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市】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财政局账务清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广安市】【广安市】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财政局账务清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园区管委会对《协兴园区财政局关于开展财务清理工作的请示》(广协财〔2021〕174号)的批示,我局经研究拟于2021年4月至8月对园区2013年至2014年账务、2015年至2020年非税账务及其子账户开展全面“体检”工作。为保证工作质量,现就账务清理服务以询价采购方式招选会计师事务所,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协兴园区财政局”)账务清理服务。
二、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三、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不超过8万元整,小写:¥80000.00(含开展工作所需相关材料设备、人工等费用)。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五、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协兴园区财政局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e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项目内容
对本局2013年至2014年账务,2015年至2020年非税账务(涉及园区所有预算单位)进行全面清理。
七、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内容
通过对本局账务往来开展全面清理工作,必要时需与各单位核对往来,便于有效监管园区各部门非税收入执行情况,督促资金支出进度,全面优化支出结构。
(二)清理时间
90个工作日(详情以合同为准)
(三)清理具体要求和流程
为规范财务管理,防范财政资金风险,有效盘活协兴园区财政支出存量,将选取符合条件、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中介机构(供应商),对协兴园区非税账务及其子账户实施全面清理。供应商应根据账务清理工作相关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
1.服务内容及要求:
1.1选点要求
现场清理具体选点由采购人确定。
1.2人员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各个项目需求组成账务清理工作组,组长牵头开展账务整理工作。
(2)清理工作组成员人数要求配备。清理组组长应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组员应具备相应的会计从业资格,且参与过财政财务管理相关工作。
(3)供应商需承诺成交后清理工作组组长不得变更,其他清理工作组成员如有变更,须报采购人书面同意(提供承诺函原件)。
1.3前期准备
为了顺利开展账务清理工作,供应商应根据清理工作安排,搭建清理工作组。工作组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账务清理工作组应与被服务对象的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充分沟通,准确了解清理对象概况,多渠道补充收集相关背景文件资料,重点是收集与清理对象相关的政策文件、资金分配文件、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方案、国家、行业标准数据,与管理指标相关的对比数据、支撑材料。
2.工作流程
2.1现场管理
账务清理工作组清理账务往来时应制作、填列《非税账务清理工作记录》相关工作底稿。工作组应按照采购人要求不定期向采购人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反映。
2.2整理账务
清理工作完成后,账务清理工作组应汇总相关数据,分析整理形成完整账务往来。
完整账务应做到内容翔实,数据真实,凭证、底稿及相关佐证材料齐全。
2.3质量审核
采购人按照《协兴园区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广协财发〔2020〕330号)对供应商2013年至2014年账务和2015年至2020年底非税账务清理工作质量进行审核。对清理工作和报告中存在的问题,采购人有权提出意见,采购人认为完整账务中存在结论模糊、事实不清、数据不实的情况,可责成清理工作组重新核实、修正。
2.4资料归档
账务清理工作组应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资料需保存电子档(可用扫描件)和纸质档(含复印件),清理工作结束后应按采购人资料归集要求归档,并移交采购人。清理工作组应做好资料保密工作,如因资料遗失、保管不慎等原因发生泄密问题,由清理工作组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重大事项报告
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相关重大事项,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参审人员需全面、准确、及时向协兴园区财政局报告,不得私自与其他单位沟通,如违反此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会计师事务所负责,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协兴园区财政局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派相关人员协调开账务清理工作。
(五)纪律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在签订《委托账务清理业务合同书》后3天内进场,进场9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账务清理工作,对所整理账务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清理人员要坚持依法清理,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清理过程中若有违反账务清理工作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一经查实按责任大小扣减服务费用,直至扣完为止;如有违反法律的行为,按相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其他要求
1.履约保证金。根据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政府采购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2.履约保证金缴纳账号:
户名: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财政局
开户行:广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兴支行
备注:0006+用途
八、响应文件要求
询价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应密封在同一个包装内,在包装上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内容,并在密封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九、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2021年4月1日上午9:00到2021年4月1日下午18:30前在报告附件中获取(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4月1日18: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可采取现场或邮寄方式。逾期送达、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协兴园区财政局不予接收。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协兴园区财政局216办公室
十二、发布媒体: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协兴园区财政局
地址:协兴园区协兴镇清平街124号
联系人:罗老师
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协兴园区财政局
附件:1.协兴园区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
2.关于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询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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