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对汤岗子医院排水管网及污水除氟处理站扩建工程的除氟设备采购
鞍山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对汤岗子医院排水管网及污水除氟处理站扩建工程的除氟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鞍山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对汤岗子医院排水管网及污水除氟处理站扩建工程的除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对汤岗子医院排水管网及污水除氟处理站扩建工程的除氟设备采购,招标人为鞍山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落实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鞍山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对汤岗子医院排水管网及污水除氟处理站扩建工程的除氟设备采购
2.2项目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医院院内东侧原污水站
2.3项目规模:为汤岗子医院院内污水处理工程除氟设备及安装工程,其中包含集水池提升泵、液压控制器;调节池的提升泵、曝气系统、电磁流量计和液位控制器;絮凝沉淀池桨叶式搅拌机、柜式搅拌机、斜管填料、排泥泵;除氟系统;PH调节投加系统;助凝剂加药系统;中间缓冲池提升泵、液位控制器等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工程。
2.4合同估算价:3,592,300.00元
2.5招标范围:为汤岗子医院院内污水处理工程除氟设备及安装工程,其中包含集水池提升泵、液压控制器;调节池的提升泵、曝气系统、电磁流量计和液位控制器;絮凝沉淀池桨叶式搅拌机、柜式搅拌机、斜管填料、排泥泵;除氟系统;PH调节投加系统;助凝剂加药系统;中间缓冲池提升泵、液位控制器等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工程。
2.6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3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
2.7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经营无异常,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7日,每日8: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
5.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5.1本项目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7万元。
5.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27日13时30分,地点为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办公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疫情期间只接受邮寄),收件人:孟小龙,联系电话:136*****393,邮编:114016(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在邮寄文件最外层包裹上写明本项目名称、法定代表授权人姓名及手机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邮寄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到付。)投标文件由任意快递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
邮编:114000
联系人:柳林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
邮政编码:114000
联系人:白荟琦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lnzhcgdl@163.com
网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营业室
账号:******** 0103 0000 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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