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中分局关于苏州市吴中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中分局关于苏州市吴中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苏州市吴中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月19日13:30整(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WL2021-WZ-C-006

项目名称:苏州市吴中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 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苏自然资函〔2020〕45 号),吴中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计划统筹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目前吴中区自然保护地(含交叉重叠)总面积584.38平方公里(扣除木渎景区位于高新区部分),占全区总面积的26.19%,去除重叠面积(127.59平方公里)后自然保护地面积456.80平方公里。包括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9个,其中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含西山、东山、木渎、光福和甪直5个景区)1个;国家级地质公园1个,国家级湿地公园2个,森林公园4个,自然保护地面积占苏州市全市的近80%,且存在重叠设置、多头管理、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等问题,亟待进行整合优化调整。而国家相关方面政策也在陆续出台中,整合优化方案需根据政策变化进行及时调整,整合优化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了保障吴中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顺利开展,特组织开展此次招标工作。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吴中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

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 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苏自然资函〔2020〕45 号)《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大纲的通知》(苏林保〔2020〕7号)等文件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规范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根据提供的原始自然保护地范围线,对各自然保护地现状进行梳理分析,按文件要求对自然保护地进行整合优化,编制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整合优化预案的内容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地的范围、分区等基本情况,自然保护地的交叉重叠及历史遗留问题和冲突分析情况,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的整合优化情况(整合归并、冲突处理等),自然保护地调整调入调出情况,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情况以及整合优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吴中区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分述大纲编制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审核材料的通知》(保区字〔2020〕27号)、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审核材料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及市园林局的相关工作要求,在编制区级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的同时,对整合优化后的每个自然保护地(自然保护小区除外)单独形成一套分述文档,同整合优化预案一同上报。分述内容包括自然保护地范围、分区等基本情况和空间矢量数据(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调出、调入区块的面积、存在问题和调整理由等。

3、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人类活动统计

根据《国家林草局保护地司关于填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有关信息的通知》,填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太湖风景名胜区)涉及城市建成区、建制镇、行政村、人口、耕地面积、永久基本农田、采矿权及探矿权情况。

4、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评估技术方案编制

依据《江苏省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评估技术方案》(苏林保〔2020〕8号),组织开展“光福省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评估,编制《关于光福省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评估的说明》作为自然保护区级别划分的主要依据。

(三)成果要求

本项目主要成果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和分述大纲(包括空间矢量数据(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文本、图件、附表及相应的整合优化依据材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人类活动情况梳理表、关于光福省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评估的说明。

(四)工期要求

计划于2021年6月底完成项目编制成果,具体以上级规定时间为准,如因政策变化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时间延误,则项目完成时间相应顺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8日(北京时间)

2.方式:网上系统报名

2.1.CA办理

2.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2.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2.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

2.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2.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3、********6(系统问题咨询):139*****964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2.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1年4月1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电话: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中分局

地址:吴中区苏街117号

联系方式:(0512)********

联系人:赵亮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澄湖西路888号恒润国际商务广场B座10楼

联系方式:(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小燕、黄成

电 话:(0512)********-****/********

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

标签: 编制 预案 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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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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