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段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集宁段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京新高速公路韩家营(晋蒙界)至呼和浩特公路韩家营至集宁段
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京新高速公路韩家营(晋蒙界)至呼和浩特公路韩家营至集宁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1]441号文件批准建设,且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发[2011]324号文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批准,并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项目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机电工程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为国家高速公路网中北京至新疆高速公路(G7)内蒙古境内的一段,起于晋蒙界韩家营村南,与京新高速山西段对接,止于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巴音塔拉乡刘家村东,接京新高速集宁至呼和浩特段高速公路,桩号K0+105.258—K72+050,全长70.666KM,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的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荷载:公路—Ⅰ级。
2.2 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全线机电工程招标,共分为 3 个标段。具体情况见下表:
机电施工招标标段划分表 表1
标段 | 起讫桩号 | 总长度 (公里) | 主要工程内容 |
********4">HJJD | K0+105.258~K72+050 | 70.666 | 监控系统(不含苏木山隧道监控)、收费系统(含兴和、丰兴线收费土建)、通信系统(不含通信管道)及全线穿线工程 |
HJSDJD | K13+841~K17+054(上行) K13+829~K17+037(下行) | 3.213(上行) 3.208(下行) | 苏木山隧道监控系统、供配电、照明、通风工程 |
HJSDXF | K13+841~K17+054(上行) K13+829~K17+037(下行) | 3.213(上行) 3.208(下行) | 苏木山隧道消防设施工程 |
2.3 计划工期
HJJD标段计划工期:205个日历日,计划开工时间:2013年6月10日,计划交工时间:2013年12月31日;
HJSDJD标段计划工期:253个日历日,计划开工时间:2013年10月1日,计划交工时间::2014年6月10日;
HJSDXF标段计划工期:253个日历日,计划开工时间:2013年10月1日,计划交工时间::2014年6月1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下列资质条件的单位可对下表中的任意1~2个标段进行投标。
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要求表 表2
标段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注册资金 |
HJJD |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 | 近五年内(2008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完成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类似项目: 1.至少独立完成过2条,且每条均不小于50公里的高速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的施工项目;或者至少独立完成过累计里程不小于100公里的高速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施工。 | 不少于5000万元(含) |
HJSDJD |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 | 近五年内(2008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完成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类似项目: 1.至少独立完成过1座高速公路隧道监控系统工程施工,且隧道路线长度不小于3000米。 2.至少独立完成过1座高速公路隧道供电照明系统工程施工,且隧道路线长度不小于3000米。 3.至少独立完成过1座高速公路隧道通风系统工程施工,且隧道路线长度不小于3000米。 | 不少于5000万元(含) |
HJSDXF |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企业资质 | 近5年内(2008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完工并交工或竣工验收通过,且满足下列要求的类似项目经验: 1.至少独立完成过1座高速公路隧道消防系统工程的施工。 | /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以对上述任意1~2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者与本项目设计、咨询、监理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 2013 年5月3日至 2013年5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8:30~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到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兴和大道高路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第三分公司二楼会议室(祥和小区西门对面)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一套及联系方式(包括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加盖公章的A4打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售价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网址、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保证金
HJJD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80万元;HJSDJD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80万元, HJSDXF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8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5月30日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00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北国风光酒店四楼会议室(地址:呼和浩特市东影南路33号)。招标人将于2013年5月30日10:00时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北国风光酒店四楼会议室(地址:呼和浩特市东影南路33号)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会议。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兴和大道高路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第三分公司 邮 编:013650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 传 真:****-******* | 招标代理: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501号 邮 编: 100101 电 话: ***-********-***、861 传 真: ***-******** 联 系 人: 王先生、李先生 网 址: www.bjztc.com |
2013 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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