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高新区南苑街道南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改造项目磋商公告
宜昌市高新区南苑街道南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改造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宜昌市高新区南苑街道南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市金龙路金龙景苑3号楼三单元负一楼大发工程项目管理(湖北)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月1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CG-********
项目名称:宜昌市高新区南苑街道南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宜昌高新区城东大道55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319697.51元
采购需求:原办公楼的拆除工程、装饰改造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工程安全等级: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违法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内容;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则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和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的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5)供应商信用信息评价得分必须在65 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 )中查询投标企业信用分值,取较高分值作为投标单位信用分值评分依据,初次进入宜昌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分值计为 80 分);
(6)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
(7)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8)拟派本工程管理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各1人,且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质量(检)员须具备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鲜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以上人员均需提供在本单位2021年1月至3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9)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则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在本单位2021年1月至3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10)供应商须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进行书面承诺;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磋商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4月2日8时00分至2021年4月9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地点:宜昌市金龙路金龙景苑3号楼三单元负一楼大发工程项目管理(湖北)有限公司。
方式:1、供应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3、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
售价:300.0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年4月11日15时30分(注:15:00时开始接受磋商响应文件)。
地点:宜昌市高新区南苑街道办事处11楼1号会议室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同时提交如下资料:1、参加磋商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2021年1月至3月在本单位可查询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1年4月1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昌市高新区南苑街道办事处11楼1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及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网站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的通知》要求,为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效,通知如下:
(1)交易各方进场人员必须严格落实“扫码+测温+口罩+登记”四步骤,持有红黄码人员及发热人员(体温高于37.3℃)禁止入场。
(2)符合要求进入开评标场地的人员,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注重环境卫生,做好自身防护,服从现场管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苑街道办事处
地 址:宜昌高新区珠海路8号11楼
联系方式:177*****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发工程项目管理(湖北)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金龙路金龙景苑3号楼三单元负一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饶晓骁
电 话: 153*****670
标签: 社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大发工程项目管理(湖北)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