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光电梯招标公告

观光电梯招标公告

锡林郭勒盟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采购观光电梯竞争性谈判公告

锡林郭勒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受锡林郭勒盟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拟在国内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所需观光电梯及附属设备,具体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观光电梯及附属设备
(二)批准文件编号:锡财购准字(竞争性谈判)〔2013〕8号
(三)招标文件编号:XMCG2013-JZ008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观光电梯一部
具体设备配置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一定供货、安装、维保能力及良好商业信誉的制造商,具有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厂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每家代理商或经销商仅能以一个品牌参与投标)。
3.产品生产厂家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安装单位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资格认可证C级(含)以上证书;
5.具有内蒙地区专业销售、安装、维护该品牌电梯的相关业绩;
6.具备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资格认可C级(含)以上证书的公司。
7.在锡盟地区有固定的安装、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3年5 月3日至2013年5月1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到锡林郭勒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719室递交报名材料。
(二)报名方式:本地投标人可到我中心直接报名,外地投标人将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联系方式、邮箱、所投项目编号、(填写投标供应商登记表),以及本项目特定要求的资质等级证书、产品生产厂家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安装单位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资格认可证C级(含)以上证书、生产经营许可证、注册证等复印件,传真至0479-*******或发送至邮箱czjcgklt@163.com,以便我中心登记备案。
以上资料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要求:
(一)投标文件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一套正本,四套副本;无论中标与否,标书不予退还。投标文件必须在 2013年 5月14日上午9点前送达锡林郭勒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220开标室。
(二)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另行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同时递交,并签到确认;政府采购中心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13年5月14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锡林郭勒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220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锡林郭勒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 董进林 李涛
联系电话:****-******* 0479-*******
地 址:锡林浩特市开发区经济服务中心综合楼 (电视台西侧)7楼东;
采 购 人:锡林郭勒盟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联 系 人:孙长乐
联系电话:186*****874


锡林郭勒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

招 标 文 件招标文件编号:XMCG2013-JZ008 项目名称:观光电梯及附属设备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2013年5月3日 目 录招标公告1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2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3一、说明4二、招标文件5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四、开标与评标11五.定标与签订合同14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17一、技术标准及数量要求:17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9三、验收标准及要求;19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21一、投标文件封面与目录21二、投标书22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3四、开标一览表24五、投标报价分项明细表25六、商务、技术规格偏离表26七、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27八、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28第四部分 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29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30第六部分 合同条款31一.通用条款:31二.专用条款32锡林郭勒盟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采购观光电梯竞争性谈判公告锡林郭勒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受锡林郭勒盟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拟在国内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所需观光电梯及附属设备,具体采购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概述(一)项目名称:观光电梯及附属设备(二)批准文件编号:锡财购准字(竞争性谈判)〔2013〕8号(三)招标文件编号:XMCG2013-JZ008(四)采购内容及要求:观光电梯一部具体附属设备配置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一定供货、安装、维保能力及良好商业信誉的制造商,具有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厂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每家代理商或经销商仅能以一个品牌参与投标)。3.产品生产厂家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4.安装单位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资格认可证C级(含)以上证书;5.具有内蒙地区专业销售、安装、维护该品牌电梯的相关业绩;6.具备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资格认可C级(含)以上证书的公司。7.在锡盟地区有固定的安装、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一)报名时间及地点: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3年5 月3日至2013年5月1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到锡林郭勒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719室递交报名材料。(二)报名方式:本地投标人可到我中心直接报名,外地投标人将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联系方式、邮箱、所投项目编号、(填写投标供应商登记表),以及本项目特定要求的资质等级证书、产品生产厂家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安装单位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资格认可证C级(含)以上证书、生产经营许可证、注册证等复印件,传真至0479-*******或发送至邮箱czjcgklt@163.com,以便我中心登记备案。以上资料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四、采购文件浏览、下载网址:(一)锡林郭勒盟财政局政务门户网:http://czj.xlgl.gov.cn/,点击“政府采购”--“采购公告”,查找相关公告进行下载。(二)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点击“盟市采购公告”,查找相应公告,进行下载。(三)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如有补充通知可到上述网站进行查看(不再另行通知)。其中:锡林郭勒盟财政局政务门户网在“重要通知”中进行查看。五、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要求:(一)投标文件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一套正本,四套副本;无论中标与否,标书不予退还。投标文件必须在 2013年 5月14日上午9点前送达锡林郭勒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220开标室。(二)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另行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同时递交,并签到确认;政府采购中心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六、开标时间及地点:(一)开标时间:2013年5月14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二)开标地点:锡林郭勒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220开标室七、联系方式:集中采购机构:锡林郭勒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联 系 人: 董进林李涛联系电话:****-*******0479-*******地 址:锡林浩特市开发区经济服务中心综合楼 (电视台西侧)7楼东;采 购 人:锡林郭勒盟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联 系 人:孙长乐联系电话:186*****874锡林郭勒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序号项目内 容1招标项目名称观光电梯及附属设备2招标文件编号XMCG2013-JZ0083集中采购机构名称: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锡盟经济服务中心综合楼7楼东 邮编:026000联系人:董进林 李涛 电话:****-*******(传真) *******4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5招标文件澄清2013年5月10日上午9时前6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60个工作日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5月14日上午8-9时8开标时间2013年5月14日上午9时9开标地点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220开标室10交付使用时间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供货11投标保证金保证金:贰万元整12其它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为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2.定义:2.1“采购人”系指采购单位;锡盟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2“集中采购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工作的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以下简称为政府采购中心);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3.项目说明:3.1项目基本情况:观光电梯及附属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等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3.2 安装(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于2013年 6月 20日前供货;于2013年 6月20 日起开始安装,完工日期与总体工程同步。3.3 安装(交付使用)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7 个工作日内,预付90%的合同价款;剩余10%的合同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4.合格的投标人:4.1符合招标公告所公布的条件;4.2 其投标文件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4.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4.4投标人应遵守与招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5.投标费用:无论招标活动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递交招标文件有关的费用。6.本次采购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九条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和中小企业。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须知;(4)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5)投标文件的格式与要求;(6)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7)评标办法;(8)合同条款。2. 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2. 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政府采购中心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 2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请求的投标人,应在开标72小时前,以书面的形式(署名并加盖公章)通知政府采购中心;2.3 政府采购中心对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视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内容以书面形式送达每一个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或传真形式予以确认。修改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政府采购中心和投标人都有同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的编写:1.1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投标对招标文件能够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投标有可能会被拒绝,成为无效投标;1.2投标人编写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如果投标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投标人应将其译成中文;1.3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4投标报价和结算均使用人民币;1.5投标文件及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1.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投标人与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的口头协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1份正本、4份副本和其他需提供的资料组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文件封面与目录; (2)投标书;(3)开标一览表;(4)法人资格证明(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报价分项明细表;(6)售后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承诺;(7)商务、技术规格偏离表;(8)投标人资格证明及有关文件(原件); (9)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0)除在标书中提供外,还要将满足要求的另一份“开标一览表”放入密封的小信封内,投标时单独递交,供唱标时使用。3.投标文件格式:3.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统一按A4规格打印并牢固装订成册(胶订)。投标文件要求编写目录和页码,页码应连续,统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顺序、格式编制,不可插页抽页;没有牢固装订成册、编排目录页码,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顺序、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的被视为无效投标;3.2如本文件中的格式与投标人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应,投标人可另附说明。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4.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明确在每一份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用永久性字迹填写和打印,副本可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4.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及其各项内容须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以下简称授权代表)签字盖章;4.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旁边签字盖章才有效;4.4投标文件因字迹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5.投标报价: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 “开标一览表”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此表一份装订在标书中,另一份密封在信封内,于投标时单独投入政府采购中心的投标箱中。未按统一格式填写或有缺漏项,投标为无效投标; 5.2投标报价应包括采购人对招标设备验收完成投入使用前后的所有费用(设备本身价格、各项税金、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用等)。 5.3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以“开标一览表”所报价格为依据,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报价,投标为无效投标;在总价与单价不相符时,以单价为准;大写与小写不相符时,以大写为准;以最终开标价格为中标价。5.4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计算;6. 投标保证金:6.1本次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整。6.2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和时间,本地以转账或现金存入账户,外地以电汇形式汇入账户内,不接受现金及个人汇款。(收款人:锡林郭勒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帐号:150*****639********2;开户行:建行锡林郭勒盟新区支行;地址:锡林浩特市经济开发区经济综合办公楼1楼;电话****-*******),于开标时间前凭有效单据到1楼西大厅盟国库支付中心柜台,找朱萍同志确认(网上汇款的单位,直接打印出的电子回单无效,必须有银行柜台出具的汇款信息单复印件),否则将视为无效竞标。财务联系人和电话:徐展图,****-*******(退款时,须重开收据,出具投标公司账户信息)。6.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6.4落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期结束后凭投标方开出的收款收据和有效汇款信息5日内无息退还;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6.5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3)提供虚假的投标文件。7. 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个工作日。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8.1投标人应使用密封袋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标明投标人(企业)名称、招标编号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粘贴密封条,加盖公章;8.2每一密封条注明“开标前不准启封”的字样。9.投标文件递交:9.1投标人按上述规定将密封、标记后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委派专人递交;9.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另行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同时递交,并签到确认;9.3因客观原因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信函、传真)的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按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中心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0.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中心。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标注、递送;10.3投标截止日期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10.4投标人不得在开标后、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四、开标与评标1.开标:1.1政府采购中心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且有投标人代表在场的情况下组织开标;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监管部门人员、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参加开标大会;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 ,统一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的工作人员;1.3开标前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进行唱标;唱标:公开宣读投标文件的“开标一览表”,并填写开标记录;1.4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投标书的投标总价与“开标一览表”的唱标价不符,以“开标一览表”的价格为准;投标文件的同一数据如大写与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总价、单价不符,以单价为准。2.评标:2.1 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由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具体评标事项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政府采购中心将根据本次招标项目的特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五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经济和技术专家于开标当日,由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2.2 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照评标原则、方法逐一对合格投标人的投标做出比较评价;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按评审优劣和报价高低确定中标人。2.3 投标文件审查: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依照有关法律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产品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是否交付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条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审查: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份数、装订、格式、文字、目录、页码、签署、删改、货物交货期、投标报价是否超预算(不得超预算采购)等内容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2.4 投标文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即失去进入详评和二次报价的权利。(1)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交纳金额不足的;(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5)公告要求资质证明文件不全或过期的;(6)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投标,又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7)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制作投标文件的(顺序、格式);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或重要技术条款(参数)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政府采购中心和评标委员会不得要求其进行澄清或后补。2.5询标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对投标文件尚未表述清楚的问题向投标人进行询问;(2)询标是评标的重要环节,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必须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3)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须按政府采购中心的通知派技术或商务代表进行答疑和澄清;(4)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此书面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6评标内容:(1)投标报价;(2)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规格、性能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产品是否通过产品质量认证,是否提供了国家权威机构出据的检测报告,产品的质量、性能是否完全可靠,产品运行是否平稳,对用户是否实用,运行成本、维修费用是否经济;(3)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承诺和质量保证承诺等;(4)产品的交付使用期及其它优惠承诺等;(5)投标人近年来的资质情况、资信情况、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财务审计报告、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能否提供优质服务、有无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及其他社会信誉等;2.7 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在封闭状态下在评标委员会内部进行;(1)在开标直至宣布评标结果之前,投标人不得向参加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无效;(2)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参与评标的人员,不得泄露评标过程和内容。五.定标与签订合同 1.评标委员会依据下列原则确定中标人:1.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2 综合评价或性价比优秀;1.3 中标条件对采购人最为有利;1.4 有执行合同的能力;2. 预中标结果公示:评标工作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写出评标报告,政府采购中心在前述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和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发布预中标公告。3. 中标通知:3.1 公告期结束后,政府采购中心按照程序给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核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须提供由中标人签字的“弃标确认书”,由政府采购中心再次在指定的媒体和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采购人方可与评标排序第二的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依次类推;3.2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4.签订合同:4.1由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等文件确定采购内容起草政府采购合同书,并就采购设备的数量、技术指标(规格型号)、服务条款和交货时间、地点等条款逐项进行审核。4.2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持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后的合同文本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须经政府采购中心签字盖章后才能生效。5.履约验收:采购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交付使用后,采购人对招标项目要进行现场验收。采购人依据合同规定及时支付中标人的货款,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在合同期内按合同要求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履约保证金:为保证中标人更好的履行合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须向政府采购中心缴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如期保质保量履约后,政府采购中心将按照合同规定全额无息退还;如不能按合同履约,将视情况按比例进行没收。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一、技术标准及数量要求:1、乘客观光电梯:小机房1部,6层5站;2、详细技术要求:项目名称保护区综合楼改造工程电梯采购项目产品台数1 台梯号产品型号观光梯额定载重≥ 1000kg层/站/门数 6 层 5 站5门额定速度1.0 m/s井道尺寸宽度2650 mm 深度 2280mm;提升高度 16.15 m停站标记1-6基站位于1 层对下列 □选择项目,仅保留确认的选择项。标准电梯制造及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驱动方式VVVF 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控制方式单台消防返回开关在基站暂停服务开关在基站 内部通话五方对讲控制功能标准厅站召唤一体式厅站指示数字式带运行方向指示 厅门尺寸宽度 1000 mm高度 2100mm开门形式中分 厅门装潢发纹不锈钢 共6档,用于停层 1-6 ;厅门门框发纹不锈钢 共6 档,用于停层1-6 ;轿厢尺寸宽度 1400 mm;深度 1750 mm; 结构高度 2500mm;轿厢装潢前壁 发纹不锈钢侧壁 发纹不锈钢后壁 半圆形观光玻璃扶手:不锈钢吊顶形式及材料:装饰吊顶轿底装潢: 轿门装潢发纹不锈钢 轿内操纵厢面板材料 发纹不锈钢按钮型号:D型按钮 底坑深度1900 mm;顶层高度4400mm;基本功能(注:对以下所列项可根据功能尽量丰富实用的原则增减)1全集选控制27厅外运行方向显示2轿厢应急照明28厅外和轿厢呼梯/登记3厅、轿门时间控制29光幕保护4轿内通风手动及照明自动控制30多方通话(五方通话)5带换气扇、应急照明31直接停靠6慢速自救运行32驻停开关7故障储存33启动无需称重信号补偿8抱闸动作双安全检测34防打滑保护9逆向运行保护35防超越行程保护10主控CPU WDT保护36井道数据自学习11CAN通讯故障保护37楼层间距学习12门开关故障保护38运行曲线自动生成13故障自动检测39服务层自由设置14超载不启动(蜂鸣器)40强制关门15运行次数显示功能41重复关门16警铃42电梯按钮带盲文17轿厢位置指示器43反向指令消除18厅外位置指示器44满载不停梯19消防返回基站45无呼梯信号自返基站功能20检修运行46断电就近紧急停靠(UPS)21照明、风扇节电功能47语言合成播放系统(语言报站)22轿内运行方向显示48CCTV监视系统接口预留23自动熄灯、关闭风扇49检修操作(机房、轿顶均设检修功能开关)24强迫关门50有、无司机自选切换25精确平层(±3mm)51相序自动保护26光电传感自平层标准配置执行:《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从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到24个月止为质量保证期。在质保期内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由投标人提供免费维修。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书面(如传真、信函)反映和电话(用户应记录时间,接电话人姓名、电话号码、内容)反映后24小时内,必须派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或其它方法解决。保质期间更换的部件应保证自更换部件24个月的保修期,厂家须提供维修报告。产品在运行期间如已超过质保期,出现元件、配件损坏,投标人须派专业人员提供更换安装服务,由采购人支付劳务费用。三、验收标准及要求;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由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达到本招标文件中的要求的质量标准,方可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最终验收报告,政府采购中心据此退付履约保证金。格式一: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投标文件封面与目录 (*****单位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投标人地址:联系电话: 年 月 日格式二:投标书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1.按照已收到的编号为 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经我单位认真研究文件投标人须知、技术规范、合同条款和其它有关要求后,我方愿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进行投标。我方完全接受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要求,并承诺在中标后履行我方的全部义务。我方的最终报价为总承包价,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报价。如有缺项、漏项部分均由我方无条件负责补齐。   2.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如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3.一旦我方中标, 我方保证在 年 月 日交货完毕。4.我方郑重声明: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真实。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否则,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开户行地址: 电话:2013年 月 日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兹委派我单位________(姓名)参加你中心组织的 设备公开招标活动(招标编号:),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于签字盖章后生效,在贵中心收到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授权代表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复印件)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复印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日格式四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标的内容投标总报价(大写)投标总报价(小写)交货期备注注:(1)开标一览表严格按本格式填写,签字盖章后生效。 (2)此表装订一份在每本标书中,另一份密封在信封内,于开标前单独提交。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格式五:投标报价分项明细表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金额合计大写:¥:注:1.投标人必须按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中的“采购需求一览表”逐一按序号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格式六:商务、技术规格偏离表编号名称招标规格或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投标规格或投标文件商务条款说明 注:只列出发生偏离的项目,没有列出的将被视为完全响应。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日 格式七: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一.售后服务期限与服务承诺; 二.售后服务违约责任追究条款; 三.售后服务联系机构名单、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格式八: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质量保证、优惠承诺等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投标人可参照以上格式自行编写。第四部分 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1.说明:投标人提交的资格文件必须是招标文件所要求设备和服务内容的范围内规定的资质证明文件,并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负。2.资格文件:2.1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产品授权书(要求原件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2.2投标人获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3由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银行提供的反映企业资信的证明材料。3.企业概况及其他资料:3.1单位名称、企业等级、地址、电话、传真及邮政编码等;3.2人员情况,包括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称,技术负责人及本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职称和职工人员构成情况;3.3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损\益、资产负债、利润、现金流量);3.4企业装备及销售情况投标企业装备情况和近两年来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等(复印件加盖公章),签章必须清晰;3.5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证明文件。资质文件应包括以上内容,但不局限于以上内容,均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的通知(内财购〔2011〕108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采购项目的要求制定。竞争性谈判采购方法、步骤及标准(一)组织谈判谈判小组采用集中办公、封闭谈判的方式进行谈判。谈判前,政府采购中心应向谈判小组成员宣布和印发谈判纪律和谈判工作规则,并遵照执行。谈判小组成员签署《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承诺书》,并推选谈判小组召集人。谈判小组成员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谈判项目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截至递交响应文件规定时间止,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经审查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经谈判满足政府采购预算不足3家的,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只有2家的,可以继续进行竞争性谈判,只有1家的,可继续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谈判活动中,谈判小组应当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顺序,要求各供应商进行不超过三轮的报价;应当给予每个实质性响应供应商进行谈判和报价的相同的机会;谈判双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任何信息。政府采购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代表、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政府采购中心在谈判前应当通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现场监督谈判活动。政府采购中心按照以下基本程序组织谈判:1. 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所有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公布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的名称及报价。监督人员或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推选的代表在谈判现场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或招标采购单位委托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公布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的名称及价格,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作好记录存档备查。未公布的供应商不予进行谈判。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可向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与谈判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谈判专家的回避申请。政府采购中心应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能够认定属实的,政府采购中心应向该谈判专家提出回避,并从专家候选名单中依次递补。2.谈判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从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经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未交谈判保证金的,或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或其委托授权人身份与响应文件不符的、或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或不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或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或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销售授权要求的,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为无效响应文件。对无效响应文件须由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复核确认。确认为无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予进行谈判。3.谈判(1)第一轮谈判谈判小组对实质性响应文件从商务、技术参数与规格型号、性能与质量、功能或整体方案、售后服务、供应商和制造商资信、相关业绩、执行合同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比较与评价,了解和掌握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的响应程度,做好谈判准备。谈判小组应当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谈判顺序,所有谈判小组成员集体从以下几方面与每位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单独谈判:1)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对某些事项有规定要求,而响应文件表述不清楚或没有提供相关资料的事项;2)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对某些事项没有提供具体规定要求或者表述不清楚,造成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对此项要求模糊不清或理解上有差异的条款或事项;3)需要质疑、询问供应商的事项;4)价格谈判: 5)其它需要谈判的事项。(2)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澄清或修正根据第一轮谈判掌握的情况,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中心可以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或修正的事项不得对实质性响应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或者不得改变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或者超出政府采购预算造成采购人不能支付。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或修正的事项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同具法律效应。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可以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对某些事项有规定要求,而响应文件表述不清楚或没有提供相关资料的事项或谈判小组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规定要求澄清或修正的事项进行澄清或修正。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澄清或修正的事项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或修正的事项以书面形式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确认后密封送交谈判小组,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3)第二轮谈判根据澄清或修正的情况和谈判的需要,可继续进行有关事项和价格的谈判,直至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等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4)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以书面形式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确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密封送交谈判小组。待所有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最终报价交齐后,招标工作人员统一拆封、公布每位实质性响应供应商的最终价格。最终报价逾时不交的,可视同供应商自动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的评定。(二)确定成交供应商通过谈判、澄清,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全部条款的基础上,谈判小组按照实质性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评标价,按综合评标法,以得分高低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最终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谈判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需要采取调整采购预算或项目配置标准等,或者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第六部分 合同条款一.通用条款:投标人中标后( 统称“中标人” )与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外,还应该按照下列条款之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项目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项目的价格按《中标通知书》中的价格执行;2.中标人所提供的专用设备名称、规格、技术标准及数量、交付使用时间、交付使用地点应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承诺内容的要求;3.未经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中心书面同意,不允许中标人向第三方转让整个或部分合同否则,将视为违约;4.项目的质量保证期按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内容执行;5.采购人对中标人派驻现场的技术人员要提供方便,并积极予以配合;6.中标人、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签订的合同价,在履行合同期间有效,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7.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签订合同之前提供给政府采购中心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8.付款条件: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执行;9.索赔:中标人对项目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采购人已于规定的检验、验收期和质量保证期限内提出索赔,中标人同意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采购人,同时可从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10.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中标人交付使用时间迟延时,中标人应立即将事故原因通知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有权撤消合同,如不可抗拒事故影响采购人履约,则亦照此办理;11.违约责任:如中标人推迟项目交付使用时间,除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外,中标人应付采购人违约金。不可抗拒力的解释,归合同仲裁部门;12.下列文件资料为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2.1招标文件;12.2投标文件;12.3中标通知书;12.4中标人与供应商签订的针对本次项目的供货和维修协议原件;12.5特殊条款及评标过程中双方以文字记述的补充条款或承诺;12.6商务谈判过程中双方以文字记述的补充条款或承诺。13.在不违背合同条款及双方利益的原则下,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并遵照《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内容协商解决。14.合同生效: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经政府采购中心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15.适用法律:本合同条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解释。二.专用条款专用条款是通用条款的补充和完善,专用条款的具体内容将以招标文件为原则,在开标后,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协商确定。主要内容应包括:1.质量保证;2.售后服务要求和约束机制;3.其他与招标文件不矛盾,但需双方进一步明确的问题。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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