之义。
三是规范政策文件执行落实。根据上级关于开展推进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专项行动和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的统一部署,再次梳理明确局行政执法内容、法律依据、办理条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20年,局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3条,其中,江北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6条,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数357条。
3.推进科技领域依法治理,营造“标准化”创新环境
一是持续完善科技政策体系。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科技创新体系,强化科技政策精准引导和服务,完善出台《江北区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和实施细则等“1+8”系列政策,致力于科技自立自强,营造共建创新共同体的优良科技生态。
二是健全科技疫情防控机制。贯彻落实《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率先行动,编制印发《疫情期间江北区科技类孵化器(众创空间)租金减免补助实施细则》《江北区科创平台服务企业行动方案》,在加大科技金融、支持企业创新、开展科技攻关、优化科研管理等方面提出15条举措,搭建“爱心科技人”志愿者平台,帮助企业抗疫情、强创新、促生产,现场指导企业复工复产达产105家,帮扶企业整改问题52个;组织“百名科技专家进百企”专项服务工作,免费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新技术新产品征集、应用和推广,共征集各类项目13项,成功推荐3家企业新产品列入宁波市疫情防控新技术、新产品推介目录;发送《新冠肺炎防控防护指南》2500册;第一时间建立外国专家疫情防控日报制度;制作的《小科博士解答“红外热成像智能体温检测系统”》荣获市二等奖,并被推荐至国家科技部;局“爱心科技人”团队获得区战“疫”先锋团队。
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疫情期间,全面推行科技“零次跑”政务服务模式,再造科技计划业务管理流程,全面梳理权力事项,简化各类审批事项申报表单和附件材料,实现“申请-受理-审批”全程“不见面”,办理技术合同登记278件,及时发布防疫相关政策,做好海外工程师防控服务工作。推行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确认事项“互联网+监管”执法,落实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科技自身法治建设
1.提升政治站位,不断强化法治思维能力。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坚持第一时间学,先学一步、学深一层。2020年开展集中学习20次,参加浙江省科技厅和区法治政府培训各1次,进一步提升站位、深化学习、强化担当。
2.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法治机关建设能力。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和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不断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将法治学习与考核评定相结合,组织人员参加“学法用法”和党内法规考试,参考率100%。利用周二夜学、科技下乡、科普活动、科技市集,学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宁波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2020年,出台规范性文件9份,依法行政事项355项,局党组书记副书记带头申领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比例增长了100%。
3.努力补齐短板,不断提高创新治理能力。不断完善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长效机制,将法治建设与科技创新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同考核,不断提高创新治理能力。明确牵头科室,保障工作实施;明确决策流程,保障依法行政;明确办事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明确办事标准,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良好氛围。
三、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取得以上成效的同时,区科技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还存在行政决策征求意见范围不够广、政务公开的时效性还不够快和法规政策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大以及针对外国专家的法律服务水平不高等不足,主要原因是局法治建设的能力水平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下步工作中将重点予以改进提高。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加强科技领域依法行政。建立“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领导小组,做好江北区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提请审议和推进实施工作。研究编制《江北区科学技术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办法》,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强化涉外法律服务,加大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引进培育力度,不断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积极参加法治培训学习,提高全局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目录,梳理政务信息资源,细化公开内容,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监察监督、社会监督。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推进 “三服务”工作,积极推进“科技360”服务2.0版,不断提升创新服务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2.推进科技领域数字化改革。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数字化改革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一体化、全方位、制度重塑”3个关键词,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147”专项行动,充分借鉴我区“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的经验,以数字化、集成化的改革理念推进科技创新各领域工作,实施科技创新“163”攻坚行动,加强新智造技术供给体系,加强未来产业创新平台支撑,推动科技领域数字化建设,促进科技资源赋能经济发展,统筹推进科技治理和服务能力现代化。
3.完善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加强科技创新顶层设计和谋划落地,聚焦科技创新体系优化,聚焦高能科创平台建设,聚焦一流创新生态营造,沿姚江、甬江北岸布局建设“北岸滨水创新带”,打造全省领先的数字经济创新高地、国内一流的膜材料科创高地,持续推进高能级创新型城区建设。
标签: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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