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教育局(吉星中学)基建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娄星区教育局(吉星中学)基建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 |||||||||||
项目名称: | 娄星区教育局(吉星中学)基建配电工程 | ||||||||||
项目编号: | E********13D05412 | 项目所属区域: | 市辖区 | ||||||||
采购人: | 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 | 保证金: | 68012元 | ||||||||
多标: | |||||||||||
内容 | |||||||||||
娄星区教育局(吉星中学)基建配电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娄星区教育局(吉星中学)基建配电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月 12 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娄星财采计[2021]036号 2、委托代理编号:HNZCLD-CG(G)-******* 3、项目名称:娄星区教育局(吉星中学)基建配电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40.060375万元 6、最高限价:340.060375万元 7、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开标后资格审查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任意三个月的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或发布正式文件复印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或发布正式文件复印件。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上查询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磋商文件第二章第9.1款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4 月1 日至2021年4月9 日17时00分; 2、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 3、方式: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陆后获取磋商文件; 4、售价: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提交响应文件时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4月12 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的安排),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六、开标 1、时间:2021年4 月 12 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的安排)。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交纳 1.1磋商保证金的金额:68012元整; 1.2交纳时间:2021年4 月 11 日17:00时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1.3交纳方式:供应商可自主选择转账方式或电子保函交纳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与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 1.3.1交纳方式一(转账方式):磋商保证金必须是从供应商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供应商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的银行信息(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 银行账户:供应商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3.2供应商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陆,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供应商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1.3.3供应商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供应商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1.3.4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1.3.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采购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1.3.6供应商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供应商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1.3.7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供应商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1.3.8交纳方式二(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须针对所投项目的具体标段,电子保函生成成功时间须为所投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电子保函有效期应大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 1.3.9供应商须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或申请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的附件《操作手册》。 2、疫情期间特别要求,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C,投标(竞买)人代表不能提供健康通行卡或进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查询属非密接人员的,一律不准入场。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 联系方式:刘林华、139*****210 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湘阳街与吉星南路交叉路口往东约150米(教师新村西侧) 2、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彭天龙、186*****329 地 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乐坪东街廖家移民区28栋6号6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林华 电 话:139*****210 4、监管部门名称和电话 监管部门:娄底市娄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 | |||||||||||
发表日期: | 2021-04-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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