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编制项目采购公告
镇江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编制项目采购公告
镇江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镇江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江市健康路6号五环商务大厦三楼江苏建达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4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ZCFS-(2021)商字第0107号
(2)项目名称:镇江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人民币150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50万元。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者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
6.1项目概况:
6.1.1研究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2019年12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已上升为国家层面的战略部署。全面推进国土综合整治,加快修复国土功能,提高国土开发利用质量和效益,已成为统筹推进现代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的关键要点。2020年4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26号),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要求,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坚持生态优先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行系统保护、综合治理,增强生态系统循环能力,维护生态平衡。2020年11月,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下发《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以生态本底和自然禀赋为基础,以提升重点流域、重要区域等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为目标,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科学布局和组织实施重大工程,加快形成生态保护和修复新格局。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要求,统筹推进镇江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工作,支撑镇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组织开展镇江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编制工作。
6.2、招标内容
6.2.1项目主要内容
本次规划编制项目是对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活动的统筹谋划和总体设计,是在一定时间、一定空间内开展修复活动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通过编制规划,统筹国土空间修复活动的实施范围、预期目标、工程内容、技术要求、投资计划和实施路径,以有效保障和综合提升生态修复活动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开展综合评价。统一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作为规划现状底数和基础底图,综合利用各类自然生态系统等数据资料,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识别区域系统性生态问题,科学评估生态系统退化程度和恢复力水平,分析生态系统恢复修复潜力和需求,提出相应对策。
(2)研究重大问题。重点围绕区域生态格局优化、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模式、生态保护修复分区、城市生态保护修复及相关重大工程布局等开展专题研究,分析和判断重大生态问题和生态风险,研究提出解决重大问题的对策建议,为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提供技术支撑。
(2)制定规划目标。明晰生态保护修复主要矛盾和需求,结合本区域实际,以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为主线引领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科学提出镇江市到2025年、2030年、2035年分阶段目标。
(3)提出修复策略路径。按照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实施导向的要求,研究提出镇江市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实施策略与路径,明确总体格局。
(4)确定修复重点空间。提出镇江市不同修复类型趋于的方向,明确修复重点内容及要求,制定各类空间修复指引。
(5)重大工程与资金平衡。综合考虑突出问题、规划目标、技术经济可行性,结合各专项部门的相关安排,提出规划期间的各类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重大工程,提出项目清单,测算投资需求,并分析工程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组织实施机制。主要包括为保障规划有效实施而制定的配套政策措施、组织保障、绩效评价等。
6.2.2知识产权
从征集至最终成果提交过程中的各类成果(含初步技术路线)及知识产权均归采购人所有而不被视为侵权,研究单位须无条件提供。采购人对编制过程中的阶段性成果和方案享有版权和使用权,并可以进行展览、印刷、出版等。
6.3人员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高级工程师、电子信息高级工程师职称(满足其中专业之一即可);项目组成员中(除项目负责人)需要具有高级职称,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
6.4 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按甲方要求即时启动,成果提交时间按照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2021年11月30日前项目成果通过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审查,并提交正式文本、图件和电子文档。
6.5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说明等。
(1)规划文本:规划文本应当以“法条化”的格式表述规划结论,表述准确规范,简明扼要。文本内容应满足相关规范、标准及指南要求。
(2)规划图件:规划图件包含市域现状图和规划图,其中规划图要体现市域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分区导向、重点工程布局、重大项目的安排等。
(3)规划说明:主要阐述规划决策的编制基础、技术分析和编制内容。
具体详见本项目的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1年。
(8)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参与。
(9)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为落实《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如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5)本次招标取消磋商保证金。
2.3采购人的特殊资格要求:服务商须具有土地规划甲级资质(备注:因国家机构改革,证书有效期过期未予补办,截至2019年5月13日(含)中国土地学会发布停止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名录推荐评审工作的公告前的,视为资质有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没有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1.时 间: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7日,共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时~11:30时,下午14时~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地点:镇江市健康路6号五环商务大厦三楼
3.3.方式:到采购代理单位购买。
3.4.售价:采购文件售价500元整。
根据苏财购(2020)19号文件要求,小微企业提供小微企业证明材料,可免收采购文件购买费。
3.5登记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3.5.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项目联系人的电话及电子邮箱)”;
3.5.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核。
3.6.采购人统一组织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进行实地勘查,未进行实地勘查或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采购人需求不相符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提交时间:2021年4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4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市冠城路工人大厦七楼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1)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4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镇江市冠城路工人大厦七楼第五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99号
联系方式:王磊139 5286 2558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健康路6号五环商务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张工 联系电话:15262925169 王工 联系电话:13260721608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慧啸
电话:150 5085 0761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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