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水务厅关于遴选海南省跨地市3条河流水量分配方案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海南省水务厅关于遴选海南省跨地市3条河流水量分配方案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根据我厅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海南省跨地市3条河流水量分配方案》项目承担单位。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跨地市3条河流水量分配方案
(二)项目内容
在充分对海南省跨地市新吴溪、珠碧江和宁远河3条河流水资源开发利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海南省水资源综合规划和水资源第三次调查成果,结合河流自然地理、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等情况,合理分配河流的水量,编制完成海南省跨地市3条河流水量分配方案。
(三)经费预算
报价38万元以内,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等。
(四)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申报单位需在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类项目上有相关业绩和研究成果,较为熟悉海南省水资源方面基本情况;项目负责人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申报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无失信记录等。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项目申请书》,提出工作思路、内容、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申请书应加盖承担单位公章,一式四份直接送至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1号海南省水务厅三楼326室(信封上需注明“海南省跨地市3条河流水量分配方案项目申报”并告知联系人)。电子版发至邮箱swtszyc@hainan.gov.cn。
(二)申报单位必须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技术力量、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9日(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四)我厅将组织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五)项目最终成果的产权归海南省水务厅所有,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执行时间为2021年4月至2021年11月。期间,我厅将视工作需要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本项目由我厅水资源与节水管理处王先生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
附件:海南省水务厅公开遴选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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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水务厅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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